沈詩蘭的眉頭差點擰在一起:“你是不是傻?”
“或許是有點傻,但是也還好吧,我的确也不想看到孩子被抱走,也受不了嬸嬸的苦苦哀求。”
“那好歹也是你爸媽給你留的東西,你就那麽輕易放棄掉,不覺得可惜嗎?”沈詩蘭想,如果換成是她的話,知道自己爸媽還給自己留一塊地,肯定是撕破臉打官司也得要回來,不能便宜了别人。
也就是因爲這樣,所以沈詩蘭是無法理解駱雪的行爲的,她覺得駱雪這麽做,就是聖母行爲,而現在這個社會,早就不流行那種善良的聖母了,反而這種聖母行爲很受當代女性的鄙視。
駱雪抓了抓頭:“嬸嬸的确是養過我,當時所有的親戚都說我是掃把星,我還差點被丢到福利院去,這就是養育之恩。”
“呸,福利院也能養大你,你拿這個當養育之恩,我隻能說你是……那個啥。”
駱雪“呃”了一下,然後笑了笑,她發現沈詩蘭好像不太在她面前說髒話了,明明在媒體面前都能直接臭罵記者的人,居然在她面前開始克制,真是榮幸。“其實也不單單隻是養育之恩的事情,還有一部分的原因是因爲我受不了。”
“受不了?”
“就是受不了。”駱雪說完還歎了口氣,然後續道:“其實,除了電視劇裏的大好人,誰能一直好着呢,我雖然努力賺錢還債,但是心裏也不是沒有怨氣的,我本來就覺得很不好受,又鬧出房子的事情,所以我就趁機提出了分家的事情,想着把養育之恩撇清,然後就可以帶着媽媽過日子,不用再那麽拼命……是不是,有點自私呢?”
駱雪說完,看向沈詩蘭,見沈詩蘭沒說話,她又抓了抓自己的頭發:“嬸嬸她的腿腳不好,堂哥不正幹,駱雨還沒畢業,駱辰甚至還在上高中,我突然提出分家,等于一下子把駱雨駱辰給坑了。”
“他們習慣了你的付出是他們自己的事情,你如果也習慣了被索取,那就是你自己有病。”沈詩蘭說完這話,直接站起身:“差不多到我上場了,你自己在這想吧,想不通就滾犄角旮旯裏繼續想,别在這礙眼。”
“呃……”駱雪跟着站起身,聽到沈詩蘭說讓她滾到犄角旮旯去想,就知道她是生氣了,而她生氣的原因,駱雪一開始沒反應過來,等到看到沈詩蘭上去和人對起對手戲,才回過神來。
嬸嬸仗着養育之恩對她剝削,堂哥而立之年卻隻知道伸手要錢,駱雨隻是大學生,居然能買起百萬的汽車,哪怕說是首付,一輛車的首付是百分之三十的話,也不是筆小數目。
至于駱辰,雖然覺得有些對不起他,但是想想看,她在駱家被欺負的時候,駱辰又做過什麽嗎?
但凡有一點點溫情,她也不會走到需要分家的地步。
所有,沈詩蘭其實是在生氣她到現在還在猶豫的事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