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完淩姿的話,康雙紅擡起紅腫的眼,看着淩姿,又說不出話來了,她有些躊躇的問道:
“姿姿,那,你找到答案了嗎?”
這可能是一個連廢棄坑管理系統,都沒有辦法解決的困境,因爲廢棄坑裏的人很多,工作機會很少,做苦力出賣自己的勞動力又太辛苦。
所以想着走捷徑的男人就很多,而可悲的是,很多女人也覺得去酒吧上班并沒有什麽所謂。
比如康雙紅的媽媽,就覺得女孩子去酒吧上班,來錢快,似乎還挺好的。
對他們這樣的人來說,去酒吧上班就隻是謀生的一種方式而已,大家都是這樣謀生的,沒有誰比誰高貴一點。
女人似乎也就隻有這樣一個職業,沒什麽比較,也沒有職業的高低貴賤之分。
真正說要高貴,在學校裏讀書的女學生,似乎更有優越感一些,然而,考不出去的,就能拼着自己用功讀書學來的知識,找一份不用出賣自己,還能養活自己的工作了?
不,這樣的工作機會很少很少,大部分的工作機會都被機器取代了,少部分需要用到人力的工作,都已經留給了家裏面有關系的女學生。
無數的女學生,出了學校,也不過是塵埃裏的一抔土,隻不過在學校裏多熬幾年,多享受享受這優越感罷了。
淩姿看着康雙紅笑了,說道:
“沒有,如果有一天,你找到答案了,可以告訴我。”
康雙紅不說話了,她低着頭,垂目想了一會兒,想不出這個答案來,最後洩氣了一般的擡頭,對淩姿說道:
“算了,慢慢想,姿姿,你一會兒去上課嗎?還有一節課呢。”
“不了,我再留在這裏,說不定會有人告訴淩家人我回學校了,所以我很快就要走。”
康雙紅歎了一口氣,也理解淩姿的來去匆匆,又說道:
“那你走的時候,一定要避開前門走,班長可能現在正在前門那邊巡查,你昨天沒有回宿舍,班長說.”
淩姿偏頭看過來,問道:
“說什麽?”
“班長說你被你們家裏的人送去酒吧上班了。”
康雙紅說的這個班長,素來與淩姿是不對付的,前幾天淩姿那個在酒吧上班的堂姐,來找她的時候,其實學校裏就有很多人說淩姿,恐怕要去酒吧上班了。
因爲她長得的确是很漂亮的,在能量石廢棄坑裏,漂亮,家裏卻又沒錢的女孩子,最終的前途就是去酒吧開張。
于是在淩家人上學校鬧之前,班長也不知道是從哪裏得到的消息,就開始非常笃定的說,淩姿已經去酒吧上班了。
還沒有發生的事,從班長的嘴裏說出來,便仿佛證實一般。
淩姿聽着冷笑了一聲說道:
“這個人一直都跟我不對付,她盼了幾年,倒是巴不得我趕緊的去酒吧上班了。”
這就是所謂的,女學生的優越感了,女學生們覺得,在求學階段去酒吧上班的女孩子,到底不是那種正經的女孩子,所以風評并不怎麽的好。
但那個班長就像是淩姿的天敵一般,從幾年前開始,就一直在說,“淩姿肯定會去酒吧上班的了”,“她将來在酒吧會很紅”,“我看淩姿下個月就應該去酒吧了”,“這個月淩姿的錢不夠,她肯定要去酒吧的了”.
諸如這樣的言論,被那個名字叫做池仁芳的班長,一直挂在口中說。
說的多了,就自然讓所有人都知道了,池仁芳其實就在期盼着,淩姿趕緊的離開學校,快點去酒吧上班。
一開始的時候,前幾年,淩姿覺得是池仁芳口無遮攔,後來她發現她去酒吧上班,是池仁芳的希冀,便開始跟池仁芳對着幹。
也就是,池仁芳說一句,淩姿怼一句,怼到後來就幹一架,與池仁芳厮殺過幾次後,這班長在淩姿的面前,也就不敢明目張膽的說“淩姿的未來肯定在酒吧”這樣的話了。
因此,知道淩姿和池仁芳是天敵,康雙紅便提醒了淩姿一句,讓她别和班長碰面。
畢竟,淩姿現在并不好怎麽發作池仁芳,她在學校裏也不能逗留太長的時間,免得淩家人,和那些神通廣大的酒吧找到她。
淩姿點頭表示自己知道,跟康雙紅又說了幾句話之後,她背上背包,裹着她黑色的大包巾,準備從宿舍裏出去了。
剛走到門口,就看到穿着一身淑女制服裙的班長,帶着幾個女生過來查寝。
有人指着淩姿說道:
“咦?那是淩姿嗎?你怎麽回來了?”
因爲剛剛與康雙紅談完,淩姿的包巾并沒有裹臉,一不小心就給池仁芳,以及她的走狗看見了。
淩姿沒有說話,背着她的包繼續往前走。她沒有什麽可跟這些人說的,畢竟大家的家庭條件不一樣,淩姿家裏條件是惡劣一點,而班長身邊的這幾個女孩,家裏的條件還不錯,至少還沒有到那種,需要女兒去酒吧上班的程度。
爲首的班長池仁芳,見淩姿不說話,隻背着包悶頭往前走,便伸手攔住了她,很直接,仿佛自己的預言被論證了一般,充滿了優越感的問道:
“淩姿,你不是去酒吧上班了嗎?現在怎麽回來了?”
淩姿蹙着相當精緻的眉頭,擡眼看着面前畫着淡妝的池仁芳,問道:
“我什麽時候說要去酒吧上班了?”
又來了,又來了,厮殺又要開始了。
池仁芳身後的幾個女孩兒,一臉看好戲的神情,往後退了幾步,空出一小塊空地來,準備看淩姿和池仁芳的戰鬥。
見淩姿不承認,池仁芳便是說道:
“不承認嗎?你爸爸在酒吧欠了很多的錢,他根本就還不出來,那你不去酒吧上班,替你爸爸還賬,你在這裏做什麽?
一聽這話,淩姿就覺得很搞笑,她停下腳步反問池仁芳,
“怎麽我爸爸欠了賬這事兒,你知道的這麽清楚?而且他欠的錢關我屁事,怎麽就要我來還了?誰給的道理?管理系統的規則,也沒寫上這一條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