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皎會答應嫁給童靖康,除了逼不得已,最重要的是因爲他有一張好看的臉。
要是他是個醜八怪,那林皎可能會甯願嫁縣城某委會委員的那個傻兒子,也不會願意嫁給他這個省城某委會主任的兒子。
畢竟傻子要比正常人更好糊弄。
至于童靖康爲什麽願意娶她——一開始看中她的其實是他爹童利民,他自己說是一見鍾情,但要林皎說,就是看中了她那張臉。
畢竟她長得那麽好看。
剛知道林皎不識字的時候,童靖康又驚訝又不敢置信,按照他的說法:“你的名字那麽美,怎麽會不識字?”
他知道鄉下很多重男輕女的家庭都不會讓女兒上學,但他老丈人可就這麽一個閨女,疼得跟什麽似的。
“名字又不是我自己起的。”林皎撇了撇嘴道:“我這名字是我爹找村長給我起的,我們村長就是上過兩年私塾,私塾教書的老秀才在我出生前就死了。我爹倒是想要送我上學,也得有地方給我上啊。”
童靖康頓時無語,然後就生出了教她識字的想法。
别說,林皎還挺樂意的。她這人天生要強,最讨厭被人看不起,但自打嫁到城裏之後,就因爲不識字,沒少被人拿有色眼睛看。
再者,城裏不比鄉下,各種各樣的票據不是一般多,不識字總是有許多不方便的地方。
她的想法是認了字就成,但童靖康不這樣想,尤其他發現妻子腦子很聰明。
然後哄着騙着,林皎學會了許多不在計劃中的東西,像是打算盤記賬,像是字畫,像是五線譜,像是吹笛,像是物理化學,像是英語俄語。
童靖康是真的有才,雖然因爲有心髒病的關系,他打小沒有上過學,但給他啓蒙的姑丈是書香世家出身,自身又是出國留過學的。他的學習基礎打得好,後來靠着自學,并不比那些名校畢業的大學生差,甚至他的涉獵更廣。
童利民身爲某委會的主任,能耐還是有的,林皎才嫁過去,他就給她安排了工作,不是什麽好工作,就是書店的管理員。
——整個書店的工作人員隻有她跟童靖康的那種。
這份工作工資不算高,但也不算低,一個月36,加上兩人都是正式工,每個月的票據不少,哪怕沒有童利民補貼,日子也不差了。
如此,林皎就更加有學習條件了。
童靖康是早産導緻的先天性心髒病,算是比較嚴重的那種,不能勞累,情緒上不能受到刺激,東西也不能亂吃。總之,身體情況導緻他少不了人照顧。
林皎剛嫁過去的時候,童利民還想過辭掉家裏的保姆劉姑姑,後來發現兒媳婦雖然是鄉下出身,但卻連飯都不會做之後,隻能打消了這個主意。
——那保姆是他鄉下一個守寡的遠房表姐,他把人接過來,對外隻說是收留親戚,其實是花錢請到家裏照顧童靖康的保姆。童利民跟人說好了,等到她年紀大了也不趕她走,他們父子給她養老。所以,老太太對家裏特别盡心,待童靖康比親兒子還要好,對着林皎也是掏心掏肺。
也不知是不是童靖康身體弱的關系,林皎嫁過來三年肚子都沒動靜。
因爲這,童利民看她不是很順眼,沒少在飯桌上挑剔她這個那個。
林皎那會左耳朵進右耳朵出——反正公公就是個嘴把式,也是個愛面子的,根本不可能像尋常婆婆一樣來磋磨她。
不過她那會脾氣也不太好,偶爾會刺他兩句,而且哪裏痛刺哪裏。
要說童利民這輩子最在乎的人是誰,那肯定是童靖康這個兒子。不是說他多疼愛這個兒子,而是他就是一個疼愛兒子的人。
注意,這句話裏的重點是“兒子”兩個字。
童利民原來不叫這個名,他原來叫童大運,祖祖輩輩都是農民,一輩子走的最大的運就是被父母遺棄的親姐姐被大戶人家收養了,長大後還回來認親,願意拉拔他這個弟弟一把。
童靖康是童利民原配生的兒子,最開始的時候,因爲這個兒子的體弱,童利民對媳婦挺有意見的,覺得是她懷孕的時候不小心,才害得兒子早産,心髒沒有長好。因此,老娘爲難他媳婦,他也當看不見。
後來,童靖康不到一歲,親媽被婆婆磋磨死了,剛好那時候童姑姑回來認親,童利民一家借光搬進了城裏,還新娶了一個媳婦。那新媳婦不是個大方的,看着童靖康這個原配的兒子并不是很順眼,雖然不會刻意虐待他,但一個有心髒病的早産兒,光是大人的忽視就夠要命的了。
兩歲多的時候,童靖康一度病危。
童姑姑看出是新弟妹容不下這個侄子,心生憐憫加上自己并沒有孩子,便把童靖康抱回去養了。
那會童利民結婚十年都沒生下第二個孩子,便是對童靖康再不親近,也不會不管他。
因此,不管童靖康如何跟他鬧,想要跟着姑姑姑丈一起去,他都沒肯答應。
後來,童靖康那個後娘想要毒死他,童靖康發現了卻沒有聲張,而是等事發的時候抓了個現場,直接報警了。
他本來是打算把童利民牽連進去,幫姑姑姑丈出一口氣,順便跟人劃清界限的。
結果卻不想,卻是牽扯出來了一個大秘密。
原來那個後娘早就悄悄找醫生看過,知道自己丈夫有弱精症,輕易根本不會有孩子,所以她才會想要動手把繼子毒死,好過繼娘家的侄子,繼承童利民的人脈關系和财産。
最後,童利民親自将媳婦送進監獄,童靖康的目的卻是一個都沒達成。
童靖康跟林皎說過,他十七八歲的時候想過自殺,然而那個時候他姑姑姑丈陸續死去,給他留下一封信,卻是叫他好好活下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