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老闆你别那麽激動,這種事情怎麽可能會在家裏呢?這樣吧,你錢也交了,我們馬上就把俞老闆叫過來。”
顯然這些警察是以爲林小鳳受到的刺激瘋了,有一點被吓到的感覺,趕緊就差人去把俞永和帶了過來。
人是帶過來了,但是她依舊沒有看到視頻,而且還是不知道那個女人是誰。
“小鳳,你聽我解釋,這事情……”
俞永和被人一帶過來,首先就是想到要給林小鳳解釋。但是他話還沒有說出來,林小鳳就做了一個噤聲的手勢,讓他先别說話。
“我還是需要視頻,我必須要看到那個女人,看到你們帶人過來的證據,不然那就是飛吧,我是不認賬吧。”
林小鳳還是那句話,就是一定要看到他們帶人走的時候那裏拍下來的證據,不然她不認,這個保釋金她是交了,人她也要領走,但是視頻和證據她都要,不可能就這樣平白無故的認領俞永和跟人怎麽樣了。
但警察對她這種說法就是不認同,認爲她就是有點無理取鬧了。
“林老闆,你這樣子做就不太合适了,我們怎麽說也是執法人員,如果沒有充足的證據,我們怎麽可能随便抓人呢?”
警察還是說自己是有證據的,但是直到現在他們也沒有拿出正面的證據來,證明他們說的沒錯。
林小鳳理解,警察辦案那些證據都要留着案底,不能随便讓别人看,但是作爲當事人她,覺得他們有權利看到當時留下的證據。
當然在林小鳳的一再追問下,他們最後還是拿出了一些東西來給她看,隻是他們拍的視頻和照片全都看不出俞永和跟人怎麽樣了,隻看到确實是有一個女人,而且那個女的還看不太清楚臉,但俞永和也沒見對人怎麽樣,當時他更像是睡着了。
這更讓人懷疑,因爲林小鳳過來之後和他們問起時,警察承認晚上打到他們家的那個電話,是他們把俞永和帶出來,在街上的公用電話打的。
如果是這樣子,那俞永和應該跟人過去都沒有多長時間,就被他們抓到了,真要是他帶一個人去做點什麽,那怎麽可能這麽短短的時間裏面,他倒是睡得像個死豬,什麽事也沒做呢?
難不成真是家裏住厭倦了,想要去外面嘗試一下那種低劣酒店的服務?
還有他們說的那個年輕的女的,林小鳳也仔細看了,除了年輕一點,那從頭到腳都沒有什麽特别驚豔,能讓人特别迷戀的地方。
“我要留一份。”林小鳳看了一下,最後倒是拿着她包裏的相機,硬是要把那些證據拍一份下來。
但是警察覺得她留一份肯定是有什麽别的目的的,比如說想從這些照片裏面找到那個女的,然後對人做什麽,因此極力的反對。
而且反複的勸她别那麽激動,都是小事情,不要想太多了。
不過林小鳳沒有理會,依舊是拍了。隻是對他們承諾不會用于做違法的事情,隻會在萬不得已時用于呈堂證供。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