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31絕對的信任

權衡了一番,湯光耀一咬牙一跺腳:走,你們不走,我走!

這總行了吧?

湯光耀帶着幾分無奈,幾分憤然,一轉身離開了書房,又一言不發地掩上了書房的房門,将這個小小的空間留給了蕭文明和秦福。

秦老将軍都看愣了。

他十八歲投身行伍,到今年已經快四十年了,伺候過多少文官,連他自己都記不清了。

誰不知道大齊朝的文官向來要比武将派頭大——文官的品級比較高也就罷了;雙方平級,文官都是拿武将當下屬來看待的;有時候就是文官因爲掌握着錢糧物資,或是當了監軍,見到比自己品級高的武将,都是頤指氣使的。

可湯光耀倒好了,官位比蕭文明高這兩級呢,卻對蕭文明言聽計從,比跟班還不如……這又是個什麽套路?秦福完全無法理解。

但也不用他理解。

湯光耀一出門,蕭文明便從貼身的衣兜裏取出一隻信封,小心翼翼地從信封裏抽出幾張紙,像捧着一件價值連城的寶物一樣捧到了秦福的面前:“老将軍請過目。”

秦福見蕭文明忽然這樣莊重,也瞬間感到茲事體大,可見蕭文明遞上來的書信他卻不敢接,支吾着說道:“這個……這個我不認識字啊……”

這不要了人命了嘛!

蕭文明滿以爲自己拿出這份書信,那就能瞬間說服秦福,沒想到這個将軍居然是個不認字的,這就是貼貼切切的一句俗語:秀才遇到兵,有理說不清。

不過這也不能怪秦福。

秦福是從大頭兵開始一點一點曆練上來的,打從出生起就是個文盲,事實上别說是秦福這種從小兵做起的武将了,就是一本正經朝廷恩蔭的屯田所的千戶、百戶,都未必能識得幾個大頭字。

哪怕就是通過武舉考上去的,撐死了也就是個小學文化水平,能夠讀懂和撰寫簡單的軍令,就已經可以自稱是“儒将”了。

然而秦福雖然不認識字,卻也不是完全不認識,幾個常用的字,他還是認得的,就比如說蕭文明手指的地方:“那秦将軍請看,可認得這落款之人是何人嗎?”

落款處寫了“趙直”兩個字,正是毅親王的名諱。

以毅親王的身份地位,别說是在文書的最後落款了,就是在任何文字材料當中,都是不可能有人去直呼他的名諱的。

就是至高無上的皇帝,也因爲在輩分上矮了一輩兒,隻能叫毅親王爲“皇叔”。

要是知道這一層關節,哪怕就隻看到最後這兩個字,也能判斷出這份書信是毅親王的親筆。

将軍秦福同樣推導出了這個答案:“這……這是……是毅親王他老人家的親筆信?”

答案是正确的,隻不過他推倒的方式卻别出心裁。

原來秦福并不認識毅親王的名諱,确認是加蓋在落款旁邊的一方紅印。

這個印記,在秦福跟着毅親王打仗的時候,就經常作爲調動兵馬的憑證。更因爲這方印章,并非朝廷的官印,而是毅親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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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私印,因此還特别帶了幾分隐私和保密的色彩,談論的都是上不得台面的事情。

因此,凡是加蓋私印的書信,基本都是毅親王親筆寫的,他麾下的将官,要是收到這樣的書信,那就說明毅親王是把他當成自家人來看的,就更加“與有榮焉”了。

秦福年輕時候,也有幸在毅親王手下當過武将,也曾收到過他的親筆信。

那時的秦福可叫一個受寵若驚,要不是信件事關機密,秦福都恨不得把它裱起來,日日放在書房裏欣賞,碰到朋友過來做客,還可以炫耀一番。

因此雖并不認識裏面的字,但秦福對毅親王的親筆信,尤其是作爲特征的落款,是十分熟悉的。

一見到蕭文明手裏的這份書信,老将軍秦福激動得老淚縱橫,思緒也仿佛回到了幾十年前的峥嵘歲月。

“毅親王他老人家身體還好嗎?”秦福滿含着熱淚問道。

“好!好!毅親王身體壯實的很,一般的年輕人都比不過他呢!腦筋也很靈敏,就幾天前還過問過白炎教的事情。對了,他還說過說秦老将軍是戰場的宿将,經驗豐富,要我有不懂的地方,向您老請教。”

“毅親王老爺子……真說過這話?”

