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大梅點點頭,面對法者鸩那雙顯得有些不懷好意的眼睛,她明顯能夠感覺到些許的緊張。
“暮女士,你剛才回答是否有廚師在案發當晚前去的時候,你的回答是‘應該是有的’這種給人感覺不太肯定的答複呢。請問,對此你無法确定嗎?”
暮大梅擡起右手,縮着脖子摸了摸左臂,說道:“當晚我并沒有值班,所以在外面逛街。但是根據日程安排,應該是有廚師上門的……”
“也就是說你無法确認究竟有沒有廚師上門喽?”
“反對。”
聽到賈公正喊出一聲反對,暮大梅的精神才算是放松了一點。
賈公正站起:“當晚的監控攝像頭可以很明顯地拍攝到廚師進入别墅以及離開的場面,在這之後就再也沒有人進入别墅,一直到本案嫌疑人的到來。所以辯護律師,請不要在這種無用的地方對證人施加精神壓力。”
“反對有效,辯護律師,這個問題不用再繼續追究了。”
既然主審法官都說了,那麽法者鸩也隻能聳聳肩,進入下一步:“暮女士,根據你對被害人的了解,她平時是否有自己做菜的習慣?”
暮大梅微微一愣,搖頭道:“不,小姐并不會自己做菜。而且她有廚師,想要做什麽都可以直接吩咐,就算一時間沒有廚師也可以叫來外賣,怎麽會需要做菜?”
“是嗎?”他突然轉向法官席位,“尊敬的法官,我現在想要詢問我的委托人一個簡單的問題!”
主審法官點點頭:“你問吧。”
法者鸩走到劉傅蘭卿面前,笑着,問道:“劉傅先生,能不能告訴我你平時自己不高興做飯時去店家吃飯,最經常點的是什麽?”
劉傅蘭卿現在顯得一臉的茫然,似乎完全不理解法者鸩的這個問題。但是在猶豫片刻之後,他終究還是說道:“我……經常點一道炸醬面……”
“各位記住了!答案是‘面’!”
突然間,法者鸩一下子把聲音放大!他回到自己的座位,從證據檔案中拿出一張照片,放進投影儀,讓整個法庭都能夠看清楚。
“如同各位所看到的,現在這張照片拍攝的是本案被害人的山間别墅的廚房!大家可以看到,在廚房旁邊擺放着一排排的書架,書架上面還有一些烹饪書籍!而這些烹饪書籍中差不多三分之一的内容,全都是關于面條的烹饪書籍!”
砰——!
說完,法者鸩的雙手重重地拍在了證人席上,對着那個顯然已經被吓壞的暮大梅說道:“正如同這位證人剛才所說,被害人擁有專門的廚師,還可以叫外賣。所以這些烹饪書籍根本就不可能是用來給那些專業廚師看的!而且,這些書籍中近三分之一的内容都是有關于面條的烹饪方法,可想而知這也不是用來随意購買擺放着當成裝飾品的!隻要稍稍調查一下就可以直到,這些書籍都有被翻閱過的痕迹,它們,絕對不是裝飾!”
“暮大梅女士,我要問你。在姬銘宣的家裏,擺放着好幾本其他人根本就不會有人去翻閱的書籍,但是這些書籍卻都有被翻閱過的痕迹。你覺得,看過這些書籍的人究竟是誰呢?”
暮大梅的嘴唇顫抖,面色發白,連連搖頭:“我……我不知道……我不知道……”
“答案很明顯!就是本案的被害人本人!姬銘宣女士在沒有其他人知道的時候,會自己翻閱這些烹饪書籍!而翻閱烹饪書籍,很明顯,就代表她有會想要做菜的念頭。而既然有想要做菜的念頭,自然就會去使用那些廚具!自然也會摸過那把菜刀!”
知道什麽是大新聞嗎?
這就是。
這一刻,旁聽席上的那些記者和粉絲一瞬間全都炸了!
這是什麽意思?
當紅偶像,世界天後姬銘宣,竟然在家裏偷偷摸摸學做面條?而且,那邊那個殺了姬銘宣的男人,最喜歡吃的,竟然也是面條?
雖然法者鸩沒有明說。
是的,他故意沒有明說。
但是他也相信,任何一個有着正常思維的人都會在這一瞬間聯想到這裏面所構建出來的那種“不純潔”的關系。如果姬銘宣還活着的話,恐怕這絕對會是一個世界級的大新聞!
但,她現在死了。
被一個她想要爲他做飯的男人殺死了。
這……可能嗎?
場面開始變得有些失控,察覺到苗頭不對的主審法官連忙敲下法庭錘,大聲喝止旁聽席上那些想要喧嘩的人們。
法者鸩則是很滿意自己創造的這個結果,默默地等待所有人閉上嘴,然後打算繼續乘勝追擊。
“反對,辯護律師正在毫無根據地對本案的性質進行自我揣摩,卻并沒有相應的證據。”
隻可惜,那個賈公正卻是再次在這個時候站了出來。
不過話說你這家夥還真的是不會煩啊?老子每說一句話你都要站出來反對一下,你是反對機器人嗎?
賈公正站起,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領,緩緩說道:“辯護律師想要通過描述本案被害人和嫌疑人之間和緩的關系來爲其作案動機進行辯護。但是這完全都是臆測。或許,在那些烹饪書籍上的确能夠查詢到被害人的指紋,但是能夠查詢到指紋隻能代表其有過翻閱,并不能代表被害人有想要做菜的心思。可能被害人隻是覺得菜的照片好看,拿來看看呢?”
法者鸩立刻就想要喊出反對。可還沒等他喊出來,這個賈公正卻是繼續說道——
“再說了,就算被害人真的想要做菜,可能也并不是給嫌疑人做。别忘了,她還照顧着自己的侄女。作爲代替姐姐照顧這個小侄女,她想要親手做一點東西給她吃,應該也并非不能理解的事情。就算書架上有三分之一的面條類食物的做法,那也隻能說是一種無心的巧合。并沒有确鑿證據證明這裏面和嫌疑人有任何的關系。而最最關鍵的是,辯護律師并沒有證據證明在案發當晚被害人曾經做過菜,捏過那把菜刀!所以以上的種種言論,依然就隻是辯護律師單方面的毫無根據的臆測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