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c177年,“秦嶺”級巡洋艦與“太湖”級驅逐艦立項前,共和國的3家軍事科研單位在電磁炮的幾項關鍵技術上取得重大突破,電磁炮裝艦成爲了時間上的問題。。。
當時,共和國海軍對電磁炮上艦進行了深入的研究。
阻礙電磁炮推廣的問題隻有兩個,一是材料,二是能源。
軌道電磁炮需要兩種極爲特殊的材料,一是作爲導體的高溫超導材料、二是制造“炮管”的高強度耐磨材料,兩者缺一不可。
高溫超導材料容易解決,難的是高強度耐磨材料。
作爲“炎黃計劃”二期研究工作的重點項目,高強度耐磨合金不但是制造電磁炮的關鍵材料,也是制造電磁彈射器的必要材料。
爲了降低研制風險,共和國不得不采用雙管齊下的策略。
重點研制軌道電磁炮的同時,海軍與陸軍聯合成立“電磁武器裝備研究辦公室”,共同出資上億元,委托5家科研機構與科研單位進行線圈電磁炮的前期研制工作,集中力量攻克數項技術難關。
從工作理論上講,線圈電磁炮比軌道電磁炮更加先進。
當然。線圈電磁炮地研制難度更大。除了不需要高強度耐磨材料之外。線圈電磁炮在其他方面地要求均超過了軌道電磁炮。特别是“高密度感應線圈”地設計與制造方式。沒有任何國家有充足技術儲備。
隻要攻克了材料技術。軌道電磁炮地研制難度并不大。
對共和國來說。能源問題很容易解決。在國家集中力量解決“空基激光攔截系統”地前提條件下。電磁炮地能源問題非常容易解決。對海軍來說。因爲戰艦有足夠地空間。所以能源問題并不突出。
按照理論計算。雖然電磁炮需要12級複合蓄電池驅動。但是可以用8、甚至6級複合蓄電池作爲儲能載體。不需要全部采用12級複合蓄電池。
也在這個時候。海軍與國防部在巡洋艦與驅逐艦地動力方案上出現了分歧。
電池可以作爲電磁炮地能源載體。也可以作爲動力系統地能源載體。在8級複合蓄電池地産量提高數十倍、暫時沒有投入民用市場地情況下。國防部傾向于建造“全電動戰艦”。而不是建造“核電混合動力戰艦”。主要就是聚變反應堆地造價居高不下。“核電混合動力系統”地成本非常高昂。海軍則傾向于建造“核電混合動力戰艦”。而不是“全電動戰艦”。因爲隻有配備了聚變反應堆。戰艦才擁有真正地持續作戰能力。不然遲早都得返回港口或者依靠其他戰艦提供電能。
這裏不得不提到另外一種戰艦,即“華夏”級航母。
作爲共和國第一種配備了聚變反應堆的水面戰艦,設計“華夏”級航母的時候,工程師就想到了在海上爲編隊裏地“全電動戰艦”提供電能的情況,因此“華夏”級的聚變反應堆可以在短時間内以125%的設計功率運轉,同時爲2護航戰艦充電。
根據這一情況,國防部堅決認爲沒有必要在護航戰艦上配備聚變反應堆。
如果爲“秦嶺”級配備2500~:6級複合蓄電池、550~:級複合蓄電池與80~:12級複合蓄電池,不但能夠保證其最大8500海裏地續航力,還能在海裏續航力的基礎上爲2門各配備了550發炮彈的電磁炮提供全部電能,無須在補給彈藥之前充電(充電可以與彈藥補給同時進行)。
海軍仍然堅持在大型護航戰艦上配備聚變反應堆。海軍的理由很簡單,護航戰艦不可能一直伴随航母作戰,在很多時候需要單獨作戰。爲此,海軍以美國海軍“朱姆沃爾特”級驅逐艦在伊朗戰争中的作戰行動爲例,證明配備了電磁炮(電熱化學炮)的大型戰艦不但能夠擔負起對地支援地重任,還得離開航母單獨行動。
海軍與國防部的争執,差點葬送了“秦嶺”級巡洋艦與“太湖”級驅逐艦。
直到2019年,電磁炮即将研制成功時出現地一件事情,最終使國防部改變了态度。
當時美國已經制造出複合蓄電池,并且以“甩賣”的價格在國際市場上推銷配備了2級複合蓄電池地民用産品,向一些國家出售配備了級複合蓄電池、甚至6級複合蓄電池的軍用産品。共和國立即修改“電動産品出口規範”,向國際市場推銷包括民航飛機、高級電動汽車、高級電動遊艇在内地配備了6級複合蓄電池的民用産品,向“友好國家”出售配備了8級複合蓄電池的軍用産品。
如此一來,6級複合蓄電池與8級複合蓄電池的市場需求量猛增。
如果建造“全電動戰艦”,造價将超出預算
