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傳到朝廷中樞,從各部官員直到皇帝無不大感震驚。
後來朝中的政敵,以爲王文正公是在嘩衆取寵,便派刑部、大理寺以及督察院三司官員聯合審查案件辦理情況,竟發現王文正公審理的兩百餘起案件,竟沒有一起錯誤。
至此,雖是政見不同,但是政敵對王文正公的人品和能力也是欽佩不已,王文正公不久之後便也重新起複,回到朝廷中樞登壇拜相。
王文正公爲官剛正清廉并且極有才幹,是大齊朝廷所有文武官僚的楷模,以至于後世的官僚和文人,都以其至高無上的“文正”谥号作爲他的稱呼,就連官位都不會提及,更不可能直呼其名了。
方才桑淳元把王文正公擺出來作爲論據,就是爲自己的觀點加上一些分量。
而現在溫伯明同樣舉出了王文正公的例子,可以說是用桑淳元的論據來駁斥了桑淳元,殺傷力就更加巨大了。
這就用“魔法”打敗了“魔法”……
桑淳元一時語塞,但他也僅僅是一時語塞而已。
王文正公雖然是後世的楷模,但他的案例也并非是一定要遵守的朝廷法律,隻要自己的臉皮夠厚,一樣可以視若無物,更何更何況蕭文明這樣率領人馬沖擊官府衙門公堂,其罪過也不小。
于是桑淳元把心一橫:“蕭文明,你沒搞錯吧?這裏是我的衙門,審不審案的和你沒有關系!你如此放肆、咆哮公堂,罪過不小。本官這就要退堂而去,别的事情不做,專門寫奏章彈劾于你,看朝廷如何将你發落!”
桑淳元要彈劾蕭文明,這就有點意思了。
要知道在大齊朝廷的政治生态之中,互相彈劾幾乎是一種禮尚往來的行爲——官做得越大、做得越久,受到的彈劾也就必然就越多。
要是一個人當了一輩子的官,都沒有受到一份彈劾的話,那隻能說明他這個官當的實在是不夠出色,幾乎已經被人忘記了。
而蕭文明不過小小一個六品的屯田所千戶,居然能夠受到隔了好幾級的江南道總管大人的彈劾,也可以算是一項頗爲出色的成就了……
因此蕭文明根本就不害怕桑淳元的威脅,反而輕蔑地一笑:“沒想到桑大人日理萬機、時間寶貴,卻肯專門寫着奏章來彈劾我,卑職真是受寵若驚了。然而卑職的時間倒沒那麽寶貴。有道是來而不往非禮也,既然桑大人要彈劾我,那我自然也要效仿大人,也同樣彈劾你一下!”
桑淳元聽了這話,驚得瞪大了眼睛:“什麽?你要彈劾我?你有什麽理由?憑什麽彈劾我?”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理由,隻要想找,就一定能夠找到。桑大人不就是這樣對付我的嗎?不過這理由也不用我找。”蕭文明一指溫伯明,“我的這位溫先生才華出衆、文筆潇灑,彈劾桑大人的奏章,就由他來執筆,我來署名好了。寫完之後,我就立即派我手下的精兵送到洛陽城去。桑大人可要抓緊了!溫先生下筆的速度極快,我手下這些兵丁的腿腳也不慢。可别我的奏章送上去十天半個月了,桑大人你的奏章還沒送到呢!不知道的,還以爲大人理屈辭窮,真犯了什麽罪過一樣!”
蕭文明說的一點也沒錯。
彈劾别人也是要看時效性的,往往兩個官員互相彈劾的奏章,隻是因爲一方先送到皇帝那裏,皇帝随手就給批了,等另一方的奏章送過來,說不定聖旨都已經頒布下來了……
皇帝是金口玉言,他下達的聖旨,輕易是不會收回的。
就算後來的人,理由更加充分、證據更加确鑿、發條更加确切,那也就隻能繼承事實——要怪,就怪你下筆的速度不夠快,怪送信的速度不夠快,怪你自己倒黴!
而溫伯明的才華頗有幾分名氣,就連桑淳元也是知道的,寫的文章不但質量好而且速度快——聽說他有次爲了賺潤筆錢,曾經一天之内寫了六篇墓志銘……
而蕭文明治下蕭家軍的行動之果斷、速度之迅速也是出名的,由他們遞送奏章,可謂是萬無一失。
而桑淳元自己就不行了,他固然可以加班加點,第一時間寫好了奏章,但遞送到京城裏的速度卻不敢保證。
依靠朝廷驿站一級一級慢吞吞的傳遞,固然是不靠譜的,用他總憲衙門養的衙役……也靠譜不到哪裏去。
兩相比較下來比起速度,桑淳元還真的未必是蕭文明的對手。
雖然僅僅憑借蕭文明一個六品千戶的奏章,就算再加上毅親王、康親王的面子,朝廷通常情況下也是不會直接處置一個封疆大吏的。
但是這奏章送到朝廷裏去,本身就很說明一個問題,那就是以堂堂一道的總憲,大人居然連一個小小的千戶都擺不平,可見你管理下屬的本領有限。
是不是适合做這個總憲的位置?
