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金哲男設國宴招待龐興龍。次日上午,朝鮮内閣總理金俊英與外務相盧哲鬥發表聯合聲明,宣稱朝鮮已與共和國簽署了一系列雙邊合作條約與協議,共和國是朝鮮“最值得信賴的朋友”。
朝鮮高調表态,無是借共和國“壯膽”。
按照共和國外交部随後公布的消息,龐興龍在訪問朝鮮期間,與朝鮮最高領導人金哲男商讨了東北亞局勢與日本核問題、增進了雙邊友誼與互相信任,随後與朝鮮簽署了《友好互助條約》(追加條款)、《經濟合作備忘錄》、《雙邊貿易諒解協議》、《中朝經濟與民間交往互信協議》等以經濟貿易交往爲主的雙邊文件。
毫無疑問,共和國的态度“低調”得多。
《友好互助條約》(追加條款)主要涉及到在不對第三方構成威脅的情況下,共和國向朝鮮提供防禦性武器裝備,幫助朝鮮完善國防力量,維護朝鮮半島的和平與穩定。作爲交換條件,朝鮮向共和國核查機構單方面開放國内核設施,承諾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不将核武器瞄準共和國。沒有對外公開的内容是,共和國向朝鮮提供核保護傘,培訓朝鮮空軍的飛行員與技術類人員,朝鮮将已經生産出來的核彈頭與核裝置交共和國進行改造,保證在未得到共和國允許的情況下絕不使用核武器。
可以說,這是龐興龍在平壤的最大收獲。
從另外一個角度看,金哲男做出了對朝鮮最有利的選擇。後來證明,朝鮮僅僅隻有3具重量達到數噸、還不怎麽可靠的核裝置。這些核裝置全部埋設在朝韓停火線附近,準備用來抵抗美韓軍隊地大規模地面進攻,幾乎沒有實戰價值。也就是說,朝鮮實際上不具備核威脅能力。
交出數量少得可憐的核裝置,朝鮮得到了共和國的全面國家安全承諾與保證。
《經濟合作備忘錄》主要是共和國幫助朝鮮發展經濟,基本是單方面的援協議。按照相關規定,共和國将在未來1内向朝鮮投資數百億元,幫助朝鮮建設與完善國家基礎設施;以國家擔保形式鼓勵國内資本前往朝鮮投資,朝鮮爲共和國資本提供最優惠的稅收政策;共和國每年以國内價格向朝鮮提供150萬噸大米與面粉,向朝鮮提供先進農業技術,幫助朝鮮解決糧食生産問題等等。
嚴格地說。“備忘錄”是“金氏家族”保命護身符。
雖然朝鮮經濟非常封閉。對外貿地依存度并不高。但是朝鮮離不開外界地援助。更需要用外彙購買維護政權與國内穩定、包括武器裝備在内地必需物資。以往。朝鮮主要依靠向其他國家出售軍事技術、特别是彈道導彈技術與核技術換取外彙。按照非官方統計。僅在211世紀前5年。朝鮮就通過出售彈道導彈技術從伊朗等國獲得至少50元外彙。随着金融危機爆發、伊朗戰争打響、大量反導武器問世。朝鮮地“導彈外彙”劇減。如果朝鮮政府不能解決這個問題。随着外彙減少。無法進口維持國家穩定地必須物資(其中包括很多在其他國家非常普遍地藥品)。“金氏家族”必然完蛋。
共和國地援助。能夠在很大地程度上解決朝鮮面臨地問題。
比如。朝鮮提出地國家基礎設施項目中。既有公路、鐵路、橋梁、機場、通信網絡、水利工程、城市排水工程等等傳統意義上地“基礎設施”。還有包括醫院、學校、制藥廠、化肥廠、食品加工廠、水電站等等以往屬于“工業設施”或者“公共設施”地非傳統“基礎設施”。
再比如。朝鮮與得到政府擔保地民營企業地主要合作項目。主要爲共和國已經淘汰地紡織、皮革加工、造紙、礦業等等既需要大量勞動力與能源。又會造成嚴重污染。還沒有多少附加值地低端工業。朝鮮沒有引進高科技企業。除了集中力量解決國民地生活問題、提高國民地生活保障之外。主要與朝鮮教育落後、缺乏足夠地技術工人有關。
毋庸置。朝鮮成爲了共和國産業結構調整地受益者。
按照朝鮮與共和國政府、民營企業簽訂地協議,除了保證朝鮮民衆的日常需要的産品之外,大部分由朝鮮生産的工業産品均将銷往共和國,滿足共和國市場對低端産品的需要、爲朝鮮創造外彙收入。
《雙邊貿易諒解協議》就是雙方相互給予貿易最惠國待遇,解除貿易壁壘。
短期來看,這項協議對雙方都有好處。朝鮮可以從共和國獲得大量廉價商品,推動國内經濟發展、提高國民生活水平;共和國可以獲得一個200萬人的大市場,解決上千家外貿型企業的生存問題,創造數十萬個就業崗位。
