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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四章可願同往

“我靠!”武成益咬緊牙關,差點手指被勒斷,總算将弦給上好了。

彎腰大口喘息,暗道回去還得好好打熬力氣,比起王爺差得有點多。

忍着手臂上的酸痛,武成益再次取出一支弩箭放入箭槽,擡起弩身尋找目标。

對方的護衛在結陣作戰,彼此緊挨着,簡直就是送上門的菜。

輕易瞄準,選擇好目标,扣動扳機,一氣呵成。

巨大的力道,弩箭直接穿過對方一名骁勇的護衛,将其釘在地上。

弩箭帶來的不僅僅是殺傷,還将對方的士氣全部擊潰,陣型亂作一團,這種人力不可匹敵的威勢,讓他們絕望。

武成益抽出長刀,直接往山坡下沖去,他再也不想獨自給弩上弦了。

朱建籌跟楊勝也在後面沖了上來,到了收割的時候。

兩炷香的功夫之後,便輕易帶走了對方所有人,隻留下一地的屍首。

武成益看着眼前陷入昏迷的譚戰,他是唯一的幸存者,當真是天助我也。

當即用腳往其胯下猛地踢去,得廢了對方,此行才算完美。

原本昏迷的譚戰,被劇痛刺激,剛一聲慘叫,還沒醒來,便再次昏迷了過去。

“去将那戰馬牽來!”武成益摸摸下巴,這小子既然沒看見自己下的手,那不妨找個替罪羊,爲意外做點安排。

武成益将戰馬的馬蹄,在對方的褲裆上血肉模糊的部位碰了一下,算是留個印記,至于譚戰醒來,會不會将戰馬殺了洩憤,他就管不着了。

“都愣着幹什麽?有什麽值錢的,都摸走!”武成益轉頭看了一圈,居然都圍着自己身邊看熱鬧,都他麽不用做事的麽?

“武校尉,咱們還要摸屍體?”朱建籌咧咧嘴,盜門出身的他,不太看得起這種行爲,太過低端,沒有技術含量。

“那你準備留給誰?要不,回頭咱們吃肉你喝湯。”武成益沒好氣說道,這都是順手的外快,拿到就是賺到,也好補貼一下經費,難得下一次江南,總要長長見識的。

“老徐,你說......”朱建籌還想硬氣一下,拉着徐飛白一起抗議,咱也是有名号的人物,得自重身份。

這轉頭的時候,才看見徐飛白正在往馬車裏鑽,顯然馬車裏的才是大頭。

“咳,居然吃獨食,也不叫我!”朱建籌沖着武成益拱拱手,一溜煙朝着馬車跑去,準備給徐飛白搭把手,以後吃肉的時候也能硬氣一點。

當朱建籌爬進馬車的時候,就看見徐飛白正用手在屍體的懷中摸索,随即掏出一個錢袋,分量不輕。

“老朱,你來晚了!”徐飛白掂了一下錢袋,顯然對收獲很滿意。

看着從旁邊退出去的徐飛白,朱建籌有些感慨,如今在王爺麾下做事,就該将昔日江湖上的規矩抛在一邊才是。

同樣想退出去的朱建籌眼睛突然一亮,隻見屍體的後面露出一截刀柄,顯然是對方的随身佩刀,伸手取出之後,刀刃出鞘,顯然是難得的寶刃。

其實這馬車裏,最值錢的應該是譚衛強身上的甲胄,但如今已是破損,而且分量很重,不易攜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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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成益看着聚攏在面前的銀錢,大概有五十兩左右,夠大家好好潇灑一番,至于那柄寶刀,武成益細細查看了一下,确實還算值錢,但卻讓朱建籌又放回去。

