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章花好月圓

陳珈沒進靈堂,找了個避人的位置悄悄站着。不知何時,白嘉祥來到了她身後。

“我以爲你不會來。”

“爲什麽這麽說?”

“我最近想明白一件事兒,你拒絕李志軍,不是他不好,也不是因爲他摻合王強案,主要是你心裏有人。你喜歡吳修,爲了他才拒絕李志軍。昨日那麽成功,自然是真情流露打動了他。爲什麽不在溫柔鄉繼續待着,他有能力保護你。”

陳珈從不會低估白嘉祥的智商和觀察能力,她說,“陸甯跟我講過她和王強的愛情故事,乍聽像個笑話,警察與坐台小姐。直到她爲求一個真相而散盡家财,我忽然覺得自己是個膚淺而世俗的人。”

“陸甯說,王強是她的信仰,是她的再生父母,她爲王強翻案不惜犧牲一切。我不懂這種感情,也不能理解。我是孤兒,自幼被當病人養大,沒什麽朋友,更沒愛人。王強和陸甯是那種曆經世事,仍舊有顆赤子之心的好人,他們對我不壞,我想爲他們做點兒什麽。”

“你知道欺騙吳修的後果,不擔心失去他?”

陳珈淡淡地說,“我從來沒有得到過。”

“你每次的選擇都讓我出乎預料,是你真的薄情,還是你和他之間有我不知道的過往?按常理推論,你不應該這樣。”

來人太少,哀樂隻放了一個開頭,陸甯的哀悼儀式就已經結束。想想也是諷刺,王強的屍體還在冰櫃裏等着結案,陸甯的今日就要火化。等他們到了地下,會不會爲了先來後到的順序吵上一架?

殡儀館生意不錯,十分鍾後,先前的靈堂已經換了遺像,換了屍體,換了親眷,隻有流程和音樂沒換。

陳珈意興索然的走出屋子,擡頭看着高遠湛藍的天空發呆。白嘉祥學她的樣子看了看天,“陽光真好,擡頭真好,若能一直這樣更好。不低頭就不用看陰影,不用看罪惡,不用……”陳珈打斷了他的抒情和感歎,問:“爲什麽要殺人?你是警察,法律隻賦予你懲罰壞人的權利,沒有給你剝奪他人生命的權利。”

“我是警察,正因爲我是警察,才看到了法律的真相。人們賦予法律權利,可這種權利往往掌握在一群蔑視法律的人手中,他們濫用法律,用權利取代法律,把本該弘揚法治的時代變成了一個法律搖搖欲墜的時代。每次看到本該伏法的罪人卻逍遙法外,我就爲自己的職業感到羞恥,隻有殺光罪人,我才對得起身上的制服,對得起自己的職業。”

離開殡儀館,陳珈給吳修打了個電話,“我們約會吧!”

吳修說,“好,你想幹嘛?”電話那端很長時間沒有應答,若不是還能聽到清淺的呼吸聲,他差點以爲陳珈出事兒了,“這樣吧,你站在原地别動,我一會兒就到。”

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吳修一眼就看到了陳珈,她的氣質很特殊,不管什麽時候都無法融入人群。

陳珈看到吳修就笑,他終于把又舊又皺的煙灰色襯衣換成了黑色t恤,同色系的牛仔褲取代了原來愛穿的休閑褲。亂糟糟的頭發被發蠟打理的精精神神,淺藍色的眼眸,立體的輪廓,怎麽看都像老外。

“你的頭發是本色嗎?”

“染過,原來是栗色。”

“你刮胡子了。”

“恩,怕紮到你。”

“你比我大很多嗎?”

吳修皺眉想想,“有點。”

“二十歲?”

吳修一把摟過陳珈,“我看着那麽老?十二。”

陳珈像個做錯事的孩子般朝他吐吐舌頭。心裏卻想:我六歲的時候,你有十八,什麽職業允許一個十八歲的年輕人擡槍闖入民宅掃射?

“問你想去哪兒玩,爲什麽不說話?”

“我是孤兒,他們收養我是爲了給妹妹找個伴兒。妹妹能去的地方我能去,妹妹不去的地方,我從來沒有去過。我陪她在醫院看病,陪她接受封閉式治療,陪她在家學習。他們的世界隻有妹妹,我的世界也隻有妹妹,我沒有自己的世界。”

“我沒看過電影,沒去過公園,甚至沒人陪我喝過咖啡,吃過甜點。你問我去哪,我真的不知道。”陳珈說起這些,就像在說别人家的事兒,一如既往的沒有表情,語氣平淡。

吳修聽來,她此時的表現遠比哭泣和埋怨更能打動人心。真正的痛苦往往都沉澱在心底深處無需宣洩,因爲這是讓人更堅強,更努力的原動力。

“我陪你去公園,看電影,一起吃飯?”

陳珈搖搖頭,“錯過的事情永遠沒有辦法彌補,我已經過了逛公園的年紀,也不喜歡看電影,要不你教我怎麽用槍?”

