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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6章 路邊的野花不要采【求訂閱】

第716章 路邊的野花不要采【求訂閱】

王林在看演唱會的同時,也在關注沈雪和周粥。

還好,她倆一直很安靜,臉上也帶着笑容在看,并沒有什麽不舒服的地方。

每次王林看向沈雪和周粥時,她們似乎也會有感應,會朝他點點頭,或者眨眨眼睛以示回應。

她倆現在都懷了孕,也不能和王林怎麽樣,而且她倆把自己的位置擺得很正,就是王林的情人,不會去跟李文秀争風吃醋。

如果她們要是介意的話,當初就不會和王林走到一起。

既然走到了一起,而且又爲他懷上了孩子,不管這是不是一條不歸路,她們都已經沒有退路。

除非她們狠下心來離開王林,離開這一切。

從目前的感情來說,她倆都離不開王林,這是肯定的。

她倆其實都是可經濟獨立的女性,而且性格也是獨立型的。她倆都不需要依附男人而生存,也不需要靠男人來養。

真正的情人,就是這樣,雙方并不是因爲金錢的關系而在一起,隻是因爲我愛着你,我們靈魂有着相同的頻率而在一起。

這種愛才是真正的離不開,她們對王林的愛是深沉的。如果王林沒有錢,她們會爲他倒貼金錢的那種愛。

古代也有這樣的女人,願意出資給才子上京趕考,但不幸的是,她們遇到的多半是個負心漢。

不管是男人還是女人,雙方如果隻是存在金錢的糾纏,那一旦脫離金錢,情人也就會離開。

演唱會還在繼續,鄧俪君又唱了幾首歌,都是她的經典歌曲。

甜蜜蜜,小城故事多,采槟榔,路邊的野花不要采。

“路邊的野花不要采!”李文秀握住王林的手,笑道,“你聽到了嗎?”

王林笑道:“聽到了!記得你的情,記得你的愛,記得有你天天在等待!”

李文秀羞澀的一笑:“你知道就好。”

鄧俪君再一次和主持人互動後,請出了第二位助陣嘉賓。

不錯,正是黃沾。

黃沾和鄧俪君之間也有過合作,他曾誇鄧俪君:“千年難出一個鄧俪君。”

鄧俪君唱的那首《忘記他》,讓黃沾一舉成名。

黃沾也是個風流才子,以已婚的身份追求千金大小姐林豔妮,憑借花言巧語,讓她當了自己的情人。

然而,當時的黃沾雖然小有名聲,但也隻是暫露頭角,讓林豔妮錯估了他的經濟實力。

據說當時兩人逛街時,林豔妮看中了一條項鏈,黃霑看了看價簽,轉身就走,林豔妮看到售貨小姐滿臉鄙夷的神色,也覺得無地自容,兩個人就這樣鬧翻了。

男人兜裏的錢,如同他的臉面,但是兜裏若是沒錢,他們就會沒底氣,也很容易受傷。

而林豔妮出身富家,身上有不少大小姐的脾氣。

後來黃沾經濟實力足夠買下數十條那樣的項鏈,對這件事耿耿于懷的他,特意買了一條同等價位的項鏈,跑到林豔妮的住處,親手送給她。

但是林豔妮卻一臉傲嬌的表情:“抱歉,不是我想要的那一款”。

當初愛得有多麽轟轟烈烈,結束的時候就有多麽痛徹心扉。

這也是絕大多數金錢糾葛的情人關系最終的結局。

男人要追求一個女人,要麽就是靠甜言蜜語,要麽就是靠金錢。

就算有再多的才華可以吸引到女人,但最終還是離不開金錢。

所以王林在和女人的相處中,一向大方,隻要他有錢,就從來不會吝啬。

多少人爲了在外面養情人,而花光了家财?甚至不惜铤而走險,犯下挪用公款的罪名?又有多少人爲此走上不歸路?

而浪子情場上的終結者,注定是情深似海的淑女。

黃沾的爲人怎麽樣,王林并不在乎。

他喜歡的是他的才華,是他創作的歌曲。

不得不說,黃沾的歌曲還是可圈可點的。

今天,黃沾的到來,也沒有讓王林失望。

這個人唱的不怎麽樣,但他會寫歌啊!

就跟李宗勝一樣,随便吼上幾句,也有人覺得好聽。

整場演唱會,讓王林看了個盡興,聽了個盡興。

兩個半小時的演唱會,在一片歡呼聲中落幕。

鄧俪君換過幾套不同的衣裳,每一套都是那樣的芳華絕代!

