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都是上遊先用,下遊後用,不然的話,上遊肯定是不樂意的,這就給下遊的人帶來了極大的困惑。卧龍村算是中遊,還有上遊控制着,因此,在使用水利上就隻能後用,上遊在使用不完的情況之下,卧龍村是根本使用不到的。可是,卧龍村心在富裕了,村裏的人收益明顯高于其他的村莊,未免就有些财大氣粗,說話就硬氣一些,就跟上遊的人産生了矛盾。
開始的時候還是幾個個争吵,後來就演變成幾十個人相争,再後來就是幾百人械鬥了。卧龍村裏的人有習武的習慣,又有5oo人的雇傭工,村子又是4ooo多人,争強鬥狠的人不在少數,這打仗起來也有有些不要命的。還有一個關鍵的因素就是,龍霄是卧龍村的,是當今縣太爺的老家,這在氣勢上就要壓别人一頭。
械鬥生過後,上遊村裏的人受傷的不在少數,因爲村裏沒有什麽錢,也就不了了之了。可是,卧龍村是有錢的,不說每月有1o萬兩銀子的收益,就說龍霄捐獻的1ooo萬兩銀子,在村裏也是十幾年花不完,就對打仗出力最多的有獎賞,這就更加激的卧龍村的鬥志,其他村莊裏的人想找事,卧龍村的人自然是占上風。這樣一來,在使用水源的問題上,卧龍村就得到了便宜。
上遊的村民見打不過卧龍村的人,也是無奈,一方面村裏是窮,農戶也窮,俗話說的好,人窮志短,這争勇鬥狠也就沒有力氣。但是,畢竟上遊村不是一個村,好幾個村裏的人加起來也不再少數,就湊在一起,想出了一個主意,就狀告卧龍村的人霸道。上遊村的人就請自己村裏的秀才寫好了莊子,一紙訴狀就到了知縣衙門。龍霄一看,竟然是幾個村裏的人聯名上告自己的老家卧龍村。
龍霄就覺得難辦了,要是偏袒自己的老家,上遊的幾個村肯定不服,要是不偏袒卧龍村,就會得罪老少爺們,要是公正處理,就更難辦了。在使用水源這個問題上,是沒有道理可講的,誰先使用,誰最後使用,這也是難說。不說按照慣例是上遊先使用,從這方面上,卧龍村是有點強橫不講理了。
可是上遊村的人也有不講理的地方,老是霸占這水源不讓下遊的村民使用,也是不對的,上遊村是五個村,五個村的村長都來了,是聯名上告。龍志隻好讓衙門把卧龍村的村長那傳喚到了縣衙,進行詢問:“龍奇偉,龍少兵,你們說說,這是怎麽一回事,人家都把你們告上縣衙了”。龍奇偉自然是不服氣:“龍大人,您不能聽一面之詞的,上遊五村的長期霸占水源,别說下遊的村莊,就是我們中遊的村民都用不上水,我們也是沒法,隻好找他們說理,就打起來了”。
龍霄:“即便是上遊五村有不妥的地方,可是你們組織械鬥,也是不對的,這打仗能解決問題嗎?”,龍奇偉據理力争:“龍大人,您不知道事情,這件事起因是上遊五村,我們組織械鬥不對,我們承認,可是如果不這樣做,上遊五村的人就也太欺負人了,使用這條灌渠的一共有15個村莊,上遊五村如果天天使用,下遊就沒法用了,還請大人明斷”。
龍霄:“上遊五村的人,你們怎麽說?”,上遊五村的人在這方面也是理虧的,見知縣相問,隻好不說使用水的問題,隻說械鬥的事情:“龍大人,卧龍村的人大人總是不對的,還請龍大人明斷,我們受傷的醫藥費誰出?”。龍少兵是主管村裏治安的,這次械鬥也是他領頭的,龍少兵最是不服氣:“龍大人,你不能聽他們的,卧龍村的人也有人受傷,那我們的醫藥費誰出?還請大人明斷“。