這種東西不同于銀錢,花出去之後無迹可尋,一旦落入有心人眼中,很可能琢磨出這事的痕迹來。

朱建籌原本以爲自己發現了寶貝,卻隻能又放回去,比起大事,這點連毛毛雨都算不上。

一行人簡單收拾了現場的痕迹,很快就趁着夜色趕路。

這一夜,李?睡得很安穩,當他從草廬中出來的時候,林代寬正帶着麾下集訓,這種日子,他曾經過了很久,一切都是那麽得舒适。

經過一夜的修整,李?的腳下穩了許多,走起路來,已經看不出異樣。

“王爺,快來吃早餐!”李白正在高處的涼亭裏喝粥。

“先生也不怕着涼了?”李?裹了裹衣服,這涼亭上,比起草廬中可要冷上許多。

“王爺,正是秋高氣爽,登高憑欄,無限惆怅!”李白喝了一口粥,冷是冷了點,但這種開闊的環境,讓他心情舒暢了許多。

昨日因爲大出血而帶來的郁悶,也消散了許多。

起身打開一旁的陶罐,上面是饅頭,下面是粥,眼下還算熱乎。

李?吃了一口,感覺差點意思,對着下面喊一聲,讓林代寬去弄幾個雞蛋煮一煮,他需要補充蛋白質。

很快,六個雞蛋就擺到了李?的跟前,這是他以前打熬身體時的标配。

“先生來一個?”李?抓起一個雞蛋丢過去,一個人吃獨食,挺不好意思的。

“不了,早上,我習慣了吃清淡些。”李白直接拒絕了,他有自己的養生之道。

李?想要跟對方解釋一下營養成分的問題,可想到對方年紀大了,清淡些也沒什麽不好的。

在李白錯愕的目光中,李?将所有的雞蛋挨個撥開放入口中,一口一個,秋風掃落葉一般解決了。

“先生,若是我去隴右,可願意同去?”李?在斟酌,若是他真的去隴右參加石堡城之戰,肯定要帶個幕僚幫着處理些事務。眼下他身邊能信得過的,也就是李白了。

若是李白不願意去,坐鎮長安也好,他就準備再去物色一個人選。

若是李白願意去的話,便要在書局那邊培養一下杜甫。

“隴右?王爺去做什麽?”李白帶着幾分疑惑,他并非貪戀長安的繁華,隻是眼下書局蒸蒸日上,他的創作大計才剛剛起步。

“皇甫惟明在石堡城下吃了敗仗,宮裏那位終究是不甘心的,據說來年便有動靜。”李?歎口氣,多好的機會啊,可惜他卻不能表現得太興奮,哪怕在李白的面前。

“王爺要去監軍?”李白撓撓頭,統兵是不可能的,那些邊軍可不是好糊弄的,随便來一個沒有資曆的外行作主将,豈不是拿他們的生命當兒戲?陽奉陰違那是必然的,搞不好炸營也會有。

隻有這監軍,向來是宮裏派人過去,太監或者王爺,區别好像不大,反正是充當陛下的耳目。

“恐怕,不單單是監軍,陛下想要爲将士們作個表率,本王若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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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躲在中軍大帳,也不是個事。”李?早就想到了,親臨兩軍陣前,是跑不掉的。

而且,李?也不甘心隻當一個監軍,他需要軍功,讓自己能夠在邊軍立足,而不是大戰之後繼續回到長安當一個閑散王爺。

隻要這一次表現得亮眼,加上朝中運作一番,指不定可以留在隴右道。一旦再有大戰起,他便會再一次被委以重任,随大軍出擊。

他相信,朝中無論是皇帝還是李林甫,都想要打破王忠嗣在隴右道的絕對權威,但是眼下隴右道的大将,都出自王忠嗣麾下,是其一手提拔上來的,他們很難有所作爲。

隻要李?表現得亮眼,那便會吸引足夠多的目光,染指軍權并非不可能。

李?要做的,是在夾縫中求生,隴右道固然是聽命于陛下的,但是除了李隆基之外,他們心向太子李亨,對此,無論是李隆基還是李林甫,都心知肚明。

而他,隻要讓李亨相信,自己不會對他構成絲毫威脅,那麽就不會面臨對方的雷霆一擊。

而落在李隆基跟李林甫的眼中,必然認爲這是給隴右道插一根釘子的好機會,自己落戶隴右,謀求軍權也就有了可能。

“既如此,屬下想要随行!”李白眉頭一展,原來是去打仗啊,自己作爲李?麾下頭号謀臣,當然要去幫李?掙幾分門面回來。

在李白看來,自己允文允武,正是最好的随軍謀士,比起諸葛武侯,謀略或許差了少許,但是這戰力要強得多了,一柄長劍,那也沒少染賊人的血。

“先生不怕?”李?笑了,這位先生比他想象的,對軍旅要感興趣一些。

“怕個球,要是怕的話,怎能寫出俠客行來?十步殺一人,千裏不留行,那些吐蕃的白眼狼,早就該收拾一番了。”李白提起自己的佩劍,他對吐蕃士兵那是恨之入骨。

從碎葉鎮一路東來,他見過太多的流離失所,大多都是吐蕃造成的。

大唐在西域,其實訴求不多,大多時候都能跟大部分部落和睦相處。大唐要的是穩定的貿易路線,而部落則是需要一個安定的環境供他們栖息,彼此沖突不大。

當然,财帛動人心,飽讀詩書之輩尚且如此,那些個沒文化的部落,更加難以克制自己内心的欲望,經常在突厥或者回纥的慫恿下,對商隊下手,這便是西域一直大大小小戰役不斷的根源。

這條商路,每年的貿易量很大,能夠帶來巨量的财富,這些部落守着黃金商道,卻隻能流口水,心中有點野心的,自然按捺不住欲望。

眼下在西域,除了大唐跟大大小小的部落之外,最大的勢力便是吐蕃。

吐蕃跟大唐的訴求不同,大唐是通過貿易來獲取财富,而吐蕃就簡單粗暴多了,搶劫,是他們最好的手段。

對這些部落來說,唐軍出現,隻要願意伏低做小,舍棄一些财物,總是能夠活下去的。大唐需要穩定的西域,這些部落,往往也是士兵的來源之一,不願多造殺戮。

吐蕃則不一樣,過境之處,從人口到牲畜,全部帶走,但有反抗,直接殺掉。牲畜自不用說,人口直接成爲奴隸,帶回吐蕃賣給那些貴族。

“好,若是有機會,咱們就去那邊看看,吐蕃士兵到底是有多大能耐,能夠成爲咱們大唐的心頭之患。”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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