“當然說過了!”蕭文明确認道。

這就有些不符合實際情況了。

毅親王确實十分關心白炎教的逆案,這點一點不差,但是關于秦福,毅親王卻沒有跟蕭文明提過一字半句。

本來嘛,毅親王位高權重,手裏帶出來的将領不知有多少,就連大元帥戴鸾翔,都在他手裏當過下屬,像秦福這樣區區五品遊擊将軍,還輪不到毅親王時時過問。

但是蕭文明現在就是爲了用毅親王來壓秦福。

該說的好話還是得說兩句的,這就叫欲擒故縱,反正讓秦福聽了高興高興也不是算是一件壞事。

并且蕭文明也不怕事後算賬,總不見得有一天,秦福去親自詢問毅親王:有沒有關照過自己。

而毅親王,更不可能是個愣子,偏偏咬定了說:我一句話都沒問過你,你這是在自作多情了吧?

蕭文明這個謊撒得很圓滿,也不由得秦福不相信。

而秦福見蕭文明手裏拿着毅親王的親筆信,至少說明這兩人之間的關系非淺。

既然如此,原本就頗爲敬仰毅親王的秦福,對蕭文明的觀感一下子就變得更好了,就連方才經過争吵,變得有些僵硬的空氣對誰都疏散了不少。

“蕭大人,毅親王老爺子信裏寫的什麽?有同我相關的嗎?”

“當然有了!”話題終于被扯了回來,“毅親王的書信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已經授予我在江南道的臨機處置之權,可以随時調動軍隊剿滅白炎教。”

臨機處置職權,這個不得了!

秦福是上國戰打過仗的,知道這幾個字的分量——這就相當于授予了蕭文明自由行動的權力,并且這個權力厲害就厲害在,其他部分的官軍,就隻有配合他的份,根本就沒有辦法同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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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反調。

就好像剛才的湯光耀和秦福那樣,這樣強硬地反對蕭文明的建議,那就不是在和蕭文明過不去了,而是在和毅親王過不去……

正因爲這個權力十分重大,因此就連秦福都有些懷疑,這樣大的權力,他毅親王老爺子,憑什麽就授予給這麽個初出茅廬的蕭文明了,難不成是毅親王他老糊塗了?

秦福越想就越是難以理解,還是忍不住問道:“蕭大人,這份書信真的是毅親王的親筆嗎?”

“那還有假?你若懷疑,自然可以派人去毅親王的府上,向他老人家打聽打聽,是不是真的給我寫了一封親筆信?讓我臨機處置白炎教造反一事?”

蕭文明是那種無理也要占三分的人,更何況這件事情他渾身上下都占滿了道理,更是把話說的斬釘截鐵、一身正氣……

這話就叫“一個唾沫一顆釘”,讓秦福也不得不相信:眼前這個雖然展現出了一定的軍事才能,卻也有不少毛病的蕭文明,的确得到了毅親王的絕對信任!

其實在法理上,毅親王作爲一個沒有差事在身的閑散王爺,是完全沒有權力可以将軍隊指揮這樣大的使命交給蕭文明的。

然而中國古代說到底并非一個法治的社會,而是一個人治的社會——一句話說出來有沒有用有多大的用,并不是看它産生的依據是怎樣的,而是看說出來這句話的人到底是誰……

一樣一句話,别說是一個平民老百姓和一個官員之間的差距了,哪怕就是分别由皇帝說出來和由宰相說出來,其威力都是大相徑庭的。

甚至隻要是皇帝的金口玉言,都可以超過任何一條法條的規定。

這種治理方法和治理模式,用現代的觀點來看,是不正确且不穩定的,可是在中國古代社會,這卻是唯一可行的。

畢竟老百姓的識字率也就這麽點兒,能把自己名字寫出來就不錯了,想要讓他熟讀浩若煙海的《大齊例律》,這怎麽可能?

遠不如某一個地方官,說一句話來的直接和可信。

而地方官本身就不隻是律法的執行者,同時也是法律的解釋者,甚至是法律的創造者。

《大齊例律》雖然是厚厚的一本,但是社會活動包羅萬象,就是二十一世紀都過了二十年的現代,國家依舊要不斷的進行立法活動來規範社會上出現的新事物。

而在古代這種通訊技術、印刷技術、傳播技術都十分落後的情況下,根本就不具備這樣的立法條件。隻能依靠各級官員,根據法律的基本精神,以及傳統的道德觀念,做出一些法律之外的決斷。

這樣的決斷往往并不完美,有時候還會因爲摻雜了個人的情緒,而同實際完全情況相反,但這樣的做法至少有一個好處:那就是千錯萬錯,至少能找到說這話的人,找到了人,自然就有人負責,有人負責總比沒人負責強,而負責的人地位越高,當然就能說明這句話的效力就越強。

而蕭文明拿出來的這份書信,是毅親王的親筆,這個效力就更了不得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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