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傅蘭卿的話語依然顯得十分的冷淡,繼續說道:“在這成千上萬件賣出的衣服之中,辯護律師難道是想要主張在這龐大的數量之中,在被害人遇害的那一天,隻有赢精衛女士一個人穿了這麽一件衣服,其他所有購買了這套衣裙或是相似衣裙的女性全都沒有穿過這件衣服嗎?”
“沒有錯,被害人遇害的當天,赢精衛女士的确穿了和監控錄像中搭乘車輛的女性相似的衣服。但是,被告律師卻完全沒有辦法證明被告人的女兒赢精衛女士的确在當天搭乘了被害人的車輛,更沒有辦法證明在進入小區時,坐在車上的那名女性的的确确就是被告人的女兒。這很有可能隻是另外一個穿着相似的衣裙,然後偶然路過的無關人士。而如果是無關人士的話,被告人完全沒有理由要爲其隐瞞犯罪事實,既然沒有理由隐瞞,那麽唯一的可能,就隻有被告人的的确确是殺害被害人的兇手這一個事實了。”
“所以,公訴方認爲完全沒有必要将赢精衛女士傳來這個法庭進行詢問。因爲辯護人的主張根本就完全站不住腳。公訴方請求法庭駁回對方辯護律師的請求。”
應該說,果然如此嗎?
雖然說這隻是法者鸩的試探,但是試探的結果卻是告訴他,眼前的這個男人遠遠比自己所想象的要難以對付的多。
這個叫劉傅蘭卿的檢察官完全考慮過其他的可能,并且還的的确确地去驗證了。
不過,這沒有關系!
因爲這隻不過是一個試探,這個法毒手中的牌,現在才剛剛要打出來呢!
“反對!”
法者鸩擡起雙手,重重地拍擊着桌面——
“不管怎麽說,現在都已經證實了有第三人存在的可能性!既然有第三人存在,而這個第三人也被證實的确有可能是赢精衛小姐!一旦有這個可能性,那麽辯護方覺得讓赢精衛小姐上法庭進行作證是一件十分恰當且合理的要求!公訴方以基數龐大爲理由并不能否認這千萬條相似裙子中存在萬分之一的可能!而這是有關我的當事人性命的刑事審判,所以就算是有萬分之一的可能我們也要對此追究到底!”
是的,哪怕是萬分之一的可能性!
法者鸩相信,這個理由搬出來之後,這三位主審法官絕對不可能因爲概率太低而對此表以否決票。而隻要能夠将赢精衛帶上法庭,那麽接下來的節奏,就可以完全按照自己這一邊所設想的來走了!
哈哈哈!勝利的曙光就在眼前了!
“尊敬的法官,我對此表示反對。因爲,完全沒有這個必要。”
那邊的劉傅蘭卿又反對了。不過有什麽關系?反對就反對吧!反正是垂死掙紮而已,哈哈哈!
“因爲,赢精衛小姐擁有完完全全的不在場證明,可以證明其在被害人被殺害的當天完全不可能犯案。所以,完全沒有必要讓其上法庭佐證。”
噗通一聲,法者鸩直接從自己的座位上滾了下來。
什麽什麽?不在場證明?這怎麽可能?怎麽可能呢?
那邊的劉傅蘭卿完全沒有理會這邊法者鸩的驚訝,隻是淡淡地打了個響指,将一份u盤放在了桌子上。旁邊的賈公正連忙将這份u盤呈送給了那邊的書記官,開始播放其中的兩個視頻中的一個。
“其中一個,是有關此次案件小區門口的監控錄像的完整視頻。被害人推定死亡時間爲當天下午至晚上,而被害人在下午兩點多曾經出現在監控視頻中,可見其當時還活着。”
“然後,這份視頻一直錄到了第二天上午,犯罪嫌疑人帶着裝有被害人屍體的行李箱離開,一直到了中午的十二點。”
此時,劉傅蘭卿讓賈公正去播放u盤中的另外一個視頻畫面,讓兩個視頻同時分左右屏出現在投影儀上。
“與此同時,在第二天的中午十二點,山海大學的東門卻是再一次地拍攝到了被告人的女兒,赢精衛小姐的身影。”
碰——!
“反對!”
法者鸩重重地哼了一聲——
“這并不能夠說明什麽!因爲赢精衛小姐完全可以在殺了人之後偷偷離開小區,然後再出現在山海大學的監控視頻上!”
“反對,因爲這完全不可能。”
劉傅蘭卿輕描淡寫地說道——
“從被害人還活着的下午兩點,一直到第二天赢精衛小姐出現在山海大學的監控視頻中的中午十二點鍾的整整二十二個小時之内,圍繞着被害人小區的所有監控視頻中,都沒有拍攝到任何赢精衛小姐的身影。”
法者鸩:“她可以喬裝打扮離開啊!”
劉傅蘭卿:“我話還沒有說完。不僅沒有拍攝到赢精衛小姐的身影,甚至都沒有拍攝到任何一個用任何衣服或是其他打扮遮住面孔的成年人離開的身影。每一個通過攝像頭的人全都露出了臉,确認爲這個小區的住戶。”
似乎是嫌證據還不夠充分似得,劉傅蘭卿壓根就沒有給法者鸩繼續說話的機會,繼續拿着手中的文件說道:“除此之外,由于案發當日是周五,所以自從被害人的車輛進入小區之後,有着大量的轎車進入小區,可是十分幸運的是離開小區的車輛卻很少。一直到第二天的中午十二點,除了那些完全藏不了人的電瓶車和電動三輪車之外,隻有少數幾輛可以用來藏一個人的車輛從小區内離開。”
“警方調查過那些離開的車輛,詢問過車主,檢查過車輛的後備箱等等一切能夠藏人的地方。逐步撇除了那些離開的車輛的後備箱有任何被破壞過或是藏匿一個人的痕迹,并且那些車主和本案的任何相關人員都完全沒有任何的關系,根本就沒有理由,也不可能在毫無道理的情況下隐瞞或幫助一個年輕女性的離開。”
終于,這位檢察長放下了手中的文件,擡起左手,單掌拍在了桌面的文件之上,發出了一聲絕對不遜于法者鸩的聲響——
“換句話說,如果真的按照辯護律師所主張的那樣,赢精衛小姐真的搭乘被害人的車輛進入這個小區,并且殺害了被害人的話,那麽一直到第二天中午十二點都沒有辦法離開小區的赢精衛小姐,是怎麽可能出現在山海大學的校門口的?辯護律師,我希望你能夠針對這一點作出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