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者鸩的臉上隻是帶着笑容,對于這些問題全都當成菜市場上的叽叽喳喳,不聞不問地走進法院。
在擺脫那些記者之後,他才算是松了一口氣,拍拍自己身上的衣服,整理了一下胸口的律師徽章。
“真的沒想到,聽說這次是您主動來接這個案子的?”
走廊另一邊,賈公正身着檢察官的服飾,手裏拿着文件袋,一臉嚴肅地看着這邊。
法者鸩則是向着他兩邊看了看,笑道:“呵呵,不錯啊?小子。才多久沒見,你就有兩個助理了?還都是美女啊。”
賈公正哼了一聲,把手中的文件交給身旁一個美女助理檢察官,走上兩步,抵在法者鸩的面前。
“法毒,這一次,你又想要幹什麽。”
“我?呵呵,我想要幹什麽?我就隻是接了一個社會援助的辯護申請而已。”
賈公正的眉毛略微一擡,随即冷笑道:“你覺得我會相信嗎?”
法者鸩雙手插進褲袋:“信不信随你。怎麽?看到你的對手是我,一下子就覺得腿軟了嗎?是不是覺得你們的證據并不充分,想要立刻閉庭重新去找證據?如果是的話我沒有意見,你可以現在就去和法官說,結束這場如同鬧劇一般的審判。”
賈公正略微後退兩步,眉宇間的嚴肅絲毫不容妥協:“法毒,我不知道你究竟在搞什麽鬼。但我要你知道,哪怕你擔當了這個被告人的辯護律師,也絕對不會有任何的改變。等會兒在法庭上我就會讓你知道,你,什麽都做不了。”
法者鸩再次冷笑一聲:“好啊,我候着呢。”
說完,這位檢察官冷冷地瞪了法者鸩一眼,随即轉身,帶着身旁的兩名美女助理檢察官離開。
等到這家夥完全從走廊那頭消失之後,法者鸩才深深地吸了一口氣,搖了搖自己的腦袋。
什麽都做不了……嗎?
呵呵,那就來試試看吧。
——第一次庭審開始——
旁聽席上人山人海,這座第一法庭再次變成了世界杯決賽的球場。每個人都難以壓抑自己興奮的情緒,雖然不能允許攝影攝像,但是人們都拿着各種電子儀器快速打字,好把現場的第一感受迅速傳達給那些在等候審判的衆人。
法者鸩在自己的座位做好,把帶來的文件一一擺放在桌面上,面帶微笑,閉目養神。
另外一邊,那位檢察官現在也是帶着兩位美女助理在自己的座位上坐好,顯得一副氣定神閑的模樣。
之後嘛,嫌疑人孫行空在兩名法警的押送下進入被告席坐好。三位法官在上面依次坐下,同時也是宣布本次法庭的正式開庭。
“現在,本庭正式開始審理犯罪嫌疑人故意殺人罪一案,請公訴人朗讀起訴書。”
對于許多旁聽者來說,這可能是第一次能夠真正知曉這場案件真實情況的場景。所以每個人都豎起耳朵,仔細傾聽。
“……綜上所訴,犯罪嫌疑人孫行空于X月X日晚六點,進入被害者唐三家中,用藥物将被害者一家五口全部迷暈,随後将其一一捆綁起來。之後,再使用一同攜帶而來的電鋸極爲殘忍地鋸開每個受害人的喉嚨,導緻五名受害人唐三,梁女,唐青霞,唐紫霞以及白晶晶全部因爲大動脈失血導緻休克死亡。其後,嫌疑人打算放火燒毀被害人家庭銷毀證據,被及時趕到的公安幹警阻止并逮捕。”
“作案動機爲報複唐紫霞控告其之前的強奸未遂案,害被告人被判有期徒刑五年。”
“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段極其殘忍,社會影響極其惡劣,其殺害包括老人和幼童在内總共五人的惡劣行徑法不容誅,所以檢控方在此申請判處被告人故意殺人罪成立,并且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以下,将陳列出能夠證明犯罪嫌疑人犯罪證據的血衣,兇器,指紋,安眠藥成分和容器等證據。”
盡管案件的大緻情況在媒體上也有些許的宣揚,可是真正聽到這樣的描述還是讓旁聽者悻悻然。人們紛紛用恐懼的眼神看着那個坐在被告人席位上的人,全都展現出一副厭惡痛恨的神采。
主審法官點了點頭,似乎顯得非常滿意。而賈公正現在也是輕松自在地入座,臉上信心滿滿。尤其是咋入座之後他向着這邊的法者鸩瞄了一眼,眼角的勝利之色更是毫不掩飾。
在受理了所有的證據之後,主審法官的目光望了一眼孫行空,随後看向這邊的法者鸩,說道:“辯護律師,你可以進行抗辯了。”
終于,輪到法毒了!
這個大律師站起,稍稍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西裝和領帶,嘴角帶着一抹輕松的笑容,雙手擡起,按在桌子上,緩緩說道:“尊敬的法官,對于檢控方的大緻叙述,被告方這邊并沒有什麽異議。”
“法律師!”孫行空一下子急了,甚至焦急地從座位上跳了起來!當然,他馬上就被兩邊的法警給壓制。
主審法官黑着臉:“這麽說,辯護方是打算認罪喽?”
法者鸩搖搖頭,笑着道:“先不急着認罪。作爲委托人的辯護律師,我個人認爲這裏可能有幾件事需要搞清楚一點。因爲本案中實在是有些看似不重要,但我怎麽想都想不明白的問題,想要向檢控方讨教讨教。畢竟在法庭之外詢問的話,檢控方也不可能回答我吧?”
對面的賈公正一臉冷漠,裝作沒聽到一般看着手中的文件。
主審法官想了想後,說道:“你問吧,有什麽問題?”
法者鸩挺起腰闆,拿起手中一份早就準備好的文件,裝腔作勢地瞄了一眼說道:“請問檢控方,根據起訴書上所說,我的委托人是在傍晚六點左右到達被害人家,然後在七點左右開始殺人。這裏有三個問題。”
放下文件,法者鸩捏着下巴故作深思地說道:“如果我是想要殺人的話,那我爲什麽要選擇在晚上七點左右,這個很多人都在家,很吵鬧,幾乎随時随地都會被人發現的時間進行殺人呢?既然都服了安眠藥了,我留在晚上十二點殺人不是更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