長遠來看,雙方仍然能從中獲益。朝鮮可以将大量低
輸入共和國的龐大市場,不用擔心出口問題;共和量廉價低端産品,向購買力增強的朝鮮消費者出售高端産品,通過經濟手段控制朝鮮。
因爲貿易協議不屬于戰略性協議,所以該協議必定根據時局的變化做出調整。
《中朝經濟與民間交往互信協議》主要涉及三個問題,一是經濟開發區,二是人員往來簽證,三是滞留人員安置工作。
朝鮮将在新義州、江界、惠山與清津開發經濟特區,允許共和國商人與企業家在開設工廠、商會與辦事處,在經濟特區内向共和國商人提供最優惠待遇,在約定的時間内減免稅收等等。後來,随着朝鮮經濟逐步發展,國内消費能力增強,俄羅斯、蒙古、越南、老撾、柬埔寨等國先後與朝鮮簽署了類似的協議,被準許進入經濟特區。
爲了增進相互交流,朝鮮簡化赴朝投資與旅遊的共和國人員的簽證手續。
最重要地還是第三點,即滞留在共和國境内的朝鮮人員的安置工作。
211世紀初,朝鮮連續3年遭遇自然災害,數以百萬計的朝鮮難民湧入共和國境内。這不但給共和國造成了極大的負擔、影響了共和國的社會治安,還導緻共和國與朝鮮的外交關系一度緊張。
高峰時,滞留在共和國境内地朝鮮難民超過了300萬人!
當時,朝鮮總人口不到2100萬。
對共和國來說,僅僅保證數百萬難民的生存就是一件非常棘手的事情。即便不考慮别地生活需要,300萬難民一年就能消耗掉150萬噸糧食。算上管理難民的支出,共和國每年需拿出上百億元養活300萬朝鮮人!
對朝鮮來說,300萬難民更是一個非常棘手的問題。
這些到共和國見過“世面”,知道外面世界是什麽樣子的難民被遣返回朝鮮之後,再也不會相信朝鮮是“天堂”、其他國家和人民都處于水深火熱之中是“金氏家族”謊言。有知識、有能力的肯定會“圖變”,沒知識、沒能力地則會“造反”。占人口1/77的朝鮮人不再服從“金氏家族”地愚民統治時,“金氏家族”的末日也就來臨了。
最初地時候,共和國也想盡快遣返難民。
先後遣返了3批,總共3萬餘難民後,共和國停止了遣返工作。原因很簡單,所有強制遣返的難民都被朝鮮政府關入集中營,接受“改造”,最終僅有不到1/10的難民成功完成“改造”,其餘地全都人間蒸發了!
當時,共和國的新聞媒體重點報道了這一消息。
如果強制遣返難民,等于将數百萬活生生地、曾經将共和國當作救星的朝鮮人推入火坑。
也正是如此,共和國與朝鮮地關系在那段時期嚴重倒退。
到龐興龍訪問平壤時,仍然有大約220萬朝鮮難民滞留在共和國境内,其中近180萬生活在難民營内,另外數十萬分散在共和國各地(大部分都是嫁給共和國男性,獲得了共和國國籍的年輕朝鮮女子)。
按照雙方達成的協議,仍然滞留在共和國境内的朝鮮難民将“自願返朝”。
随後,共和國政府出台相關政策,不願意返朝的難民在共和國居住滿8年,或者在共和國工作滿3年,均可申請獲得共和國臨時國籍,獲得年的“非正式公民”身份。在此期間,隻要沒有違法犯罪記錄,可以向居住或者工作所在地的共和國民政部門申請成爲共和國公民,獲得永久定居權與公民的合法權利。
對雙方來說,這算得上是“兩全其美”的解決辦法。
除了《友好互助條約》(追加條款)之外,其他幾項合作協議的重大意義不僅僅體現在經濟、貿易、與人道上,更加體現在共和國對朝鮮施加的影響上。
封閉落後的朝鮮隻能成爲不安定因素,隻有經濟得到發展的朝鮮,才是正常的朝鮮。
共和國在幫助朝鮮的時候,體現了一慣的外交政策,既不幹涉、不指導他國内政,不颠覆他國政權,不向他國強加意識形态,不在經濟援助上提出任何政治附加條款,充分尊重與信賴友好國家,給予友好國家自主發展與自由發展的權利與空間。
這是完全不同于以美國爲主的西方國家的對外政策。
共和國的對朝政策,爲其他需要得到大國援助的國家提供新的選擇,也爲所有具有重大影響力的大國提供了一種可以借鑒的方式。
後來,“朝鮮模式”逐漸成爲了共和國對外交往的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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