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者鸩:“正是如此!”
淩峰轉向被告人席位:“而被告人,你是主張以其法律性别和外表性别來确定其性别喽?”
麥玉衡:“yes,sir。”
對此,淩峰和兩邊的另外兩名陪審法官互相低頭交流了一下,可就在這時,麥玉衡調整了一下手中的左輪手槍,擺了一個poss,笑着說道:“尊敬的judges,爲了方便各位能夠更好理解這場審判的意義,我想要對原告方進行詢問。
淩峰點點頭,說道:“原告方有沒有意見?”
法者鸩哼了一聲,現在即使是拒絕也沒有什麽好處,所以還是同意吧。
當下,他和唐羅甯輕聲商量了幾句之後,輕輕地點了點頭,說道:“沒有問題。”
——證人唐羅甯詢問——
麥:“,請問,您在進行變性手術之後,有沒有覺得什麽地方不太方便的呢?”
唐:“不方便的的确有,但是很多時候我倒是覺得找回了獨屬于我自己的真正性别,方便的地方遠遠超過不方便的地方。”
麥:“嗯,也就是說,您很享受您的男性身份,覺得能夠從此變成一名正常男性,像一個正常男人那樣生活,是一件非常棒的事情嗎?”
唐:“是的。”
麥:“能不能舉個example?變性之前您覺得無法忍受的事情,在您變性之後變得十分輕松了?”
唐:“至少,我不會覺得别扭了。”
麥:“哪裏不會别扭了?”
唐:“這個嘛……”
麥:“呵呵,是指上廁所,或是去澡堂時候的事情嗎?”
唐:“我……不否認。”
麥:“那麽,您在變性之前是覺得上男廁所爲難呢?還是上女廁所感覺爲難?”
唐:“我……我拒絕回答這個問題。”
麥:“呵呵,您當然可以拒絕。不過我想問,您現在上的應該是男廁所,對吧?畢竟這樣才不會讓您的行爲變得突兀,對不對?”
唐:“沒有錯。”
麥:“那麽您現在還會去女廁所上廁所嗎?”
唐:“當然不會。”
麥:“不能上女廁所會讓您覺得困擾嗎?”
唐:“……不會。”
麥:“thx,我問完了。”
——證人詢問完畢——
這個魔法師轉着手中的魔術棒,另外一隻手捂着自己的圓禮帽,笑呵呵地說道:“通過剛才的詢問,我們已經很确定,應該很享受現在的性别。并且也不會進入與自身外表性别相反的其他性别私立空間。”
“如果根據原告方的準則,認爲唐先生在擁有體内的女性生殖器的情況下應該被認定爲擁有女性的權利,那麽,請問先生若是就以這幅相貌進入女廁所,或是進入女浴室的話,是否可以同樣享受不被其他女性如廁者或入浴者報警抓捕的權利?”
“我在這裏想要好好地詢問原告方律師,若是您在事先不知道唐先生是一名保留着女性生殖器官的外表變性者的話,您是否能夠接受他和您的女兒或是您的妻子一起進入公共廁所或是公共浴室?如果您無法接受,并且在這位唐先生做出這種行爲之後會立刻報警的話,您又有什麽權利主張其性别爲女?可以享受獨屬于女性的産假?”
“好吧,退一萬步來說!如果真的按照原告律師的解釋,承認了這名唐先生享有女性的權利,擁有産假,從我的委托人紫羅蘭銀行那邊拿到巨額的賠償款。可是這樣一來,既然承認了其女性權,其自然也享有了其餘一切基于女性身份才能夠享受到的所有權利!”
“可以自由出入獨屬于女性的私密空間,進入女浴室,女廁所而不被舉報抓捕。法律寬宏大量,認可了先生的少部分群體的利益,實在是happy end。”
“但是,因爲進入女性私密空間而造成其他的女性心理上的那種深深的不适感,請問法律又要怎麽保護?爲了保護一部分人的權利,而對另外一部分人身上所遭受到的不公視若無睹,采取放任自流的形式嗎?請問原告律師,能否回答我的這個question?”
說實在話,法者鸩覺得這個家夥之前一定不是個魔術師,絕對是個說相聲的!
口才真的是一溜一溜的呀!
的确,這個案子根本就不是什麽證據的争鬥,而是法律理念的戰争。要想說服那個魔女宅認同自己這一方的法律理念,就是這場官司中最最重要的一點!
法者鸩哼了一聲,雙手再次拍在桌子上,大聲道:“那麽請問被告律師如果将我的委托人看成是一名男性的話被告律師打算怎麽解釋男性産子這個不管是從自然屬性還是法律屬性上都不可能産生的事實事件?”
麥玉衡不說話。理由嘛,當然簡單。因爲雙方的提問都是對方所不能夠回答的問題,所以不回答,就是最好的回答。
法者鸩直起身,冷笑着說道:“我也曾經翻看過有關米國的法律文件。在關于我的委托人的性别認同上米國加州的法律認同爲‘身體外形上爲男性’所以将其歸類爲男性。可惜的是,米國法律卻并沒有對未摘除的女性生殖器官做出過任何的評價!”
“同樣的,我國在給與我的委托人華國國籍身份的時候依照的也僅僅隻是其護照上的性别和‘外形’而已。所以從頭到尾,都沒有一個人對我的當事人的女性生殖器官做過任何的法律意義上的鑒定!所有的法律文件和醫學文件的檢測報告對于我的當事人的這一部分的身體情況都是做排除處理的。而既然之前這些檢測項目全部都是被排除的,那麽我們現在究竟應該怎麽做呢?難道也是如同之前一般排除嗎?”
“不!既然之前所有人都有意無意地遺漏了這一重要的信息,那麽本次審判就有必要将之前的遺漏撥亂反正!本次的訴訟是有關于我的當事人正當的勞工權益被侵犯的案件,而被告方律師反複糾結的都是我的當事人去侵犯其他人的利益,這根本就牛頭不對馬嘴!既然是根據勞動法,既然是産子這一個正常的應該受到法律所保護的事件,那麽本案就理所當然地應該将這麽一條重要的信息考慮進去,以此來做出最爲正确的判斷!也就是宣判我的委托人勝利才對!”手機用戶請浏覽閱讀,更優質的閱讀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