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台電腦真正有意義的地方,并不在裏面有什麽文件,而在于這些文件進行過怎樣的操作。”
“根據我這邊進行的調查,在案發當日的中午12:35的時間,這台電腦曾經有過一次複制的操作。”
賈公正眼中的冷笑現在略微有些凝固。這個眼神看在蜜律的眼裏不由得有些竊喜!果然,警方并沒有考慮到這個層面。而且,這種證據的确是隻有雪姐姐這種高級黑客才會想到的調查内容啊!
“複制操作?那……那又怎麽樣?複制這種操作,每個使用電腦的人每天不都要用上很多次嗎?”
這位檢察官現在已經有些搖擺了,蜜律立刻乘勝追擊:“普通的‘複制’當然無話可說。但是,這一次的複制内容,卻是有關水清女士的工作,也就是她所在公司的上個月的營業額收入!以及其下個月的客戶拜訪的詳細内容的文件!我想,主審法官應該明白,這兩個文件究竟意味着什麽吧?”
商業機密。
水清是一個公司的高管,所以其手中當然會有許多不能夠被外人看到的内容。而這一點,從那邊賈公正的臉上的那種驚訝表情就已經可以看出來了!
蜜律呼出一口氣,繼續說道:“沒有錯,就是商業機密!而且,複制的去向我這邊也已經查詢,是一個之前并沒有在這台電腦中進行過登陸的u盤。而且我這邊也已經進行過調查,根據查詢到的u盤的編号,這個u盤應該也不是屬于水清女士公司内所附屬的u盤。”
“換言之!”
她頓了頓——
“這個u盤是一個——”
砰砰砰!
“旁聽席上的旁聽人員,請安靜一點。”
蜜律剛剛才揚起來的慷慨激昂的心情冷不丁被這三聲法庭錘給打的完全消火,她捂着嘴,偷偷摸摸地從椅背後面探出頭來,向着那位主審法官投以一個抱歉的笑容,吐了吐舌頭,縮起脖子,輕聲說道:“換言之,這個u盤對于被害人來說應該是一個完全陌生的存在。而這個陌生的u盤卻是在案件可能發生的時間裏面,從被害人的電腦中拷貝出了一份商業機密,随後消失。”
“在這裏,我想要詢問公訴機關,你們一直說我的委托人是偷偷摸摸進入被害人的房間,然後進行盜竊的時候殺了被害人。但是我想要問了,我的委托人目前無業,其之前也沒有任何和水清女士所屬公司有任何競争關系的公司的任職經曆。其更加沒有理由進行偷竊這份商業機密!他爲什麽要殺害被害人?又爲什麽要潛入被害人的家中殺害被害人之後又偷走這份商業機密?”
說的興起,蜜律捂着自己的嘴,呼呼了兩聲,繼續說道——
“事實上,從剛才開始一直到現在,公訴方一直都沒有針對我的委托人的犯罪動機做出明确的回答。僅僅隻是用我的委托人想要‘入室盜竊’這麽一個簡單的理由進行搪塞,而對于這樣一個重大的可能進行忽視!相比起什麽‘入室盜竊’,難道這個‘竊取商業機密’不應該更加嚴查嗎?”
終于,那邊的賈公正算是徹底敗北!他耷拉着自己的腦袋,一臉蒼白,似乎不知道應該怎麽回答才好。
蜜律擡起頭看了一眼,爲自己的勝券在握而輕輕地“yeah”了一聲。
然後……
伴随着那位美狴犴終于睜開雙眼,她也知道,自己的這場戰争……終于算是徹底開始了。
“很有趣的推論。”
劉傅蘭卿,這位檢察長終于站了起來。他略微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領,将那頭長發随意地往身後一撥,帶着那富有磁性的聲音,緩緩說道——
“請問被告律師,你是怎麽得到這份證據的。”
僅僅一句話,就把蜜律給整個地堵住。
是啊,怎麽得到的?蜜律一下子還真沒有想過這種事情!
那邊的劉傅蘭卿繼續說道:“和本案有關的所有證據全都保存在警方的證物室内。如果本案的律師想要查看,可以通過一些手續進行查驗。不過,由于當日被害人所使用的筆記本電腦并沒有被列入關鍵證據之中,所以在經過簡短的搜查之後就歸還給了被害人的家屬,也就是現在坐在這裏旁聽的碧潭先生本人。”
劉傅蘭卿的目光望向旁聽席上一直坐着的那個沉默寡言的男人,而那個叫碧潭的人現在也是擡起頭,看了一眼劉傅蘭卿。
“所以,相信被告律師應該是通過前往碧潭先生家裏,直接查詢那台電腦本身來獲得的這份證據吧?碧潭先生,請問最近有沒有人來找你詢問過這台電腦的事情?”
坐在旁聽席上的碧潭渾身一震,連忙站了起來看着法官。在得到法官的同意之後,他走到證人席,點了點頭,用一種近乎沙啞的聲音說道:“是……是的……有一個男的……帶着兩個女孩……來找我……然後其中一個……大約高中年紀的女孩……借了我的電腦……用一下……”
劉傅蘭卿微微點頭,轉向法官說道:“由此可見,本案的關鍵證物被被告律師方的人物進行過操縱。所以,很難想象這裏面是否存在證據污染的痕迹。先不去說現在距離案發已經過去大半年的時間,這個複制的操作記錄是不是真的能夠找到。就算真的有這個操作記錄,這個操作記錄究竟是真的案發當日留下來的,還是由那名高中女孩在操作電腦的時候特地安插進去的?尤未可知。”
聽到這裏蜜律簡直就要發火了!沒見過這麽不要臉的!三言兩語就把證據的效力給直接否定掉了?你怎麽不說喬雪姐姐在那麽短的時間内重新寫了一個os系統把那台電腦給重新改裝過了呢?
可就在蜜律想要高聲喊出“反對”的那一刻,劉傅蘭卿卻是突然攤開雙手,帶着一抹嘲諷的微笑,說道:“即便,真的能夠證明那個複制行爲的确是在案發當日留下的,那也不可能改變本案的性質。在确定‘入室盜竊’這個動機之時,我們就一直在找被告人究竟是想要盜取什麽。現在,我們終于确定,本案的被告人很可能是受雇于敵對公司前來盜取商業機密,從而轉而謀殺這一事實了。”手機用戶請浏覽閱讀,更優質的閱讀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