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有多大的罪?怎麽判的?”
她先前也沒有想到這些,但依着容尋護短的性子,顧悠和廖竹音這樣踩着容亭爲自己鋪路,容尋肯定是不會放過這兩人的。
隻是不知道若是按照規定處理這事,顧悠和廖竹音都有罪?
散播不實言論污其名,這罪責不輕,有些看重名聲的人被如此污蔑,很可能會丢了性命,也有謀害他人之罪責。
尤其是這造謠還造在一個官員身上,這罪責更重。
容辭道:“若是事情已經傳開,造成嚴重的後果,必定重判,所幸這會兒事情還未傳開,便把這事情給掐滅了,她們有過,但罪應該不重,一個月到三個月之間的牢獄可能是會有的。”
“牢獄?”謝宜笑又是一驚,“這罪已經是不輕了。”
古人最注重名聲,被判坐牢已經是大事。
罪名暫且不說,這牢裏可是亂七八糟的,陰暗的事情可不少,男子也就罷了,可若是女子,往這牢裏走一遭,還指不定會發生什麽事情。
在書中,周氏便是在牢中遭人玷污瘋了的。
就算是僥幸沒有發生什麽,可在世人眼中你也已經不幹淨了,這一輩子的名聲就毀了。
這個時代對女子最爲苛刻,最看重貞潔,夫家很大的可能都會休了她,将她趕出家門。
這可是一生的污點啊!
若是顧悠和廖竹音被判了牢獄,懷南王是不要想将顧悠娶進門了,一個名聲狼藉、未婚先孕、還被判過刑坐過牢的姑娘,哪裏能做這郡王妃?
而廖竹音,那景陽侯府是絕對不會讓她進門的。
雖然說看着别人倒黴,幸災樂禍不大合适,但她隐秘地竟然有些想笑,這算不算偷雞不着蝕把米,還将自己給搭進去了。
這位大哥還是一如既往的手段很厲害啊。
這怕不是要搞死顧悠和廖竹音。
“懷南王府的人會不會來撈人啊?若是懷南王府那邊來撈人,這罪還能判嗎?”
“遲了。”容辭道,“如今事情已經鬧到京兆府去,便是懷南王府,也不能是強壓着京兆府将這事情囫囵過去,當作沒有發生的。”
“等不了多久,京兆府已經派人去懷南王府和廖家拿人了......”
。
不出容辭所料,京兆府的衙役将那些戲子押到京兆府之後,年大人立刻開堂審案,而且這年大人是誰啊...是昔日顧悠險些定親的未婚夫年寒生的父親!
當初将要定親的時候,年寒生帶着顧悠遊七夕,顧悠半路上自己跑了,害得年家和年寒生非常自責,長甯侯府明知顧悠是自己跑的,卻爲了顧悠的名聲将事情遮掩下來。
在顧悠出嫁被懷南王劫親的時候,年大人知道了顧悠與懷南王之間的事情,也知曉了七夕當日顧悠失蹤的真相,勃然大怒,與長甯侯當場就翻了臉了,如今逮到機會了,怎麽會放過顧悠?
于是在審了一幹戲子,知道事情的前因後果之後,便派了人兵分兩路,去懷南王府和廖家抓人。
此時在懷南王府之中,李重陽與顧悠又發生了一場争吵。
李重陽真的是萬分的疲憊:“誰讓你做這事的?
你做事之前便不能與我好好商量嗎?随我一同去一趟容國公府道歉。”
“我不去!”顧悠最不喜歡的便是容國公府,也不喜歡容國公夫人與謝宜笑這一對婆媳,她是死都不會再登容國公府的門的。
“去不去由不得你!”李重陽見她如此冥頑不靈,臉色有些發黑,“若是你還想過得安甯一些,那便走這一趟。到了之後态度也放得客氣端正一些,勿要再說什麽惹人生氣的話,老老實實規規矩矩的,将這事情給過去了。”
顧悠扭頭冷笑:“若是我不去又如何?他們難不成還能拿我如何?”
顧悠根本就不信容國公府能将她如何了,而且她也沒做錯什麽啊!
廖竹音這些年在容國公府被他們那些人欺負,日子過得多艱難,那容亭也不是什麽好東西,她最多也就是叫人将事情寫得誇張一些罷了。
原本她寫這個話本子是想用來幫廖竹音和離的,可容國公府放了廖竹音和離,沒有用上,但廖竹音看過之後覺得對她有大用,若是将這話本子傳開,日後她和司雲朗在一起能得到世人的祝福。
于是兩人一不做二不休,又将這劇情改了又改,最後去了梨園找戲班子唱這戲,若是反應不錯,再尋說書先生去說話本子。
隻是沒想到這戲昨日才登台唱,今日便被人攪了局,連戲班子都全數進了京兆府了。
想到這裏,顧悠真的是萬分的懊惱,覺得容國公府的人真的是一個個如同謝宜笑小氣性,既然已經和離了,爲何就不能送佛送到西,讓她順順利利地和司雲朗再續前緣呢?
真的是一家子小家子氣,半點都不敞亮!
李重陽道:“若是你得罪容辭夫婦也就罷了,他們這二人若是不招惹她們,還是比較好說話的,可你得罪的是容尋!”
“我得罪容尋如何了?難不成他就得罪不得了?
!”
“他這人素來小氣記仇,你若是不将這事情處理妥當了,也不知道他日後在什麽地方坑你,我勸你還是乖乖去了。”
“我不去!”顧悠死死地咬唇,“我就不信他真的能将我如何了?”
顧悠來到這個世界這麽久,雖然一路也有些坎坷,又諸多的不順不如意,但是每一次看着事情很大,但都能化險爲夷,平平靜靜地将事情給過去了。
說到這裏,她譏笑地看向李重陽:“難不成是你怕了他了?你也有怕的人?”
“顧悠!”李重陽的臉都綠了,他不願得罪容尋是真,這人就是個笑面虎,心眼小記仇,得罪了他也不知道什麽時候被他坑了,但這但凡是個男人的,都不願承認自己是怕了誰的。
“你若是不去,之後發生什麽事情本王可不管你,你别以爲仗着本王喜歡你,你便敢爲所欲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