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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立規矩(求月票)

第14章 立規矩(求月票)

趙四手下的人手,随着他清掃北城的步伐,越來越多。

不到十日,就突破了三百之數!

以至于,往日北市上随處可見的地痞閑漢,突然爲之一空。

而大量的人手,又反過來,助長了趙四前進的步伐。

四月初。

趙四領着人馬打進了東市。

不到五日,便清掃了盤踞在東市的所有地痞閑漢!

其實在他還在與北市的地痞閑漢們鬥智鬥勇的時候。

他的事迹,便已傳遍了陳縣的地痞閑漢圈子。

一聽說他要來東市,東市街面上的這些個地痞閑漢,别說是出門被人搶錢,就算是婆姨偷了人,都不敢打上門去,唯恐這又是北城趙四耍的什麽陰謀詭計!

然而他們的謹慎并沒有什麽用。

大勢已成的趙四根本就不需要在與他們耍這些上不了台面的小手段!

他人還沒進東市,東市裏有哪些有頭有臉、有名有姓的地痞閑漢,他便已弄得一清二楚了。

進了東市之後,直接拿着名單,挨個挨個的點名!

大多數閑漢,一見着趙四領着大批人馬找上門,直接就扔了腰間的短刃,跪地求饒了。

偶爾有那嘴硬手黑之人,也都被趙四綁出城,沉了沙河……屍首都沒了,就算有人想告官,自然也是死無對證。

隻有極少數機靈的,在聽到趙四要進東市的風聲後,提前提桶跑路,避過一劫。

當然,也有那背景實在是又高又硬的刺兒頭,趙四一時半會不能動他們。

可即便他不動手,這些人也不是傻子!

他趙四手下都已經有好幾百号閑漢了,這個時候跳出去跟他幹?

那和茅坑裏打燈籠有什麽區别?

于是乎。

沒背景的,要麽死了,要麽逃了,要麽變成了趙四的自己人。

有背景的,紛紛偃旗息鼓了,坐看趙四表演……

而趙四在打進東城的同時,北城這片已經安定下來的基本盤,他也沒有完全放手。

而是在陳勝的遙控下,支使了大批手下,開始在北城立規矩:凡在北城做買賣,就必須得燒我趙四這家廟的香,否則,你在北城的買賣就一定做不下去!

當然,立的規矩是“凡是在北城做買賣”,但實際操作中,那些陳郡坐地虎有關聯的生意,趙四是一家都沒碰。

陳勝也不可能允許他碰!

至少現在不能碰!

這條規矩,對于生活在北城最底層的那些販夫走卒而言,其實是件好事!

以前他們做點小買賣,起早貪黑、沒日沒夜的忙碌,好不容易賺幾個銅闆,小頭給了稅官,大頭落入一批又一批前來關顧的地痞閑漢手中,自己能落個糊口都勉強!

而趙四立下規矩之後,他們每日裏交的“清潔費”雖然也不少,但比起以前要好太多太多了,至少忙活一天下來,能見着銅闆了!

而且趙四的錢又不白交,交了錢,在北城遇到任何麻煩,都能去找趙四的人,幫忙解決。

甚至,連他們做買賣的地方,都會有趙四的人幫忙打掃。

說起來,意思好像還是以前那個意思,但做起買賣來卻像是安心多了,感覺日子都有奔頭兒了!

但這條規矩對于在北城有固定門臉,勉強算得上是富裕之家的小商賈們,可就沒那麽友好了。

以前北城的地痞閑漢雖然不少,但卻分成了好多個團夥,最多的也不過二十多人。

這點氣候,自然是奈何不了這些小商賈的。

人有頭有臉,就算是家中無人不能與這些地痞閑漢争勇鬥狠,也能花點小錢,請北市亭出面管束那些地痞閑漢。

北市亭幹的就是這個買賣!

是以,北城的地痞閑漢雖然多,但是這些小商賈,卻是不用交錢的。

頂多,在遇上什麽麻煩事需要用到這些地痞閑漢之時,賞他們仨瓜倆棗。

就這,以前北城的那些個地痞閑漢還覺得這是人家高看自己一眼,回去還得跟同伴吹噓自己如何如何牛逼什麽的……

可如今,立規矩的人換成了趙四,就沒以前那麽好打發了。

起先,趙四派手下去這些小商賈門臉中收清潔費,均遭到了這些人的一緻拒絕。

面對趙四勢大,這些人甚至抱團,派出了一個代表來見趙四,告訴他,别把他們當成那些落魄戶,惹急了他們,你趙四在北城也别想好!

