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章

爲啥一定要穿上一身人皮外套?

因爲穿上人皮外套,就有了人樣。

老鍾,對于公司員工的要求,相當嚴格。

平時出門,一定要西裝領帶。一雙皮鞋,更要擦得亮可照人。

老鍾說,對客戶的尊重,就是對我們自己的尊重。

對于那些有特殊要求的客戶,我們還必須換上更符合要求的專業服裝。

比如排扣的唐裝,比如包頭的阿拉伯頭巾。甚至身上塗上迷彩,扮成光腚拉碴的土著。

沒辦法,天朝強大了,天朝子民都變成錢包鼓鼓的有錢人。引得四海之内什麽樣的人都想跑來占便宜。客死他鄉的外族人,越來越多。

但這些都不是主要的。

穿上這身外套,最主要的作用,是讓我能在白天出門。

别忘了,我現在也是個鬼。跟千千萬萬跨過鬼門關的兄弟姐妹沒什麽兩樣。

他們害怕陽光,我也害怕。他們會被陽光曬死,我也會。

穿上這身人皮外套,就能讓我走出陽光下,不會被曬得灰飛煙滅。

當然,還要穿上衣服。不然就成裸奔了。

警察叔叔才不管你給誰打工。敢裸奔,就抓人。

西裝,是必備的行頭。

英國安德森-謝潑德給單獨制版,手工制作。

穿在身上,闆正、有型!阿瑪尼什麽的,垃圾貨,屌絲才穿。

一部手機。

随時有事,可以聯系公司。

電話是那種豎着一根天線的大哥大,握在手裏跟一塊磚頭似的。

遇到緊急情況,也可以當做闆磚拿來拍人?

既然公司配備,那就拿着吧。

一副墨鏡。

當然不是爲了戴上扮酷。

那副墨鏡,能夠顯現魂魄逃離後,沿途留下的痕迹。就像上一次老阿婆一路撒下的蒼白亮點。

畢竟,不能每一次都等着老鍾吐口吐沫拍到我腦門上。不衛生,老鍾也沒那麽多口水吐給我。

還有一個折疊的口袋,是用來背魂魄的。

人在久卧病床,苟延殘喘之後,多半都選擇在半夜死去。因爲方便接引,不必再做其它的準備。

但你不能要求每個瀕死的人,都咬牙堅持,不到天黑不許咽氣。況且,還有許多因爲意外,暴斃的人。或者自己作死,把自己作死的人。

就像我,好活不活非要跑到馬路中間發神經,被個大卡車撞死了。

背魂袋,就是給那些白天死去的人準備的。把魂魄裝進裏面,防止陽光曝曬,讓他們魂飛魄散。

說起來,這個口袋還真挺神奇的。折疊起來巴掌那麽大。一旦展開像是個麻袋。

當時我就想,絕對是個寶貝。

張開袋口沖着那個人喊出名字,不管真假隻要他答應一聲,就會被收進口袋。

那是《西遊記》看多了。

那個口袋,紮緊袋口除了密不透光,防止魂魄被陽光燒灼,沒别的功用。

我是臨時工,工作基本上都是夢破指定。工作内容,無非是去各家醫院,接引那些離開身體的魂魄,回到公司。剩下的事情,就由夢破接手了。

平時,公司裏就我和夢破兩個人。

老鍾,并不經常出現。

老鍾畢竟是神來的,忙起來見首不見尾,很正常。

工作很單純,但卻一點都不單調。因爲你會見識各種各樣的人。

你想象過,臨死的那一刻你會表現出怎樣的一副樣子嗎。

像革命先烈那樣大義凜然?

我還真遇到過。

老先生坐得端站的直,癌症疼痛卻從來不在外人面前哼出聲,怕給别人添麻煩。最終熬不過病魔撒手人寰,看到我還是一副目光炯炯的眼神。

老先生說他根本就沒想到會是這樣。

“我一輩子信奉馬列主義,怎麽會跟陰曹地府扯上關系?”

這讓我怎麽回答?

