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差不多了!”崔明麗說着,而後取出一具暗紅色的木魚。
木魚,打擊樂器。最初做爲道教、佛教召集教衆,講經設齋用的法器。根據曆代崇道記的記載 ,木魚是出自唐代,明皇帝時期,是道教召集教衆,講經設齋用得法器,源于道教。
曆代崇道記記載,衢州建觀穿地得一魚,可長三尺,其狀似鐵 ,微帶紫碧色,又如青石,光瑩雕隽,殆非人功所能也,叩之甚響,其魚亦不能名,遣使進貢,帝(唐明皇李隆基)令宣示百僚,亦不能辨。帝乃呼爲瑞魚磬,仍令懸于太微宮,非講經設齋不得擊之。于是諸宮觀競以木石模之,以代集衆。
木魚之名稱由來,蓋取“魚日夜不合目”,故刻木象魚,擊之,用以誡晝夜思道。于誦經禮忏時,與銅磬相互配合,用以節制經頌。佛、道通用之木魚,與銅磬爲一對不可分離之通神樂器,皆系儀案上必備之法器。其大小、形式、材質不一,唯須與銅磬大小相稱。
木魚呈團魚形,腹部中空,頭部正中開口,尾部盤繞,其狀昂首縮尾,背部(敲擊部位)呈斜坡形,兩側三角形,底部橢圓;木制棰,棰頭橄榄形,形似魚。
木魚大小不一,音高不同。寺廟中使用的大型木魚,正面圓徑約40厘米,最大的達90厘米以上。
小型木魚圓徑僅4厘米,隻在佛教法事“繞蓮”(繞佛堂)時應用。經常使用的中型木魚有五種,圓徑7—16厘米。多用桑或椿木制作。
在民族樂隊中,備有音高不同、數量不等的成套木魚,按五聲、七聲音階或十二平均律排列組合,常用于輕快活潑的樂曲中,有時可獨奏簡短的樂句,或用來模仿馬蹄聲的音響效果。木魚是廣東地區曲藝“木魚歌”的擊節樂器。
木魚是外形酷似魚頭形狀的一種木制品,在我國很早就出現了,但是有記載的曆史卻比較晚。這種特殊的器物,并非隻在寺廟中才能夠見到。
早在明清時期,木魚就已經用于宮廷音樂、昆曲以及民間音樂的演奏。通常大木魚用桑木或者椿木制作,最大的面徑可以達到40厘米以上,發出的聲音比較低。
小木魚一般用檀木或紅木制作,發音較高。寺廟中使用的木魚,大緻分爲兩種:一種爲圓形,另一種是長條形的。一般來說,圓形木魚的規格多種多樣,而長條形的木魚大多在一米左右。
僧衆中流傳着這樣一個傳說:遠在漢朝時期,皇帝派慈光大師和兩個僧徒去西天 取經,曆盡千辛萬苦,在取經歸途中,乘船劃船之時,突然風浪大作,一條惡魚張着大口朝 船撲來,船頭上的經書被大魚一口吞掉,兩僧徒躍身入海與大魚搏鬥,了結了大魚性命并将 它拖上船頭。
刹時間,風平浪靜,陽光燦爛,大魚身軀化爲污水流入大海,隻剩下魚頭擺在船頭上。慈光師徒帶着大魚頭返回佛寺,爲了讨還經卷,每天敲打大魚頭口念“阿彌陀佛……”。日複一日,大魚頭被敲得粉碎,後來隻好照着大魚頭的模樣做了個木頭的,天天敲 打。就這樣,敲木魚誦經成了佛家的習慣。
關于“木魚”之名,最早見于唐代高僧懷海禅師所撰《敕修清規》之中:“木魚,相傳雲, 魚晝夜常醒,刻木像形擊之,所以警昏情也。”
據此,木魚當爲佛門僧侶所創制,有警示僧衆晝夜不忘修行之意。此前,相傳木魚的前身乃是一種稱爲“木撲”的簡單木塊,後才刻爲魚像,稱作木魚。因不入宮廷音樂,故曆代正史不載。
木魚在佛教中常用以伴奏“梵吹”,帶有濃厚的宗教色彩。明《三才圖會》載:“木魚,刻木爲魚形,空其中,敲之有聲,今釋氏之贊梵吹皆用之。”
明代以來,流行于民間,用于說唱木魚歌和昆曲伴奏。《揚州畫舫錄》載,當時劇場裏所用的樂器中就有木魚。後來又逐漸在歌舞伴奏和器樂合奏中應用。木魚除在佛教、道教音樂使用外,還廣泛用于各種形式的器樂合奏和樂隊中。
“轉思我有随身物,當初猶未對他言。呢吓人亡物在有何用,等我沉歸波底作妝奁。開包匣取衣箱,萬疊蘇杭錦繡裳。玳瑁珊瑚兼瑪瑙,金環钗珥及明珰……”崔明麗一邊敲打着木魚,一邊從嘴巴裏面吐出吐出如是的話語。