龍霄見上遊五村的人,跟卧龍村的人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也有不好明斷,就說道:“我看你們都有裏,也都受傷了,這組織械鬥,可是違法的,你們都要受罰,每個村罰款1ooo兩,算是警戒,至于水源的問題,我看就這樣:按照平均主義,上遊五村,跟中遊五村和下遊五村,每個月使用1o天,輪番使用,你們村裏可有派出看守水源的監工,監督使用,我這樣判,你們服不服?”。
龍霄這樣說,龍奇偉跟龍少兵自是沒話說,不管怎麽說,自己村裏能使用水源就行了,至于銀子事情更是不大,村裏有的是錢,也不差這1ooo兩銀子。可是上遊五村的人就不同了,每個村罰款1ooo兩,加起來就是5ooo兩。本來打仗受傷的人就沒有錢醫治,要是再罰款1ooo兩,更是沒錢的。
上遊五村:“龍大人啊,我上遊五村本來就比較窮,村裏沒錢,不像卧龍村,村裏還有收入,我們人口山,地也少,情願每月少用兩天,隻要不罰銀子就行”。龍霄一聽就大惑不解:“現在每個村裏都是糧食桑蠶并重,就算是種糧食,每戶的收入就有上百兩銀子,你怎麽說沒錢?這少用兩天可是大事,你們可是要想好”。龍奇偉一聽,就提議:“龍大人,我們卧龍村情願替上遊五村繳納銀子,隻要上遊五村每月少用2天”。
龍霄一聽,這倒是一個好辦法,隻要卧龍村願意就行:“龍奇偉,龍少兵,隻要把,既然卧龍村有錢,就多拿出一點來,5ooo兩罰款,5ooo兩給上遊五村的人當做醫藥費,算是補償,中遊五村吃的人可以多使用2天,至于下遊五村的人就用1o天,上遊五村的人,你們願意嗎?”。
上遊五村的人一聽,縣太爺還判卧龍村拿出5ooo兩銀子出來,自然是願意,上遊五村的人,每月使用8天也就差不多了,反正水渠裏的水很大,也用不了很多,隻要有了補償銀子,這場官司就算打赢了。于是就同意了龍霄的說法。卧龍村的人一聽,縣太爺已經話了,1萬兩銀子,對于卧龍村來說,隻是不起眼的事情,何況還是五個村的事情,就算卧龍村出錢了,在中遊五村種就樹立了威信,自己村裏多分配兩天也是好的。卧龍村的人也是沒有意見,隻是說,那銀子可以,必須讓上遊五村的人簽字畫押,以免将來不認賬。
龍霄就讓師爺起草了兩份文書,兩家都簽字畫押,卧龍村就拿出了11ooo兩銀子,這場官司就算是結束了。龍奇偉跟龍少兵回去之後,就跟村裏人說了,村裏絕大部分人都贊成龍奇偉用銀子買回了每月12天的使用權,也覺得不錯,反正錢是村裏的,村裏花錢,老百姓得到了實惠,老百姓自然是高興。
上遊五村的人拿着5ooo兩銀子回去就分了,每村1ooo兩銀子,算是對參與械鬥的人的醫藥費和補償,雖然失去了每天2天的使用權,但是,水渠的水量不小,就是每月8天也夠用了,也就對知縣的評判還算滿意。認爲縣太爺雖然是卧龍村的人,基本上沒有偏向,此事算是圓滿結局。
龍霄通過村民械鬥這件事,深深感到神物縣搞的這些水利設施還是有缺陷,當初興修水利的時候,沒有統一規劃部署,這才埋下了矛盾的因子。雖然其他村莊裏沒有生械鬥,可是也有一些個矛盾。于是,龍霄就盤算,要在全縣詳查水利設施的情況,隻要有不合理的地方,或者水利設施不健全說的地方,要重新設計一下。龍霄就找來縣丞武,就跟武商量之後,武就下令包村的捕快,對全縣新的水利設施做一個普查,對全縣的水利設施有一個全面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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