這場演唱會時期的鄧俪君,其實已經不是最美麗時期,也不是她的最佳嗓音效果,甚至也沒有最搖曳的身姿。但絲毫不損她的優秀和美麗,也不會減少歌迷對她的喜愛。

鄧俪君所擁有的個人殊榮就是華夏之光,她的歌聲象征自由、善良、和諧,爲十億大陸同胞稱爲“自由的呼喚”。

全場起立,掌聲雷動,歡迎鄧俪君離開舞台。

鄧俪君對着王林所在的方向揮了揮手,腳步輕盈的走下台去。

李文秀笑道:“不虛此行!難怪這麽貴的門票,也有這麽多的人搶着來看,現場聽她唱歌,與衆不同。”

王林道:“下次再來看?”

“不要了。”李文秀道,“除了鄧俪君,其它明星的演唱會,我沒什麽興趣。”

王林道:“如果是林妹妹來開演唱會呢?”

李文秀笑道:“那我一定來看!”

林妹妹咯咯笑道:“謝謝你捧場!在你心裏,我是僅次于鄧俪君的明星了!我太高興了!我太榮幸了。”

兩個人手拉着手,笑成了一團。

鄧俪君唱完後,在後台肯定還有得忙,王林也就沒有再去打擾,一行人跟随人潮,走出了紅館。

他們的車就停在場館外面。

王林他們剛要上車的時候,一個女子跑了過來。

林妹妹認得她:“那不是鄧俪君的助理小葉嗎?”

“王先生!”鄧俪君的助理小葉跑過來,對王林笑道,“請留步。”

王林問道:“有什麽事嗎?”

“我們鄧小姐有請。不耽誤您的寶貴時間吧?”

“當然不會!”王林笑道,“我這次來香江,就是爲了看她演出的。”

他對李文秀道:“你們先回家吧!我去見見鄧小姐。”

李文娟喊道:“姐夫,給我要一張她的簽名,好不好?”

王林道:“好!”

李文秀道:“那我們先回家了。”

王林嗯了一聲,朝他們揮了揮手,然後跟着小葉走向場館的辦公樓。

辦公樓有藝人休息室。

鄧俪君正在卸妝更衣,幾個工作人員都在圍繞着她轉。

王林走進來。

鄧俪君擡頭看他一眼,笑道:“你就這麽來了?花都不買一束?”

王林失笑道:“本來想買的,但是看遍了花店,也沒找到一朵可以配得上你的鮮花。”

鄧俪君雙眸一亮,嫣然笑道:“那你給我一個吻吧!我爲了圓你的夢想,今天可賣力氣了,我現在好累喲!”

王林微微一笑,走上前,握住她的手,吻上她的額頭。

鄧俪君道:“今天的演唱會,看得還滿意嗎?”

王林道:“十分滿意!”

鄧俪君道:“你不滿意我也沒辦法了,我現在的狀态隻有這樣子。等我養好了身體,我再好好唱一場給你聽。”

王林在她身邊坐下來,說道:“我沒想到,你真的會爲了我的一句話,而召開了一場演唱會。謝謝你。”

“謝我不能隻耍嘴皮子。”鄧俪君笑道,“我是個講究實用的人。”

王林笑道:“那你想要什麽樣的禮物?”

他當然知道,鄧俪君有的是錢,她并不缺錢。她肯問王林要禮物,那說明她不把王林當外人,而是當成了可以開玩笑的密友。

鄧俪君道:“陪我吃宵夜吧!我爲了晚上唱歌精神一點,故意沒吃晚飯呢!”

“好。”王林笑道,“等你更完衣,我們就走。我請吃宵夜。”

鄧俪君換上了一條很樸素的白色連衣裙,但這條裙子是一字肩的款式,把她兩個圓潤的肩膀露在外面,柔美的鎖骨吸人眼球。

她見王林盯着自己看,便笑道:“我好看,還是你老婆好看?”

王林笑道:“都好看。”

鄧俪君道:“看來還是她比我好看,當着我的面你都不敢說我比她好看!”

王林道:“你們的美各有千秋,是不同的美麗。”

鄧俪君:“一看你就很會逗女人開心。”

她換好了衣服後,對工作人員說道:“你們不用跟着我了,自便吧。我有王林陪着我就夠了。”

其它人都應了一聲是。

外面圍了很多的記者和狂熱的歌迷,把出口都給堵住了。

助理小葉說道:“走後面的門吧?”