吳修前一刻還在琢磨市内有哪些公園,該去賞景還是看看動物什麽,一眨眼就聽到槍字。槍是殺器,随之浮現在腦海畫面自然血腥起來。

陳珈對他的反應視而不見,嘟着嘴說,“上次随李志軍去青溪,他們玩打飛碟,讓我一起。那是我第一次摸槍,結果卻是次次放空,什麽都沒打到。我就奇怪了,明明都能看見,也都記得位置,爲什麽會打不到呢?”殺人利器在她眼中隻是娛樂工具,聽着她的描述,還有那副耿耿于懷的模樣逗樂了吳修。

“走吧,我教你怎麽用槍。”

“真的!”有了之前的鋪墊,陳珈這種發自内心的高興感染了吳修。那麽簡單就能滿足的丫頭,吳修恨不得把世界都給她。懷着這種心理,如何用槍一事兒上,他對陳珈完全是傾囊相授。

吳修自幼和槍一起長大,槍是他的謀生工具,槍是他的生命。能有這樣的人爲師,陳珈不需要再找白嘉祥了。

入夜,陳珈趴在吳修胸膛上,用指頭戳他的喉結玩。吳修像隻正在休憩的豹子,懶洋洋地由着陳珈在他身旁撒野。

“還有兩天就中秋了,白嘉祥怎麽一點兒動靜都沒有,看你也不着急,會不會他根本就不想殺我?”

吳修閉着眼也能準确抓住陳珈的小手,“才教你的東西怎麽又忘了,目标不動,你也不能動,一旦動了,就要一擊必中。”

“你說的是狙擊~槍,我都沒有見過,這個光聽怎麽會?”

“先前不是還喊累嗎,我怎麽看你精神挺不錯的?要不要……”

“不要,我好累,要休息!”

兩人鬧得正愉快,陳珈的電話響了,她拿過電話看了看,猛地坐起,一臉驚恐的說,“是白嘉祥。”

“接吧,有我在,别怕。”

兩分鍾後,陳珈整個人都蜷縮在吳修懷裏,像貓一樣跟他撒嬌,“白嘉祥說,局裏要保證雙節治安,最近在專項打擊兩搶。爲了配合工作,他每天都很忙,沒有時間陪我。但是,他希望中秋那天我能陪他回家吃飯。”

吳修點點頭,“想去嗎?”

“可以不去?”

“當然可以,但是……”陳珈捂住了吳修的嘴,哀怨的說,“你有沒有覺得‘但是’之前的話都是廢話?”

吳修拿出一個鈕扣大小的黑色物體給陳珈,“這是追蹤器,找機會貼到他衣服上。”

陳珈想都不想就拒絕,“他說了,最近沒有時間陪我。難道中秋那天才貼,萬一他半路動手怎麽辦?”見她那麽害怕,吳修說,“這個我來辦,有我在,沒人能傷你。”

翌日,陳珈剛下樓就遇見了李志軍,昨天當衆打了他一耳光,今日見面自然有些尴尬。兩人對視了幾秒,李志軍主動開口,“黃婷家屬今日過來取屍體,汪洋那邊已經發布了通緝令,我一會兒安排人陪你去于麗家取證。”

陳珈點點頭,黃婷案錯綜複雜,李志軍明知兇手是誰,卻迫于壓力讓汪洋成了替罪羔羊。除了汪洋失蹤一事兒,一切都在白嘉祥預料之中。

兩人擦肩而過,李志軍用陳珈聽得見的聲音說,“别怕,我會保護你。”陳珈錯愕的轉頭,卻隻看見李志軍的背影。

櫻花山谷,因爲汪洋涉案,于麗暫時停職在家。陳珈他們到時,于麗開門迎了出來,她穿着一身淺藍色的運動服,紅潤的面頰和高高梳起的馬尾讓她看起來年輕了幾分。

于麗一日既往的不待見陳珈,隻和與她同來的警察說話,“他的物品全部在二樓,我沒用動過,麻煩你們了……”聽她這麽一說,陳珈樂得輕松,獨自提着箱子朝二樓走去。

二樓,陳珈非常熟悉這兒。特别是那間卧室,還沒走近,她就下意識的摸了摸脖子。不過兩天,被勒的地方依舊疼痛,吳修給她買了條絲巾,她卻固執的穿着高領。絲巾與皮帶材質不同,觸感也不同,但隻要往脖子上一系,就會令她呼吸不暢,渾身發抖。

匆匆走入衛生間,她把牙刷梳子等能提取dna的檢材全部裝袋封好。原本還想在下水道槽口那兒找幾根毛發,考慮到白嘉祥與于麗的特殊關系,她最終還是放棄了。

樓下,于麗與同事聊得正開心,一點兒也不像丈夫被通緝的女人。陳珈忍不住想,自林月馨失蹤至今,她與白嘉祥如何從相互懷疑試探的角色轉變爲地下情~人?她真的不知道白嘉祥是殺人犯,又或者她是幫兇?

陸甯讓她明白了什麽是愛情。吳修讓她體驗到男女之間基于親密關系衍生出的占有欲。她懂得越多,越不明白于麗與汪洋爲何要結婚,又是否知道彼此都在出軌?隻有深入了解這對夫妻,她才能夠推測汪洋究竟去了哪裏。

直覺告訴她,汪洋的失蹤與林偉無關。如果她是林偉,她甯願看見汪洋的屍體,也不會冒險去隐藏一個有思想的大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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