相對而言,爲戰艦配備聚變反應堆更加劃算。
至此,護航戰艦的“核電”之争告以段落。因爲反潛護衛艦沒有配備電磁炮,排水量相對較小,所以海軍沒有在護衛艦上安裝聚變反應堆。
“秦嶺”級配備了1座hd-3a型聚變反應堆,額定最大輸出功率w、應急最大輸出功率60mww;以最大應急輸出功率工作,保證戰艦以30節速度航行、爲戰艦上的所有電子與電力設備供電的同時能夠爲2門電磁炮各提供15mww的電力供應、确保在30鍾内爲電磁炮儲能電池充滿電;如果戰艦将航速降低到16節(巡航速度),關閉不必要的電子與電力設備,能夠在20鍾内完成充電作業。每門電磁炮配備45~:12級複合蓄電池,在不充電的情況下,能以最大能量發射次。
由此可以算出,“秦嶺”級可以在前5鍾之内發射96枚炮彈,爲電磁炮儲能電池充電的同時,每門電磁炮能夠以每分鍾2發的速度持續開火。
“太湖”級配備的是hd-3b型聚變反應堆,額定最大輸出功率爲30mww、應急最大輸出功率爲w,除了隻配備1門電磁炮之外,其他性能與“秦嶺”級相當。
配備聚變反應堆還有一個非常明顯的好處,今後進行改進時,可以增添各種電能武器!
因爲“秦嶺”級的優先級别高于“太湖”級,“秦嶺”号地服役時間比“太湖”号提前大約8個月,所以“秦嶺”級是世界上第一種配備了電磁炮地戰艦。
“秦嶺”級配備的電磁炮與“朱姆沃爾特”級驅逐艦的電熱化學炮性能相當。
主要是共和國重點解決電磁炮的“有無”問題,沒有在初期加大炮彈地研制力度。受到電磁炮特殊發射原理的影響,在關鍵技術得到解決之前,電磁炮使用的炮彈比較單一,無法像電熱化學炮那樣配備各種各樣地增程彈藥。
即便如此,dp-11a型電磁炮的性能仍然足以“傲視群雄”。
與包括電熱化學炮在内的傳統化學能火炮相比,電磁炮最顯著的特點不是炮口動能更大,而是可以根據實戰需要“無級調節”發射能量,以最理想地方式發揮電磁炮的威力。軌道電磁炮的另外一個特點是,可以利用“适應器”、根據不同的作戰任務使用不同口徑與不同性質的炮彈。比如在對付空中目标時使用小口徑空爆彈,對付地面目标時使用大口徑高爆彈,對付海面目标時使用大口徑穿甲彈或者半穿甲彈。
當然,電磁炮最大的優勢還是驚人地射程與射速。
使用普通對地攻擊炮彈時,dp-1a的最大射程(輸出能量25mj)爲185千米,使用減裝藥彈道修正炮彈時,dp-11a地最大射程爲240千米。火箭增程彈研制成功後,最大射程提高到了360千米!
急促射擊時,dp-11a能在2c秒内發射8枚炮彈、或者在1分鍾内發射16枚炮彈、或者在5鍾内發射枚炮彈(影響持續射擊速度的不是能量供應,而是軌道降溫),由聚變反應堆直接供應電能、同時爲電池慢速充電地時候,還能用最大發射能量以每分鍾2枚的速度發射炮彈。
射程上,dp-11a與美國地電熱化學炮旗鼓相當,射速高出20%到50%。
如果能夠解決軌道散熱問題與電能供應問題,軌道電磁炮的射速還能進一步提高。按照理論計算,軌道電磁炮的最大射速是化學能火炮的0倍以上。
技術進步永無止境,隻有更強,沒有最強!
因爲不需要攜帶發射藥包,所以在相同噸位的情況下,電磁炮的攜彈能力更強。
“秦嶺”級的标準載彈量是每門炮750發炮彈(250發儲存在炮塔下方的彈藥庫内,另外500發儲存在備用彈藥庫内),“朱姆沃爾特”級每門炮的備彈量隻有發,比“秦嶺”級少了。
電磁炮的優勢顯而易見,不然美國也不會耗費數十億美元研制電磁炮,并且計劃用電磁炮換下“朱姆沃爾特”級驅逐艦上的電熱化學炮。
雖然沒有人否認電磁炮對付空中與海面目标的能力,但是受到技術的限制,電磁炮的性能還有待提高,初期裝備的電磁炮主要用于對地攻擊。不得不承認,電磁炮的造價遠遠超過普通火炮,但是炮彈的價格隻有同等射程導彈的百分之一,電磁炮的綜合作戰效能仍然遠遠超過了其他對地打擊武器!
戰争拼的是技術,可很多時候仍然得在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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