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完,蜜律低下頭看了看手中的手機。果不其然,滿屏幕的彈幕飛了過去,而且基本上全都是那種謾罵的口吻。
不過,在那十條謾罵的彈幕中卻是偶爾間能夠混進一兩條讓蜜律眼睛一亮的彈幕。表示接受法庭需要秩序,并且接受這個對于那位父親來說并不算太重的懲罰,也希望發彈幕的人能夠保持些許的理智。
但是……很快,這些彈幕就被那如同潮湧一般的謾罵給淹沒了。
現在,庭審繼續。淩峰的目光轉向那邊的檢察官,緩緩說道:“抗訴方,由于辯護人提出本案應該以正當防衛判處。我想知道你們是否有什麽中肯的意見。”
那個矮個子檢察官立刻站了起來,大聲道:“抗訴方完全不能接受正當防衛的說法。”
淩峰沉默,示意這個檢察官繼續說下去。
“正當防衛,是普通公民面對不法分子的不法侵害的行爲。可是請法庭考慮一下,本案的受害人的年紀和當時的身體狀況。”
“她隻有十五歲,是一個隻有十五歲,并且還懷有30周身孕的孩子!”
“我們這邊可以提出一份驗屍報告。在報告上已經很明确地确認,由于被害人懷孕的年齡實在是太小,再加上一直都有心事,導緻其身體狀況并非良好。”
“被害者的身體有着一定程度的營養缺乏的狀況,這從她的日記中可以看出來,自從被要求分手和打胎之後,被害人一直都吃不好睡不好,精神狀态顯得極爲疲憊!”
“在這種情況下,就算被害人拿着一把管制刀具,可是本案的嫌疑人秦無暇卻是一個幾乎整天沒事就上健身房的人,身體條件十分優越!在這種情況下,被害人怎麽可能對嫌疑人造成任何的威脅?”
“否決。”
禍紫薇的聲音富有力量,堅定而不可置疑。
他擡起手,打了一個響亮無比的響指,眯着的眼睛如同夾雜着無限未知一般,籠罩着對面的那個矮個子檢察官——
“對面的檢察官是否需要去重新審視一下法條?或許,重新仔細查看一下刑法第二十條針對正當防衛的具體規範?”
“有沒有傷害的能力是一回事,是否做出打算傷害的行爲又是另外一回事。監控畫面已經非常明确,我的委托人和其女友正在面對一個手持管制武器,并且向其撲來的窮兇極惡之徒。如果這種情況還不能夠被稱之爲是正當防衛,那麽請問要怎麽樣才能夠被稱之爲是正當防衛?”
那一瞬間,對面的檢察官啞口無言。他咬着嘴唇,額頭上的汗水滾滾而落。在猶豫了片刻之後,他的拳頭重重地敲打桌面,開口道:“請辯護律師不要忘了!正當防衛中有一條,是必須針對‘正在進行不法侵害人’才能進行實行無限防衛權!”
“根據以往類似案件的相關案例,請問,在監控畫面中所能夠看到的,犯罪嫌疑人哪裏有遭受到‘不法侵害’了?就算是正當防衛,被害人的行爲并沒有對嫌疑人和其女友的人身安全造成任何實質性的損害。既然沒有實質性的損害,而且嫌疑人也很清楚被害人的身體條件,在這種情況下嫌疑人卻還是用刀子将其刺死,毫無疑問這根本就不是什麽所謂的正當防衛,而是徹頭徹尾的謀殺!”
蜜律的眉頭稍稍皺了一下,轉過頭,看着旁邊的法者鸩。
而法者鸩卻是笑了笑,說道:“的确,以前遇到過很多種正當防衛的案子。裏面的理論依據都是這種。”
蜜律呼出一口氣,說道:“媽媽也曾經說過,無限正當防衛權中的一句‘不法侵害正在進行時’這個定義,看似是一個很确鑿無疑的認定。但是仔細研究起來卻發現,這句定義其實相當的模糊并且不準确。到底什麽時候開始算是‘不法侵害正在進行時’?”
法者鸩撫掌,輕笑道:“碰到一些辦事比較機械的法官,基本上就是認定在刀刃開始刺入對方肌膚的那一刻開始,才算得上是不法侵害進行時。否則,隻能算是事前的預備動作,怎麽能夠算是正當防衛呢?”
蜜律搖了搖頭,低着聲音道:“那你說,淩峰叔叔會那麽死闆嗎?他看起來……是一個比普通法官更加冷血,更加不通情面的法官啊。而且,如果我記得沒錯的話……這個法院以前也做出過這種這種類似的不屬于正當防衛的判決吧?如果淩叔叔現在不遵照以前法官的判罰……那麽他的這個庭長,還想要嗎?”
法者鸩呵呵笑了笑,說道:“沒錯,我也記得那個案子。我記得那位法官現在好像成爲了高級人民法院的法官了吧?呵呵,如果淩峰在這場相似的案子裏面直接打那位頂頭上司的上司的臉,我看啊,别說他這個庭長不想當了,估計是連這個中級人民法院他都待不下去,要被調去基層法院‘活動活動’了吧。”
抱着天平熊,蜜律露出一個鄙視的眼神,哼了一聲:“該死的官僚主義。”
法者鸩支撐着下巴,笑道:“不唯法,隻唯上。這又不單單隻是我們華國的傳統。以前的頂頭上司曾經判過的‘優良前例’你反而給我推翻了?這種當面打上面人的臉的行爲怎麽可能被原諒?哈哈!”
聽到法者鸩這麽說,蜜律反而顯得有些擔心起來了:“這樣怎麽辦?難道……淩叔叔真的當不了庭長了?一個弄不好,在中級法院也待不下去?還是說,他會就這樣站在檢察官這邊?反正那個嫌疑人現在已經是天怒人怨,那個禍紫薇也不是什麽好人。”
法者鸩笑笑:“繼續看下去吧。”
上面的主審法官淩峰并沒有對檢察官的這條“不法侵害進行時”進行搭腔。他隻是看着手中的案件卷宗,思索着。
另外一邊的禍紫薇則是站了起來,喊出一聲:“否決。所謂的無限正當防衛權——”
“辯護律師,我理解法條上面對于無限正當防衛權的解釋。這個問題我們先放在旁邊,稍後再進行讨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