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未有定論之前,隻能看結果。
結果辦的好那就是好,辦的不好那就是不好。
劉侃說福建的地方風俗,如今因爲清田之事,朝廷對福建開始重視起來。
國家大,朝中很多官員,目光隻能看到自己的一畝三分地,而數千裏之外的福建,更不可能熟知。
就連張居正,一樣也是通過公文來了解福建,隻不過最近看過去的目光多了,就越發的了解了。
不像直隸各地,就在近前,絲毫風吹草動人盡皆知。
張四維同意劉侃的奏疏。
耿定向去福建清田,作爲一省的巡撫,應該因地制宜,根據形勢來治理地方。
而不是隻顧自己的心意。
國家大,事務雜亂,治理政務,需要陰陽調和,絕不是不考慮民情而選擇一刀切。
隻有庸官,沒有能力的,才會如此粗暴的行政。
就像幾年前廣西,廣東的戰事,根本原因還不是地方官能力不行,對地方的矛盾視而不見,隻會按照祖制治理。
官如果這麽好當,還要層層選拔英才,還要培育人才觀政幹嘛呢?
劉侃說的好。
不光對福建的形勢有高度的認知,也有自己的管理手段,潤雨細無聲。
因勢導利,不糜爛地方的情況下,來糾正地方的風俗,而不是強迫地方。
朝廷派官員去地方,是治理地方的,而不是以治理地方的名義,來糜爛地方。
都像那耿定向,治理一地就糜爛一地,國家怎麽辦?
“自明季倭寇内犯,練鄉兵以衛村堡。募其勇豪,授以軍器,尚勇尚氣,習慣成風。
嗣遂逞岔械鬥,禮義廉恥之風微,而詭詐貪橫之習起。始結爲天地會匪,繼流爲路洋之盜,結黨成群,肆行劫掠,實爲地方之害。”
張四維站出來,先講述了福建的局勢,否定了福建的風氣,然後話鋒一轉。
“此弊乃是曆史遺留的原因,絕不是可輕易改變的,需要才能之士,耗費心血盡心調和,以引導局勢。
如有官員急于求成,則事反,不光害地方百姓,也危國家之望,陛下不可不明察。”
朱翊鈞點點頭。
他想要的是,福建清田之事盡快完成,然後以此推廣全國,爲接下來的新政鋪路。
不把全國田畝丈量清楚,就不能在全國實行一條鞭法。
但是就像張四維所說,丈量福建土地,是爲了治理國家,而不是因此要逼迫地方造反。
清丈土地,這件事是考驗官員的能力的。
對于耿定向,去了福建半年,清丈田畝一事還沒有成效,他可以給機會。
但是福建之事,到底是因爲耿定向急于求成導緻,還是地方大戶歹心,爲了自身利益導緻。
這才是朱翊鈞關心的。
如果是耿定向的能力問題,他要責罰的就是耿定向,如果是地方大戶的原因,那麽他就要支持耿定向。
可是,他現在并不清楚,所以要詢問幾位信任的大臣,以了解到底是誰的原因。
張四維雖然沒有提及耿定向,但是他的言語,表明了他支持劉侃,把罪責歸于耿定向的能力問題。
而耿定向是張居正推薦的人,所以朱翊鈞沒有下結論,他在等先生的話。
張居正遲疑片刻,整理着思路。
對于耿定向的能力,張居正是認同的,不然他也不會把福建清田這麽艱難的任務托付給耿定向。
但是福建清田之事,鬧到這番田地卻是他沒有想到的,這其中可以說他的原因也有。
作爲國家元輔,内閣施政者,沒有認清楚福建地方的困難,造成了耿定向困頓。
如果早知道福建的形勢,張居正不會先考慮福建,而是會選擇其他地方。
第一炮一定要打響,這樣才能讓接下來的行爲更順利。
現在騎虎難下。
福建的形勢,需要慢慢來。但是新政沒有時間,福建清田之事等不了那麽久。
耿定向在前方披荊斬棘,此時,他絕對要給他更多的支持。
“臣近日來,對福建多有關注,得有閩地族譜一篇,倒是有趣。”
“先生請講。”
朱翊鈞親自捧哏,很給面子。
見如此,張四維無奈。
“秦滅趙國後,趙姓族人散居各地,以國爲氏。漢唐時,趙姓家族中,以輔佐西戎,世居甘肅天水的趙氏爲唯一望族。
但今福建三大派趙族是宋皇室的後裔,而宋皇室又是西漢趙廣漢的後裔。
趙廣漢是河北涿郡人,曾任京兆尹,世居涿郡之天水。
宋統治中國三百一十年,涿郡趙氏望族更加顯赫。
故我趙所用的郡望,是出自河北涿郡天水。”
張居正說完,嘴角露出笑容,邊搖了搖頭。
“這種類似的族譜,在閩地随處可見,強調自己祖先來自于光州固始了。”
“張公何意?”
呂調陽沒聽明白,開口問道。
張居正向呂調陽,這個向來勤勉做事的同僚颔首,解釋說道。
“不管是出于血緣的确認,或出于攀附以提高聲譽和地位,最終目的都在于确保宗族的權威。
福建曆史原因破雜,但是民堡之事,絕不是嘉靖年間始起,而是自古有之。
此風朝廷放任了兩百年,原因歸納起來,都是想用賢臣治理地方,以更改風氣。
可是兩百年來,閩地風氣改了嗎?未必吧。”
張四維認爲該用賢臣,張居正直接否定。告訴衆人,閩地風情長久以來,倚靠賢臣都未能更改。
“長痛不如短痛。”
張居正看向皇上,上前兩步。
“陛下,耿定向此人的能力,臣深信不疑,地方鬧事,絕非朝廷之罪,實乃地方大戶貪欲過度,不畏國法,此風不可在繼續放任下去。
大亂才有大治。
此地的民風,絕不是溫和手段可以扭轉的,陛下明鑒。“
大亂才有的大治。
道理是正确的,但是要亂成什麽程度呢?再來個廣東羅旁戰事?朱翊鈞不敢。
他相信張居正也不敢。
“先生以爲何意?”
“臣以爲,耿定向是以殺雞儆猴,杜絕其餘人仿效,如果放任元兇,其餘人再不畏懼國法,則閩地國家不國也。”
“可。”
朱翊鈞點點頭。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