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家父母實在太喜歡和滿意她這個未來兒媳婦,一直催促兩人趕緊正式結婚。
可蔣之文偏偏覺得自己還年輕,完全沒有玩夠。
他也明白,戀愛和家庭是兩回事。
戀愛的時候,可以用工作忙來推脫,然後背着她找點新鮮刺激。
他如此優秀,這輩子怎麽能就捆綁在一個女人身上呢?
何不趁着年輕還有資本,多玩幾年。
蔣之文就是什麽也不幹,都能有無數女人前仆後繼,想要獻身于他。
至于他要還是不要她們,得挑過才行。
那些隻有身材相貌,卻沒什麽氣質,行爲舉止粗野的,他蔣之文是看不上的。
他眼裏的優質女人,必須兼備才貌雙全。
和她們在一起玩的時候,蔣之文不會有太多的負罪感。
因爲在他看來,戀愛的兩人,合得來就合,合不來就分。
而且徐大小姐那麽喜歡他,就算知道了也會原諒他的。
畢竟是個男人都會犯錯,這完全不能怪他。
法律上,都不會判他有罪,大不了就是有些花心而已。
結婚則就不一樣了。
有家庭的約束,還有法律上的責任。
如果蔣之文還想找新鮮感、尋求刺激,被抓到證據會對他很不利。
總之,有婚約但沒有正式鲂和已婚,是兩種不同的狀态。
蔣之文就是這麽奇葩的觀念,這也導緻他覺得經常出入夜店屬于正常行爲,和那些女人們玩暧昧并不犯法。
不過蔣家父母一方面是真的特别喜歡徐如意,另一方面也怕萬一時間拖太欠,她改變主意就麻煩了。
再怎麽說,他家兒子是找不到第二個更好更合适他的對象了。
作爲蔣之文的父母,肯定多少看得出來兒子心思。
他們也同樣覺得兒子這麽棒,多點女人喜歡肯定是好的。
可徐大小姐與其他人不一樣,哪裏是普通女孩?更不可能是那些想要主動貼上來,巴結讨好他的那種家庭出身。
現在還沒将她娶回家,哪怕有婚約,變故也太多了。
實在是蔣之文的風流韻事太多,讓二老有些擔心兒媳婦保不住。
他們隻有不停地催,至少逼也逼得來讓兩人先把婚事辦了。
有了法律保障,再等上一段時間徐大小姐有了身孕,這才能夠穩當。
蔣之文認真看了她,略微暴露出他不安和焦急的眼眨了眨,“如意,我知道你最近心情不太好,可是他們真的很想你了,我也爲你準備了驚喜,還是跟我回家吧。”
說着,他便伸了手過來,想要牽住她。
徐如意隻低頭看了一眼,并沒理會他想要握住她的手。
她很想回他一句,自己最近心情很好,他哪隻眼睛看出來她不高興的?
如果是的話,那估計也是因爲看到了他,心情才不好起來的。
不過現在蔣之文搬出他的父母,她确實不好再拒絕。
就在這時,一旁的席天祺開口了:“正好,我也去拜訪一下叔叔阿姨。上次的時候,他們也說很喜歡我,讓我有空多去坐坐。”
他笑得悠然自得,一派自來熟的樣子。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