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婉婉做出決定之後看向何遠。
“何遠先生,我知道四億的價格對于現在的秦氏珠寶來說已經很高了,不過我會盡全力經營秦氏珠寶,我相信我能帶來的回報,絕對不止這四個億!”
何遠笑道:“沒關系,我說了,最終的收購價格你來決定,我不差這點錢。張律師,你來起草合同,讓秦先生趕緊簽字,我猜他還等着用錢呢。”
張律師點頭,把剛才秦家律師起草的合同進行了一些修改,然後放到秦漢峰面前。
“秦先生,簽字吧。”
秦漢峰無奈,有心掙紮卻沒有任何結果,隻能簽字。
合同一式兩份,何遠拿了一份,秦漢峰保留一份,至此,秦氏珠寶正是宣布易主,何遠成爲了秦氏珠寶的主人,李婉婉成爲了秦氏珠寶的總裁。
拿到合同之後,何遠倒也沒有馬上離開,而是帶着李婉婉去警察局做筆錄。
張律師自然也不能閑着,跟着何遠一起過來了。
在路上的時候,張律師問何遠要不要在秦雲綁架這件事上做點文章,根據現有的證據,他有把握讓秦雲在原本的判刑基礎上增加一兩年,不過何遠卻拒絕了,因爲何遠已經懶得跟秦雲這種人計較了。
勾結十多個亡命之徒進行綁架,以秦氏珠寶收購爲幌子,實施勒索的事實,涉案金額高達十個億,這個罪名已經做夠讓秦雲在裏面住上很長一段時間了,就算将來秦雲出來了,也已經和社會脫節了。
到了那個時候,秦雲沒有錢,沒有勢,還能做什麽?
繼續跟何遠拼命嗎?
開什麽玩笑?
到了那個時候,秦雲連跟何遠拼命的資格都沒有了!
所以何遠根本不會在乎秦雲的結果如何。
不過何遠不在乎,不代表别人也不在乎,孫達就是這樣的人。
他知道事情的所有經過,所以他會想方設法給增加刑期,最好是讓秦雲一輩子都出不來的那種。
除了孫達在暗中運作之外,他還主動聯系了趙芊芊,讓趙芊芊也運作一下。
趙芊芊聽說秦雲竟然敢找何遠的麻煩,頓時也是氣不打一處來,馬上聯系了趙桐,結果就是趙桐親自下場,秦雲的刑期一加再加!
還有一件事要提一下,那就是秦雲找來的十多個亡命之徒竟然都是通緝犯,隻不過他們是第一次來到金城,所以沒有人認出來他們。
可惜這一次,他們十多個人全都栽了,這也算是何遠做了一件好事。
從警察局出來,何遠讓李婉婉回去休息,明天再去接受秦氏珠寶就可以,但李婉婉覺得何遠這麽信任她,她也不能讓何遠失望,堅持要求現在就去接手秦氏珠寶,何遠也隻好跟着她一起過去。
除了接受秦氏珠寶,李婉婉還要盡快跟清城其他各方勢力打好招呼,讓他們知道秦氏珠寶的主人已經變成了何遠,之前針對秦氏珠寶的各種舉措都可以停一停了,秦氏珠寶想要發展,還得依靠何遠在清城的人脈才行。
何遠這邊也沒有閑着,他把秦氏珠寶易主的事情告訴了周鳳雄,所以通過皮包公司和李婉婉合作這件事也可以停止了,今後就是何遠單獨給秦氏珠寶供貨,一切收益也都歸何遠所有。
周鳳雄接到這個消息的時候也驚訝了一下,他沒想到何遠的動作這麽快,從計劃收購秦氏珠寶到最終得手,隻用了一個多月,這個速度已經夠吓人了。
除了驚訝之外,周鳳雄還送了何遠一份禮物,就是他之前讓孫達在福利院舊址上建造的新的店面。
經過一個月的施工,這家新店面的主體已經完工,占地面積超過了六百平米,上下三層,使用面積将近兩千平米,估計再有一個月的時間就能投入使用了。
何遠也沒有跟周鳳雄客氣的意思,因爲他知道周鳳雄原本就打算在這裏開一家珠寶店跟秦氏珠寶搶市場的,隻不過計劃趕不上變化,何遠收購了秦氏珠寶,周鳳雄就不過來跟何遠搶生意了。
夏國的市場這麽大,幹嘛要跟兄弟過不去?
雖然這家新店價值不菲,但對于何遠和周鳳雄來說,這都是小錢,不值一提。
何遠在看過新店的規模之後,當即決定要把這裏發展成秦氏珠寶的旗艦店,所以何遠主動接過了店面的後續裝修工作。
爲了配得上旗艦店的稱号,何遠決定動用大量的資金進行裝修,至少也要奔着一千萬的裝修費用來。
不過裝修的事情何遠就不會親自過問了,而是全權交給李婉婉,誰讓她已經是秦氏珠寶的新總裁了呢?
李婉婉接到這個任命的時候心裏多少還是有些不安,因爲她覺得何遠給她的權力太大了,幾乎就是讓他一個人來管理秦氏珠寶,不管是人事、銷售、管理還是财務,都丢給她了。
要知道她和何遠認識才一個多月,總共見面的次數一個巴掌也能數得過來,何遠就這麽放心嗎?
她不知道的是,何遠就是這樣的脾氣。
何遠知道自己的本事,他最大的優勢就在于能夠修煉和可以通過清安宗找到一個快速變現的渠道,除了這兩個優勢,他對其他方面可以說是一竅不通,所以他才會說他根本不差錢。
也正是因爲如此,何遠才要把專業的事情交給專業的人去處理,而他隻要保證好大方向就可以了。
他和李婉婉确實不怎麽熟,但人和人之間的關系是可以慢慢增進了,以後有空了多來秦氏珠寶轉轉不就熟悉了?
隻要李婉婉好好管理秦氏珠寶,何遠将來也不可能虧待了她。
畢竟李婉婉求财,而何遠唯獨不缺的就是錢。
把秦氏珠寶那邊的事情處理完,已經是下午五點多了,何遠開車返回清安珠寶公司的時候天色都暗了下來,看到喬楠依舊在辦公室忙活的時候,何遠才算是放下心來。
如果今天不是李婉婉被秦雲抓走,何遠是絕對不會離開丢下喬楠不管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