需要打上一個大大的問号。
有了這兩層原因,桑淳元聽說主要針鋒相對的彈劾自己,終于也不免有些慌張:“你……你……你這是在威脅本官!”
“不是威脅,是規勸。”蕭文明說話信心十足,桑大人隻要遵守朝廷的法律規定,遇到冤情就立即受理審驗,替百姓申冤,那我何能規勸于你?桑大人這樣推三阻四的,莫不是心中有鬼?“
桑淳元惡狠狠地瞪了蕭文明一眼,心中罵道:我心裏有沒有鬼你還不知道嗎?你不就是捉了我的兒子,并且要用它來威脅我嗎?鬼是你捉的,也是你帶來的,居然還問我心裏有沒有鬼,這分明就是在羞辱我!
“本官秉公辦案,何來心中有鬼一說?”桑淳元說道。
“既然桑大人心中沒鬼,那就趕緊審案吧!桑大人請看,冤案的事主人就在這裏,案犯也被抓來了,這樣的案件審理起來再輕松也沒有了。這哪裏是審案啊?分明是在替桑大人你積攢政績啊!”
就連溫伯明也附和道:“太祖祖制,各級官員都有審查冤情的職責。正好湯大人、牛大人,還有蕭兄也在這裏。你們也是朝廷命官,也有替百姓申冤的職責。既然桑大人不便升堂審案,那就請三位大人審理好此案好了。這裏是桑大人的衙門,三位大人自然不方便鸠占鵲巢,那就不如換一個地方,或者效仿當年王文正公,當街審案都是可以的。”
溫伯明的話給蕭文明提了個好主意。
既然現在我沒法把你桑淳元拉下水,那麽就當着金陵城所有百姓的面來審理此案,讓全城百姓把你拖下水。就算你水性再好,恐怕也要被大水淹死了吧!
這就是“水能載舟、亦可覆舟”的道理。
桑淳元一聽這話就更加着急了。
以他對自己這個兒子的了解,十有八九是真的犯了事兒的,如果交給蕭文明來審理此案,就是秉公審判也能治他個不小的罪過。
如果稍有偏私,再加上些刑訊逼供的手段,什麽殺人越貨、什麽謀反作亂的罪名都往他身上扣,把桑忠昌這小子問成死罪都是很有可能的。
而要是自己的兒子真的被問成了死罪,那桑淳元本人治家無方的惡名肯定是戴上了,搞不好還會被自己的兒子株連,同樣被治罪受罰,這樣的話,自己的仕途不但走向了終結,或許就連人生都要畫上句點了……
因此隻有先把案件的審判權捏在自己的手裏,或許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并且其中還有一個重要的關節。
那就是大齊朝審理案件是有回避制度的,既然一方當事人是自己那個蠢豬式的兒子桑忠昌,那桑淳元是不能夠審理此案的,他想幫忙也幫忙不上。那就隻有以倉促審理冤案、暫時無法查證案犯的身份這一條理由,或許才能糊弄過去。
因此事到如今,桑淳元也隻能接受此案了。
于是桑淳元改了一副嘴臉:“罷了!本官并非不想受理此案,隻因現在人多嘴雜,審案頗有不便。既然蕭千戶要本官立即審理此案,那審案也有審案的規矩,你手下這二三十個兵丁,就請立即退出公堂,這樣亂亂哄哄的,成何體統?”
蕭文明手下的蕭家軍令行禁止,怎麽可能亂亂哄哄呢?
隻不過,這麽一大群同自己對着幹的極具戰鬥力的兵丁站在面前,也足夠桑淳元看着心煩的了。他心裏一煩,自然看什麽東西都是亂亂哄哄的,這也是人之常情。
蕭文明總算是把桑淳元給說服了——或者說是迫使桑淳元臣服了——既然他答應審理孫佩蘭的冤案,那桑淳元就算是一隻腳踩進了蕭文明已經布好的陷阱之中,至于那三十個蕭家軍的子弟兵,也可暫時退出大堂。
這是蕭文明對桑淳元的一點讓步。
小不忍則亂大謀。
可不能因爲這些細枝末節的小事,又讓桑淳元反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