趙四在見過這些人的代表之後,當晚就去見了陳勝,商談了半宿。

第二天天一亮。

抱團的小商賈中跳得最兇的那幾家,一開門就見到門外坐着十來條流裏流氣的漢子。

這些漢子腰間沒有别短刃,但每一個的臉上,都分明寫着:我不是好人!

這幾家小商賈被吓了一跳,慌忙故技重施,讓人拿着錢去北市亭請來了亭役。

亭役們氣勢洶洶的來了。

然而閑漢們的氣勢卻比他們還足。

咋的?

老子犯那條王法了?

我是殺他全家了?

還是砸他店鋪了?

還是說,我坐在街面上歇腳也犯王法?

街面是他們家的?

小半輩子都沒有這麽理直氣壯過的閑漢們,在背起這套陳勝交給趙四,趙四再教給他們的說辭時,嗓門兒那叫一個大,連隔壁街都能聽見。

一番扯皮後,亭役們實在是奈何不了這些閑漢,隻能恹恹的回了北市亭,有聰明的亭役已經想到,以後怕是賺不着這個錢了……

隻留下閑漢們,繼續坐在這幾家小商賈面連外,旁若無人的聊天打屁,喝酒吐痰。

每當這些門臉有顧客上門時,這些閑漢就圍上去,撸起袖子惡狠狠的看着上門的顧客:咋的,你看不起老子?

敲詐商家,還算是罪。

毆打行人,連罪都不入!

就這麽耗了三天之後。

終于有小商賈頂不住,偷偷的把錢給趙四送來了。

或許也不是頂不住,而是聰明的看明白了,他們耗不赢趙四:他們每天虧的都是錢,而趙四出的,隻是幾個可有可無的手下!

送錢來的人倒是想得挺明白,我偷偷的送,既把事解決了,也不得得罪其他的小商賈。

然而,等到第二天他門前的閑漢撤走後,其他的小商賈,就都明白了……

瞧不起誰呢?

誰還是個大傻子?

就此,整個北城,除了極少數幾家和陳郡的地頭蛇們有關聯的大商賈之外,所有的買賣人都向趙四繳納了清潔費。

趙四的規矩,也算是立穩了!

而在趙四的規矩立穩之前,陳家的連鎖小吃攤,就已開始在北城遍地開花!

面攤從一家,變成了十家!

蒸餅攤子,從兩家,變成了十二家!

炖肉攤子,從兩家,變成了十二家!

挂出的招牌也是五花八門,什麽闆凳面、什麽苦力面,什麽陳家蒸餅、趙家炖肉等等。

而且在遍地開花之後的四五天裏,又迅速的進入到了連鎖小吃攤的第二階段:三三一點!

每一個小吃攤點,都以面攤爲主,蒸餅攤子和炖肉攤子爲輔,三個攤子聯合占據一條或者兩條流量大的街道。

原先北城街面上的吃食本就不多,而且大都隻是走街串巷的遊動攤販。

等到陳家的連鎖小吃攤做起來之後,趙四又替陳家擋住了其他見陳家小吃攤生意紅火也想入行的買賣人:啥?你也想搞吃食攤子?可以啊!一天三兩銀子?什麽?你一天連本帶利都賣不了這麽多?那就不關我的事了啊,人闆凳面、苦力面、陳家蒸餅、趙家炖肉,每天交的就是這個數,要不,你考慮考慮别的行當?我看北城這邊賣菜的人很少,賣菜應該有賺頭,你要不要做?

當然,陳家的攤子,每天也是真交清潔費。

可這種左手倒右手的事情,陳家人自己心頭有數就好了,怎麽可能會讓外人知道?

小吃攤擴張的速度很快,但除了給人一種“趙四統管北城這片地面兒後,北城好像越發繁華了”這種感覺之外,并未引來太多人的注目。

因爲自從趙四的規矩裏起來之後,遍地開火的并不止有吃食攤子,其他的諸如首飾攤、刺繡攤、肉菜攤什麽的,也肉眼可見的多了起來。

陳家的十多個小吃攤點混雜在這些多出來的路邊攤中間,或許依然有些紮眼,卻不再有鶴立雞群的那種拔群效果。

這其中雖有小吃攤給了清潔費後就順順利利的把生意做起來的榜樣作用,以及趙四将那些被陳家的小吃攤生意做吸引的買賣人引向其他行當的引流作用。

但真正的原因,還是人性的主觀能動性。

生命總會自己找到出路……

隻要環境合适。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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