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哥的情緒到了最高點!他一改剛才病恹恹的氣息,就像是個合不上的話匣子一樣開始不斷地說道:“你們知道嗎?從那晚開始,各種各樣以前我們求都求不來的片約和通告就像是不請自來的蒼蠅一樣撲面而來!我在此之前從來都沒有想過,這孩子能夠火到這種地步!”
“接下來,就是接連不斷地拍戲唱歌采訪綜藝廣告代言各種各樣的通告!我們公司的業績也是一時間水漲船高!可以說,我是親手将他從一個默默無名的小男孩,培養成一個華國第一男星的!這整個過程,我都有參與!我見證了曆史!”
情緒,到達了一個制高點。
在這之後,勇哥的精神卻是再一次地崩潰了下來。他蜷縮了起來,重新變成那種病恹恹,沒什麽用的胖子形象。似乎隻差人在他的屁股上踹上一腳,他就可以圓溜溜地滾了。
金浩勳歎了口氣,接下去說道:“嘛,法律師,接下來的事情您應該也知道了。就是這一次的結婚事件。”
這個經紀人從自己的公文包中取出一些文件,擺放在桌面上,說道:“您應該知道,我們的翔子是吃偶像這一口飯的。他的粉絲分布群中97.5%都是女性。而且您也應該知道,一旦一個偶像宣布結婚,或是公布戀情之後,他的粉絲都會瞬間造成大規模的流失。這一點,不管是放眼世界的哪一個國家,都是颠撲不破的道理。”
“沒錯!我已經打算從此以後再也不看這個男人的電影電視,也不再關心他的任何消息了!”
說這句話的正是蜜律,隻見她将手中那張剛剛還愛不釋手的照片啪地一聲拍在桌子上,轉過去抱住自己的天平熊,一副賭氣的模樣。
“竟然背着我出軌,還要和小三結婚,這種事情怎麽可能原諒!”
這丫頭,真的是三天不打上房揭瓦是不是?如果你媽在看你媽不打爆你這臭丫頭屁股!
法者鸩哼了一聲,轉過頭看着那邊的兩位娛樂從業人員,說道:“所以說,你們現在的問題就在于你們一手捧紅的藝人現在突然身價暴跌?嗯……不好意思,如果是這個問題的話,你們是不是找錯人了?我是律師,可不是公關公司啊。”
金浩勳連忙擺手,搖頭道:“不不不!法律師,我們沒找錯人!的确是找您!現在的問題可是遠比什麽藝人不紅要麻煩多了!藝人不紅了,那麽我們再培養一個就是了。反正這年頭偶像換代速度很快,這并不是問題。但是真正的問題是,韓翔突然來這麽一遭,可是直接把我們公司給害慘了呀!”
說着,金浩勳看着旁邊的勇哥。勇哥則是唉聲歎氣地說道:“法律師,唉,真的……真的,真的很頭痛!我的頭都快疼死了!十個廣告商,七家電視劇攝制組,三部電影攝制組,以及許許多多的有的沒的娛樂通告公司現在全都向我們公司發來了聲明函!說是因爲翔子突然有了戀人并且要結婚的宣言,所以瞬間就斷了他幾乎所有的通告。并且還向我們娛樂哦公司索取巨額賠款!”
法者鸩揉着自己的太陽穴,說道:“這麽慘?”
勇哥歎了口氣:“這還不止呢!更頭疼的是上次電視台,不是發生了踩踏事件嗎?死的人,傷的人,這些也全都是錢啊!電視台也是把我們告了,要我們公司支付這筆賠償金。唉,說來說去,都說翔子是我們旗下的藝人,所以我們經紀公司沒有做到對藝人進行妥善的管理,所以理所當然就是應該是我們的責任!”
勇哥一邊說,旁邊的金浩勳一邊将各種各樣的合同協議書以及聲明拿了出來,擺在法者鸩面前。
法者鸩拿起來,粗略掃了一眼後,放下:“嗯,基本上的确差不多。電視,電影,演唱會,廣告代言,這些合同上都有注明經紀公司必須要維護藝人的公關形象不發生劇烈變化,否則經紀公司就有義務和責任賠償因此無法進行拍攝、演出等造成的經濟損失。呵呵,你們這一次賠的也挺大的呀?”
法者鸩靠着老闆椅,笑道:“不過話說回來,你們自己也有毛病。韓翔才一個人,你們卻在短期内給他安排了那麽多的工作?我看看,這工作日程都直接排到明年年底了?這才剛過年啊。你們的心還真是夠黑的。”
金浩勳有些無奈地笑笑:“沒辦法啊,法律師。娛樂業,本來就是一個賺快錢的地方。如果不趁着火的時候多賺點錢,天知道這個明星什麽時候會突然過氣。而一個明星落幕了,這個經紀公司還能不能再出一個明日新星也是未知數啊。”
法者鸩笑了一下,繼續擡起腿翹在桌上,雙手靠在腦後,說道:“那麽你們找我,就是想要我幫你們打這些官司嗎?嗯,公司還真多。但是說實話,你們如果想要一家家地怼回去的話,這可是個大工程。我就算再怎麽厲害也不可能一個人承擔那麽大量的工作。而且,鑒于我不是很喜歡和别人組隊打團,所以還是建議你們去找個大一點的律師行,組個律師團隊吧。”
“不不不!法律師,您誤會,誤會了!”
金浩勳連忙開口笑道:“不是,我們不是要您和那麽多的公司打官司!都是同一個圈子裏的人,而娛樂圈看着大,但其實有名的導演有名的電視台也就那麽幾個。如果真的打了官司最後鬧僵的話,就算我們赢了,我們翺翔天空以後也不用想再在這一行混了。”
法者鸩眉頭一皺,說道:“呵!這都是有趣了。那你們來找我是想要幹嘛?”
金浩勳有些爲難地笑了一下,他轉過頭看了看旁邊的勇哥,而勇哥則是一副死馬當活馬醫的态度,歎了口氣。
見此,金浩勳才真正地呼出一口氣,說道:“法律師,我們這次來,是希望您能夠幫助我們,起訴韓翔,将他列爲被告。要求由他個人來承擔此次活動中所造成的全部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