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起報紙,陶歌突然有種直覺。
直覺僵持半年之久的“發條女孩”要迎來突破口了。
思緒至此,她心情很是激蕩,然後又跑到報刊亭,把有關于“哈利波特”新聞報道的報紙都買了一份。
回到樓上,她坐在沙發上開始耐着性子看。
這不看還好,一看就看了半個多小時。
越看到最後,她越是滿意。
感歎羅琳這少婦會來事兒,每次面對采訪時都會提及三月。
就算有媒體尋根究底追問她的個人情感時,也不避諱地表明愛上了自己的“老師”。
“呵,大10歲,小少婦你還想老牛吃嫩草?”
連續看了6則這樣的新聞,陶歌忍不住自得其樂。
中間她又接到了劍橋出版社的電話。
一接通,對面就問:“看了報紙沒?”
陶歌揶揄:“嗯,怎麽?你們後悔了?”
對面沉默幾秒,坦言:“你不要用言語來刺激我,你也知道這出版社不是我說了算。”
陶歌躺倒沙發上,飽滿朝上,白白的腳丫子在空中晃啊晃:“那你這電話是爲了哪般?資本逐利?”
對面很有耐心:“看在咱們認識十多年的份上,能不能言語好點哎?”
陶歌笑呵呵說:“沒那可能。我對你唯一露出善意時,你自己不識趣,拒絕了“發條女孩”,還想讓我現在對你好點?笑話。”
對面無奈:“我都說了我做不了主。”
陶歌不在意地說:“既然做不了主,那就等能做主了再說。”
對面想了想問:“你要什麽條件?”
陶歌說:“不是我要什麽條件,而是你們能給出我什麽條件?”
對面明白了:“我晚些時候再給你電話。”
陶歌懶得廢話,直接挂了。
中午時分,就在陶歌約了羅琳見面,準備好好囑咐羅琳多多贊美三月、多多曝光三月時,電話又響了。
是企鵝出版社一主編的電話,目的同劍橋出版社一樣,要求看“發條女孩”另外的稿子。
面對世界上最著名的英語出版社,陶歌這次沒有拿大,而是打起十二分精神跟對方斡旋。
20分鍾後,陶歌和企鵝出版社達成協議,同意再帶4萬字的稿子給企鵝出版社。
這樣一來,就相當于企鵝出版能夠審稿“發條女孩”一半的量。
約好下午兩點在企鵝出版見面後。陶歌出于謹慎,聯系了一個熟悉很多年的大律師,以及一位大學時的導師前去壓陣。
另外還電話邀請羅琳一起去,目的是增加“三月”的分量和真實性。
下午見面,企鵝出版出動了兩位高層人物,在親自閱讀完“發條女孩”的稿子後,低頭商議一陣,最後同意出版。
到此,陶歌憋了半年之久的郁悶之氣一掃而空。
接下來就是扯皮了,陶歌本來就是幹出版這行的。再加上有大律師和導師的幫助,在這場談判中是一點都不肯吃虧。
經過4小時的糾纏,最終達成了初步意向協議。
走出企鵝出版社時,羅琳忍不住小聲感慨:“條件比“哈利波特”好太多了。”
陶歌小聲打趣:“不要羨慕,到時候我讓我弟弟跟你睡一晚上。”
羅琳望望陶歌,望望前面的路,最後遺憾開口:“強求不來。”
陶歌看得笑出了聲,“要對自己有信心,平時多運動,争取一夜過後讓他回味無窮。”
羅琳跟着笑,不好再接話。
回憶到這,陶歌笑問:“怎麽樣,羅琳有沒有興趣?”
張宣瞄一眼卧室方向說:“沒點感覺,怎麽會有興趣?
咬她還不如咬你一口。”
陶歌偏頭看了看話筒,古怪地說:“你對我有想法?”
張宣說:“我勸你善良,别拿話吓我。”
陶歌蹙眉:“哦呵,這是嫌棄我?”
張宣回答:“不敢,隻是牙齒天生不太好,喜歡嫩的。”
陶歌說:“你知道老母雞嗎?越老越有營養。”
張宣眨巴眼:“老母雞隻能炖着喝湯,肉太柴。”
陶歌看看自己的白嫩大腿:“柴?要不你下次咬一口試試?”
張宣怕了這娘們:“行了,别調戲我了,要是哪天真出事,你就哭去吧啊,我反正是不會娶你的。”
陶歌問:“那你将來是娶米見還是雙伶?”
張宣說:“你怎麽不把莉莉絲算進去?”
陶歌想了想道:“姐有一種直覺,莉莉絲在你心裏沒那麽重要。”
張宣再次瞄一眼卧室,壓低聲音:“女人的直覺?
女人的直覺除了一哭二鬧三上吊以外,沒卵用。”
陶歌聽笑了:“我觀察過你,你看雙伶和米見的眼神是發自内心的溫柔,對莉莉絲要差上幾分。”
張宣問:“那你覺得我看你是什麽眼神?”
陶歌意味深長地說:“姐穿黑絲也是很好看的。”
張宣将軍:“有米見好看?”
陶歌說:“姐叫起來的聲音可能更好聽。”
張宣眼皮一掀:“胡咧咧,米見的聲音比你的好聽多了。”
陶歌說:“聲音好聽不代表叫的好聽,我這方面有經驗。”
張宣問:“怎麽個經驗法?”
陶歌說:“下次你試試。”
張宣歎口氣:“都30歲年紀的人了,還這麽要強,耍嘴皮子都要耍個赢的才肯罷休是吧?”
陶歌樂道:“沒辦法啊,姐一個人太無聊了。
你不知道,其他男人跟我說話,要麽因爲我的家世刻意讨好我;要麽在我面前失去了自我,要麽古古闆闆沒意思,都沒你這麽不知天高地厚。
姐上次穿黑絲襪采訪你時,你那眼珠子賊得很,還敢沿着我的大腿往上瞄,啧啧.”
張宣:“.”
他娘的,就看了幾眼,也不是故意的,男人的本能對吧?
竟然被抓了!
見他不說話,陶歌得意地笑:“姐上次穿了安全褲的,下次不穿怎麽樣?”
張宣服氣:“我投降,我投降行了吧。”
“唏~,真沒意思,我剛還打算去換衣服跟你聊呢,你就不繼續了。”陶歌這樣說。
張宣:“.”
陶歌撩下頭發,把企鵝出版社的條件說了一遍,問:“你覺得怎麽樣?”
張宣有一說一:“對這行我不懂,你看着辦吧,我反正相信你。”
陶歌說:“成,等過了明天,我就跟企鵝出版社把正式協議簽了。”
張宣疑惑:“爲什麽要等過了明天?”
陶歌說:“我在等劍橋出版社上門。”
張宣問:“人家拒絕了你,你還等?”
陶歌說:“就是因爲人家以莫須有的理由拒絕了我,所以我要當面拒絕回去。
姐從小到大沒吃過大虧,可咽不下這口氣。”
聽到這話,張宣突然想到了李梅,心有戚戚:“女人都這樣可怕嗎?”
陶歌認真說:“分人!像劍橋出版社拒絕我的理由,姐不明說你也懂。
所以這臉必須打回去,不然我下半輩子都過不舒坦。”
張宣表态道:“我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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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