我和崔明伏目不轉睛地看着她,不曉得下一秒會發生什麽事情,這木魚聲音清脆,崔明麗的聲音也是一樣的清脆,兩種聲音交織在一起,讓人覺得十分的賞心悅目。
片刻之後,原本在布袋木偶和雞血釘子之間幫的極爲牢固的墨鬥線,竟然開始燃燒了起來,并且熊熊的燃燒,一股奇異的味道傳來,崔明麗彩睜開了眼睛,從口袋裏面取出了一張符箓,丢到了那火焰當中。
又過了一會兒,那個布袋木偶倒是還在,隻是它身上的衣服,還有原本在牆壁之上釘着的衣服卻被燒的幹幹淨淨,并且那些雞血石做的釘子也都變得焦黑。
“搞定!”崔明麗開心地拍了拍手,面對着仍舊一臉懵逼的我和崔明伏,表情十分的随意,“怎麽着,有句話不是說的很好嗎——你有張良計,我有過牆梯。”
我和崔明伏不曉得要怎麽形容自己心情,總之她沒事兒倒是很好,但是我倒是希望,這件事情,是由我來幫她解決的。
“你們都在啊……”下午三點,一個清瘦苗條的身影出現在我們仙佑堂。
“咦?師姐,你今天怎麽有空了?”崔明麗放下手頭工作,走了過來。
來人是崔明素,是崔明麗的師姐,也是“國家反重力研究機構”的人。
崔明伏眼睛一亮走了過來,“哎呀,今天可是稀客,這可是咱們仙佑堂的驕傲啊,怎麽樣明素,今天回娘家了,哥哥請你吃好的,晚上就住下吧。”
崔明素白了他一眼,“還是那麽沒正行,我來找你們自然是有事的,咱們還是先說事吧,反正這次,我們這邊給你們的錢可是不菲。”
崔明伏吞了吞口水,“您說吧,究竟什麽事,咱關系堅挺恰似人民币。”
“落花洞女!”崔明素從明麗的手中接過水杯,猛地喝了一口吐出這話。
落花洞女是指湘西部落中有一些未婚的女子,能将樹葉哭下來;到山洞不吃不喝,幾天不死,回來後也不飲不吃,幾天後就死去。女子落洞緻死的年齡,遲早不等,大緻在十六到二十四五左右。病的久暫也不一,大緻由兩年到五年。
落洞女子最正當的治療是結婚,一種正常美滿的婚姻,必然可以把女子從這種可憐的生活中救出。可是照習慣這種爲神眷顧的女子,是無人願意接回家中作媳婦的。家中人更想不到結婚是一種最好的法術和藥物。因此末了終是一死。
湘西有落花洞女的傳說,是說部落裏有一些未婚的女子,在适婚的年齡沒有找到可以托付終身的人,就得了一種類似憂郁症的病,進入了一種癡迷的狀态,她的面色燦若桃花,眼睛亮如星辰,聲音如絲竹般悅耳,身體裏發出一種馨人的清香。她每天不停地抹桌擦椅灑掃廳堂,把一個原本破敗的家收拾得纖塵不染。進入了一個不食人間煙火的境界。按照當地的說法,這個女孩子已經把自己許給了神,她整天生活在幸福的幻想裏。
她的心上人是不食人間煙火卻救人于水火的神,因此她不再爲世俗的任何男子動心,隻需小心地保護好自己的美麗娴靜,等着她的神選好了吉祥的日子來迎娶她。這就注定了她的一生将不再有姆媽經曆過的一切生兒育女盼夫心切又妒怨煎熬的煩惱,也不會有世俗的男子想到要用自己的婚姻去解救這個被神的幻象所誘惑的女孩。
固然當那個日子到來的時候,幸福中的女孩含笑而逝,但她始終不渝地保持了自己的姣好容顔,直到今天的傳說與記載中。
至于落洞,實在是一種人神錯綜的悲劇。地方習慣是女子在性行爲面的極端壓制,成爲最高的道德。這種道德觀念的形成,由于軍人成爲地方整個的統治者。
軍人因職務關系,必時常離開家庭外出,在外面取得對于婦女的經驗,必使這種道德觀增強,方能維持他的性的獨占情緒與事實。因此本地認爲最醜的事無過于女子不貞,男子聽婦女有外遇。婦女若無家庭任何拘束,自願解放,毫無關系的旁人亦可把女子捉來光身遊街,表示與衆共棄。
“現在這事兒有些棘手啊……”她說着搖了搖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