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卷四
沈默看着面前的戈壁荒漠,已經沒了最初的震驚,他淡定的環顧陌生的地方。
一眼望不到邊的黃沙,殘陽如血,孤寂荒涼。
“嗷——”
一聲狼嘯沖入耳膜,沈默神色一緊,他僵着脖子側頭,對上一雙充滿審視和鋒利的藍色眼睛。
“叮,恭喜沈先生正式開啓《大風起,菊花黃》,任務,在烏力罕.巴圖的大婚之夜取代公主,與他行夫妻之事,協助物品,菊花靈三顆,頂級蒙汗藥一包,多柯勒草原地圖一張,随想随到。”
“把這副身體的具體情況告訴我。”在腦中冷靜詢問,沈默不敢動,仍由着面前的銀狼伸出舌頭在他臉上舔着。
動物有時候比人還要敏銳,尤其是生活在沙漠裏的野狼。
“叮,阿呆,年齡15,天朝人氏,父母經商,在商隊經過柴木爾沙漠時出生,遭遇罕見沙塵暴,被遺棄之後僥幸存活下來,在狼群長大……”
沈默繃着神經聽腦中的聲音,他得出幾點信息。
一,這副身體在從漠南遷徙到漠北的途中遭遇強盜,幾經磨難,終究沒有活着看見綠洲。
二,天朝和親的隊伍将會在十日後抵達,他必須趕在前面混進巴倫族落,接近烏爾罕.巴圖。
理清所有思緒,沈默微微阖了一下眼簾,不知道那個男人現在怎麽樣,希望抽屜裏的東西能起到幫助。
身下的黃沙經過一天的烈陽曬烤,殘留的溫度灼人,沈默動了一下身子,身邊那匹狼突然發出一聲響亮的噴鼻。
似是确定了什麽,銀狼蹭着他的胳膊,之前的警惕消失,這會像是在表達某種歡喜。
沈默臉上浮現猶疑,緩緩伸出手,随即就見銀狼伸出舌頭舔了一下他的手心。
繃着的神經松懈,他在心裏舒了口氣,這匹狼是當年救下原身的兩匹狼之一,另外一匹是它的老伴,已經在兩年前老去。
可以說世上與少年最熟悉的就是這匹老狼王了,好在對方沒有從他的氣息裏察覺出什麽。
狼王昂着頭,引頸長嘯,悠長的嘯聲徹響,讓這片無邊沙漠愈發蕭瑟荒蕪。
下一刻沈默就見黑壓壓一片從四面八方出現,近了才看清是一頭頭野狼,沒見過真狼的沈默頭一次見到一匹,已經驚吓不小,這會有上百頭朝他的方向狂奔而來,着實震撼了一把。
所有的狼圍着沈默呼嘯,聲音之大,刺激的耳膜發疼,他擡手把身上髒亂的古怪衣服整理了一下,試圖直立行走。
沒有人教少年像人一樣走路吃飯,活了十五年,他一直以爲自己是狼,四肢在地上爬着走動。
老狼王伏在地上安靜下來,餘下的上百頭狼像是接到狼王的命令,在沈默周圍跑了幾圈就轉頭分散跑開。
天邊不知何時有一輪明月,皎潔的月光灑在無垠的細沙上,覆蓋了一層清冷的銀色,有風徐徐而來,卷起的風沙宛如一縷輕紗飄舞。
沈默趴在狼王身上,雙手輕拂着它兩邊的銀色鬓毛,這副身體極爲虛弱,不知道能撐多久。
晚上的時候他忍着惡心喝了幾口野狼叼上來的沙狐血,又咬住一塊血淋淋的肉吞下去,剩下的都給狼王吃了。
在沙漠裏,活着最重要。
六天後,一個少年出現在巴倫部落外圍的多柯勒草原,他的身邊還跟着一頭年老的銀狼。
沈默蹲在河邊,把頭埋進水裏不停的喝水,直到感覺肚子撐了才擡起頭,抹了把臉上的水珠,他滿足的歎息。
看着同樣俯在水邊喝水的狼王,沈默把它眼睛周圍的沙土洗幹淨,“多喝點水,能不能成功就看晚上了。”
夜晚,萬籁俱靜。
沈默緊了緊髒破的衣服,跟着狼王沿着隐秘的小路,避開巴倫族外守夜的幾個族民,從後面的帳篷那裏躲進去。
今天是巴倫族一年一度的摔跤節,族人們聚集在篝火旁載歌載舞,爲今天得勝的勇士們呐喊。
沈默跟狼王沒敢靠近,偷偷躲在遠處山丘那裏了望。
巴倫族的男女在長年累月的狂風烈陽下皮膚粗糙,身材健碩魁梧,他們奔放熱情,尤其是女子,看到仰慕的勇士,就會送上烈酒,在族人們的鼓舞中示愛。
篝火旁掌聲與起哄聲大起,一名精壯的英俊勇士跑過去抱起頭紮花色布巾的女子高興的大吼。
“請大汗賜婚!”
族人們紛紛重複,一聲比一聲響亮。
有道渾厚的聲音傳出,“準。”
激烈的歡呼聲響起,有祝福,也有慶祝巴倫族接下來的喜事。
沈默尋着聲音搜尋,借着大片火把的光亮,他看清了被擁戴的人。
彪悍威猛的高大男子赤着上身,玄色腰帶随意綁着,腰間挂着一把銀色彎刀,肌肉粗犷,胸口有圖騰栩栩如生,骨節粗大的手接過族人遞上來的一壇酒,仰頭大口飲着。
他就是這卷的任務目标,巴倫族的新任大汗烏爾罕.巴圖,性格火爆野蠻,嗜血殘忍。
想要接近那個暴力狂,并且取得他的信任,簡直比登天還難,就算不死也會丢掉半條命。
飄來的空氣裏除了烈酒的香味還有誘人的肉香,沈默舔着幹澀破血的嘴唇,疲倦的雙眼眯了眯。
他拍拍聳拉着腦袋,餓的精疲力盡的狼王,手指着烏爾罕.巴圖的方向,“去吧。”
狼王長嘯一聲,馳騁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