鄧俪君道:“沒必要。他們都是我的歌迷,都是喜歡我的人,他們不會傷害我的。”

王林跟着她走出休息室的門。

外面的人看到她出來,狂呼雀躍,高呼她的名字,也有人喊她“君君!”

鄧俪君笑着跟他們打招呼:“兩個半小時的演唱會,還沒看夠?還要追到這裏來看我?有沒有誰是沒有結婚的?”

“我沒有結婚!”一個青年男人喊道。

“跟我走吧!我們去領結婚證。”鄧俪君笑道。

“可是我有女朋友了。”青年男子笑。

“你有女朋友你還追我?小心你女朋友甩了你!”鄧俪君指着他道,“還不快回去陪女朋友!”

衆人哈哈大笑。

鄧俪君對着歌迷彎了彎腰:“謝謝大家來看我,時間不早了,大家都請回家陪親人吧!我也要回家了。再見!”

歌迷和記者們自覺的讓出一條道來。

鄧俪君對王林說道:“歌迷們其實都很可愛。他們會給我寄各種各樣的東西。上次有人給我寄了幾萬包嫣紅牌衛生巾,我和你說過這事吧?”

“說過。”王林笑道,“你知不知道,你拍的廣告,在我們内地有多火?”

“有多火?”鄧俪君笑道,“不會有人罵我是個老女人,還來拍衛生巾廣告吧?”

“你可不老。”王林笑道,“你是永遠年輕的一個女人。”

鄧俪君道:“沒有女人是不會老的。除非我現在死掉了,就能永遠的停留在這個歲數。”

王林倒是一怔,心想一語成谶啊!

幾年之後,她真的永遠離開了人世,将她的美麗定格在這個年紀。

鄧俪君見他站着不走,回過身來拉住了他的手:“你想什麽呢?”

王林道:“想你。”

“我就在你面前,你都不知道抱一抱我,還說想我?我不相信!”

王林尴尬的一笑,他自诩很會開玩笑了,但碰上鄧俪君,還是有些不知所措。

“我們去哪裏吃夜宵?我對香江不太熟。”

“當然是去我家裏吃宵夜。”鄧俪君道,“我這張臉,不管去哪裏吃宵夜,隻怕都會有人圍觀,然後我們就會吃不成宵夜。”

王林道:“你家裏有人做宵夜嗎?”

“我已經吩咐傭人做好了。回家就能吃。”鄧俪君道,“你不着急回去陪你的妻子吧?”

“不着急,她是個善解人意的女人。”

“我看出來了。她是個賢惠的女人。你們男人喜歡外面花花豔豔各式女人,但娶回家裏的,永遠是那種賢惠的溫柔的女子。”

“要說溫柔甜美,這個世界上沒有哪個女人比得上你了。”

“這隻是我演給你們看的。我在公衆面前的表現而已。現實中的我,并不如你想象中的溫柔。可能你會很失望?”

“我不信。人的眼神和面相是騙不了人的。你就是一個溫柔的女人。”

鄧俪君嫣然一笑,燦若桃花。

她和王林上了她自己的車,吩咐司機回家。

這是一種明星保姆車,前面和後面的空間是完全分開和獨立的。

後面就是一個密封的小空間。

鄧俪君和王林坐在後排座位上。

她離王林很近,她用手按了按腰。

“不舒服了嗎?”王林問道。

“有一點。”鄧俪君道,“今天唱太久了,高跟鞋穿着也不舒服。”

“其實,你不用唱這麽久,唱一個半小時就差不多了。”

“那不行的。歌迷花了錢,買了門票進場看我的演出,我要是不唱久一點,那就對不住人了。”鄧俪君忽然往王林身上一趴,說道,“你幫我按按腰吧!”

王林聞着她身上散發出來的淡淡幽香,不由得心神一蕩。

他收斂心神,用滾燙的大手,輕輕按她的腰。

她的腰細細的,但又柔軟異常。

鄧俪君就這麽趴在王林的腿上,任由他按着自己的腰。

她調皮的像個小姑娘,用手指在王林的腿上輕輕的抓。

王林哈哈一笑:“好癢!”

鄧俪君笑道:“你是不是喜歡我?我聽人家講,男人要是喜歡一個女人,女人一碰他,他就格外怕癢。”

王林失笑道:“還有這樣的說法嗎?我當然是喜歡你的。你是我的偶像。”

鄧俪君道:“你對我僅僅是偶像般的喜歡嗎?”

她忽然擡起身子來,脈脈含情的看着王林:“我也喜歡你。”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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