還好我反應夠快,跟老先生說道:

“愛因斯坦是個虔誠的基督徒,但這并不妨礙他成爲現代物理學的奠基人。信仰,讓人堅定,内心充實。我們尊重每一種信仰,尊重每一個有信仰的人。”

老先生看着我,半天說道:

“那我就去陰曹地府,繼續宣揚共産主義去。”

當然,必須地。

不知道老先生在下面,有沒有建立自己的黨支部,發展出一批忠誠的革命戰士。

能像老先生這樣,看輕生死,看淡名利的并不多。

之前,就遇到一個有錢的主,竟然開出價碼想要賄賂我。

媽蛋。把我當什麽人了。百十萬塊錢,就想買走我的人格,買出你在多活幾年的好時光?

你做夢!

别說我沒本事把你塞回身體裏再多活幾年。就是有那個本事,也不會成全你。

我還告訴你,你死了,你貪污受賄攢下的那些錢,全都被我們公司接收了。

知道我們爲什麽叫資産管理公司了?就是把你的錢,管着管着就管理成我們的了。

我們還就是黑吃黑。還不光黑你的錢,落到我們手上,就讓你人财兩空!

我就拖着那家夥,一路哼唱着“三十年功名塵與土,轉眼都成了浮雲”回了公司。

一路上,那家夥哭得呀

還有潑皮耍賴的。

接過一個酒鬼,喝酒喝到急性酒精中毒,導緻猝死。

那貨,都翹辮子了,還晃晃悠悠口齒不清呢。看到我,一個趔趄撲上來,非讓我跟他吹瓶。

吹你妹!

我義正言辭地警告他:嚴肅點,官差出更,拉你去見閻王!

那貨一聽,就跟我撒開酒瘋了。嘴裏罵罵咧咧要跟我動手。

你還真是瞎了眼,也不看看面對的是誰,就敢舞馬長槍。

我把那家夥按在地上好一頓揍。我一邊打,他一邊吐,我一邊打,他一邊吐。把他吃的喝的全吐出來,吐了我一身。

我那身西裝,是英國老裁縫一針一針縫出來的。手工制作沒有第二件。你他媽給我吐成這樣。我當時,殺了他的心都有。

可是,咱不能那麽幹。那顯得咱,太不專業了。

而且,我也不知道怎麽殺一個鬼。

我就拖着那個家夥一路走,那個家夥就一路吐。估計把這輩子喝的酒都吐出來了。

到了公司,這家夥一眼看到夢破,你猜怎麽着,醒酒了。

酒是醒了,色膽包天了。舞劃着雙手,奔着夢破就去了。

夢破,平日裏沒人招惹,都跟個殺手一樣。壓根就沒慣着他。從我手裏搶過手機,噗呲就把手機天線捅到他身上了,接着就按下電門。

你是沒看見,那家夥渾身上下往外竄火星,跟個點着的煙花一樣。把他疼得,嗷嗷叫喚。連一把火燒了圓明園的事都招了。

該!活特麽該!

灌了二兩黃湯,你就不知道自己是誰了,誰都敢招惹。你也不看看這裏是哪,就敢撒野。

這裏是陰曹地府冥王殿!分分鍾把你打到魂飛魄散。

“學着點!”

夢破把那部大哥大摔回到我身上。

我還真不知道,這部爺爺輩的老手機還有這功能。關鍵時刻可以當做電擊棍用。

我要是早知道,也不會讓那貨把我吐成這樣。

不過大多數時候,那些被接引的魂魄,還都挺正常。

在那一刻,幾乎每個人都會舍不得。不論年紀大小,又或者富貴貧窮,都舍不得離開那個花花世界。都哀歎爲什麽不能再多幾年的光陰,去珍惜自己的一切。

當然,還有恐懼。

當你終于發現,原來死并不是一瞬間的事,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過,你當然會害怕。畢竟前路渺茫,吉兇未蔔。

所以我才知道,老鍾爲什麽要強調人性化服務。對待那些無助的魂魄,一句慢聲細語的問候,的确能讓人心頭一暖。

辦公室的大門被猛地撞開,老鍾怒氣沖沖地看着我。

夢破從小房間裏走出來,看到老鍾的樣子,臉上露出疑惑。

“抄家夥!”

老鍾突然吼了一句。

我轉過頭看着夢破。

我沒聽錯的話,是一句“抄家夥”。這是要幹嗎,抄家夥出去找人約架嗎?

夢破轉身,回了小房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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