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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噬金的欲望無時無刻不在

第102章 噬金的欲望無時無刻不在

顧歌把手伸入水池中,細細感受水溫,水溫有些暖和。

顧歌若有所思,或許不是水太溫了,而是自己手太冷了。

顧歌揚起冰涼的手臂,手臂慘白枯瘦,對着鏡子裏有些陌生俊美的鏡中人,自言自語道:“又是百分百共享天賦嗎?也對,隻有百分百共享‘蒼白之軀’,我才變成這副鬼樣子,相貌大變,如同換了一個人,隻有百分百共享‘噬金’,我才能有這麽好的牙口,吞吃易拉罐鑰匙如吃甜點,有點不好的是,我仿佛控制不住自己吃金屬的欲望。”

說完,顧歌對着不鏽鋼制的水龍頭,擦了擦流出來的口水。

“一般人最多共享百分之一到百分之十,但我第二次百分百共享到寵獸的天賦了,算上分裂和融合,我已經百分百共享四個寵獸天賦了,第一次能叫意外,第二次還是如此,絕對有蹊跷。”

顧歌忽然想到,自己身上還共享着一門神秘且不知道作用的‘種族之群’,隻有将這一切推到它身上才合情合理。

這讓顧歌更加好奇‘種族之群’的能力是什麽了,連金色傳說的‘噬金’都能百分百共享,是不是意味着‘種族之群’比‘噬金’還要強。

可惜當時外挂太過簡陋,沒有分級的系統,看不了天賦等級。

這也間接證明了,空白前程遠大,給它時間發展,未必沒有可能超過卧室裏那隻不知活了好久的骷髅。

緊接着,顧歌有些頭痛百分百共享天賦,這不是啥好事,天賦太好了也是一種痛苦。

比如别人要契約十多隻亡靈寵,才能變成半亡靈體,顧歌一步到位,險些挂掉。

如今顧歌算得上半人半亡靈了,切開他的肉可以看見顧歌骨頭是玉骨。

說不定給顧歌心髒插一劍,他都死不了。

顧歌鏡子前做出了人類做不了的詭異動作,這些非人類做到的動作,對顧歌肌肉有損傷,對骨頭屁事沒有,仿佛骨頭才是顧歌本體。

這可怕的提升給顧歌提了個醒,百分百共享天賦有利有弊,以後選擇寵獸不能選有什麽亂七八糟的天賦了,不然自己也要跟着變得奇奇怪怪,還有亡靈系寵獸絕對不能再契約了,再加一個自己真得從半亡靈進化爲亡靈寵了。

其實,顧歌挺郁悶的,給我這麽多天賦幹嘛!

這是寵獸世界,大家都玩寵獸對戰,難不成我不當訓練師,赤膊上陣給那群變态寵獸打架。

真要那樣,估計自己腦子進水了。

好好的訓練師不當去當寵獸。

站在競技場指揮寵獸不香嗎?

顧歌又擦了擦口水,這次顧歌目光放在洗澡的花灑上。

啪啪啪!顧歌狠下心來給自己幾耳光,壓下想吞噬金屬的欲望。

現在顧歌如果去醫院就診,估計醫生得給他寫個重度異食癖患者。

“額……雖然契約了,我倆還不知道彼此的名字,自我介紹一下,我叫顧歌。”顧歌暫時壓制住噬金的欲望,對金玉骷髅繞繞頭道。

“我叫啥?我好像忘記了,我以前有過名字時間太長了忘記了,小老頭給我去了個名字,我睡了一覺搞忘了。”

金玉骷髅盤坐在床上盯着顧歌,魂火閃爍幾下,又低下頭道。

“你這一覺估計睡的有一點久。”顧歌心裏吐槽道。

亡靈睡覺有點獨特,要麽永遠不睡,要麽睡到自然醒,這個睡覺睡到自然醒,可能一百年,兩百年……一千年,反正不死亡靈想睡多久是多久。

“需要我爲你取個名字嗎?”顧歌糾結了一會,說道。

“取名字?好啊!”

金玉骷髅欣然同意。

“要不,叫小骷髅吧!”

顧歌想了半天,想不出什麽好聽的名字,取名廢一個。

“小骷髅,好像有人這樣叫過我,是小老頭嗎?”

意外的是金玉骷髅對這個名字很滿意,高興道。

這名字很符合金玉骷髅的身高,太矮了比正常的骷髅矮一截。

叮叮叮~~~

小骷髅瞬間擺出戰鬥姿勢掄起拳頭,顧歌快速安撫道:“别緊張,是手機響了,有人給我打電話。”

“知道我電話的人不多,會是誰呢?”顧歌喃喃道。

接過電話,顧歌看到五個導遊老哥的未接電話。

“喂,導遊老哥打電話有什麽事?”

“顧老弟啊!你終于接電話了,你再不接我電話,我就報警了。”導遊老哥是個老實人,他一般不開玩笑。

“不至于吧!”顧歌讪讪道。

“晚上9點了,旅遊團有規定,8點前要查人數,我都給你打好幾個電話了,結果你沒接,我擔心你人出事。”

導遊老哥的擔心是有道理的。

旅遊團接遊客,最怕的遊客中出現作死青年,看到沒見過的寵獸覺得有趣,就去招惹兇猛的寵獸,人雖然有抗魔性,但抗魔性不是萬能的,沒抗住就死翹翹。

“手機忘賓館了,實在不好意思,給你添麻煩了。”顧歌抱歉道。

“沒事,不提這個了,顧老弟我們在⑦号營地吃燒烤,你快來吧!順便把你的小寶貝帶走。”導遊老哥道。

導遊老哥口中的小寶貝是火焰史萊姆火一,顧歌一路上對火一悉心照顧,還專門送去火焰史萊姆聚集地學小火星,被導遊老哥調侃爲小寶貝。

“我出去一趟,小骷髅你先在這裏待着,哪裏都不能去,不要亂吃金屬,這裏的金屬不是我們的,吃壞了要賠錢的。”顧歌鄭重囑咐道。

說到賠錢,顧歌神情凝重,讓小骷髅不明覺厲。

賠錢一定是件恐怖的事。

顧歌不帶小骷髅出門是有原因的,小骷髅是亡靈,骨頭架又美像個藝術品,出門太引人注目了。

顧歌出門,街道上被指指點點,顧歌不怒暗喜,一定是俊美外貌引得别人矚目,這可是以前從來沒有的體驗,原來帥真的可以令人愉悅開心。

街道轉角處,顧歌買了一個火鴉圖案的黑色鬥篷,穿上頗有曉組織的風格,要是把火鴉換成火雲就更好了。

這鬥篷有兜帽,兜帽有點大,顧歌隻需輕輕低下頭,别人正面就很難看清他的面容。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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