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話不說,直接扛起肩上的相機噼裏啪啦的拍着,搞得九叔還有些不适應,還想躲閃。
可天性好面子的他還是裝作若無其事的樣子,雙手背在身後,一身道教宗師的氣派,正氣十足。
看的那些記者兩眼發光,不停的誇贊。
而那些七姐妹堂早已經灰溜溜的跑路了,心中祈求記着不要亂寫,亂宣傳,要不然她們的招牌就砸了。
道士被鬼追的吧,那可是丢人至極的事情。
要是鬼沒被抓住就好了,不是我方不努力,奈何敵方有高達,對面太厲害了,自然看不清水平。
可偏偏打臉的是,人家輕而易舉一招就制服了,這差距……
這生意沒法做了!
這地方也沒辦法呆了!
折騰了好一會兒,那些記者感謝着離開了,九叔意外的獲得了一份酬勞,足足好幾千港币。。
這些錢,足夠他們爺倆吃上幾年了。
九叔看着這麽多錢眼睛都直了,現在行情都這麽好了嗎,簡簡單單的處理一次鬼怪,就能賺這麽多的錢?
要知道無論是鄭家鎮還是甘田鎮,降妖除魔一次也就是一兩塊大洋而已。
跟這裏相比,簡直少的可憐,大城市不愧是大城市呀!
九叔忍不住感慨,羅素卻一口道破了其中的原因,“師傅你是不知道,這裏的人極其信奉風水,這裏的别墅站着的可是個好地方。”
“而且這裏蓋房子一蓋就是很多層,隻要把這個鬧鬼的别墅拆除,到時候他們就可以賺上幾十萬甚至上百萬,上千萬!”
豪華别墅,豪華建築群,甚至商業樓,這些一建起來,錢就像流水一樣嘩啦啦的流過來了。
這就是商業的力量,在如此厚重的利益面前,降妖除魔的幾千港币算不了什麽?
九叔恍然大悟,不過他也不在意别人賺多少錢,自己畢竟不是吃那一碗飯的,幹什麽事情拿什麽錢,心中一定有方寸。
若是太過貪婪,必定會招來禍端!
“你現在神魂如何?”
“能夠稍微動用一點。”
鐵拳的後遺症還是挺足的,神魂上的傷神仙也沒什麽辦法治,隻能自己慢慢痊愈。
這個過程可是極其漫長的,少說也要幾年,幾年的時間,對于神仙來說是眨眼而過,對于羅素還是很漫長的。
“等過幾天吧,建好了城隍廟,吸引一大波信徒,到時候我的傷就好的快一些。”
羅素計劃的很好,他打算明天就建造神像,剛好借助報紙的廣告,一炮打響茅山的牌子。
到時候再組建陰兵,将整個hk的妖魔鬼怪清理幹淨,信仰之力自然就滾滾而來。
在小露一兩手,将那些權貴拉過來,掌握話語權,報紙電視台天天宣傳,他就不信那些人看到心中沒念想。
這是最好的時代。
這是最壞的時代。
人世間沒了靈氣,修行越發的艱難,可卻迎來了信仰封神的最好的時代。
有了報紙,有了電視,有了電腦,有了手機,有了直播,那信仰之力就會源源不斷,這可比城隍廟一次接那幾百人強的多。
如何讓這些人放棄科學,轉而相信自己?
羅素早已經準備好了對策,可曾聽過拼夕夕好友助力,可曾聽過錦鯉少女?
相信城隍爺,你就是下一個錦鯉!記得點贊關注加轉發。
羅素自信的很,幾百萬就能引得全民瘋狂,他就不相信自己作爲城隍爺,引不起全民瘋狂。
有病嗎?我包治!
想要孩子?我……
咳,這個我不管。
羅素幹咳了一聲,他可不想在鴨王這條路上越走越遠。
他看着面前這些英魂,直接一揮手,頓時從衣袖中飛出漫天紙人,瞬間将這些英魂納入紙人之中。
白光一閃,那些英魂瞬間就有了身軀,他們面面相觑,看着地上的影子,頓時忍不住幹嚎了一聲,忍不住想哭。
“從今天開始,你們就是我羅素的人了。”
“我給不了你們什麽,隻能讓你們短暫的在人世間重新行走,可以回去陪陪家人。”
“時間是一個月,到時候你們必須回來找我,在我這工作,直到賺足了陰德,我送你們去輪回轉世,下輩子找個好人家。”
羅素話音剛落,便聽到有人忐忑不安的詢問道,“可不可以不輪回轉世?”
衆多英魂眼神中帶着希望,他們才不想追求什麽輪回轉世,追求什麽好人家。
他們隻是想活下去,陪陪親人,陪陪妻兒,他們欠下的東西實在是太多了。
羅素沉默了一下,應了一聲,“好!”
“但我不能保證能有多長的時間,因爲我在人世間的時間也不多。”
一旦他的計劃展開,他神魂的傷痊愈也就是幾個月的時間,到時候水到渠成,自然就是突破天師之日。
到那時,地府肯定會派人過來進行考核,如果更進一步的話,人世間可能就不會再呆下去了。
羅素隐隐的感覺到,千秋大劫似乎快樂,陰陽鬼玺要不了幾十年就會出世,幽冥界必定會進攻三界。
作爲一方巨頭,幽冥界的實力可是極爲誇張的,到那時,整個三界都會動蕩,神仙也不過是炮灰而已。
更不要說他這個天師的小渣渣了。
衆英魂聽後有些失落,可還是笑了起來,相比那些死去的人而言,他們已經夠幸福了。
畢竟他們還有機會回去看一看。
還有機會和妻兒在一起生活,還有機會孝敬父母。
“對了,還有一件事情。”
九叔從背後取出一把雨傘,之前冤死的女鬼緩緩的飄了出來一臉哀切的看着衆人,“諸位大哥,你們看到我丈夫了嗎,國民呀!”
衆人面面相觑,隊伍中人數衆多,當時慌亂的很,他們也不知道國民去了哪。
“我記得他是先鋒隊的人。”
先鋒隊已經全軍覆沒了,國民自然就……
女鬼黯然神傷,躲在山中久久不願出來。
九叔和羅素也沒辦法去,兩人回到了自己的房子,将房子打理成了一個道堂,兩人的道場就有了。
接着報紙的宣傳,短短數天就有幾十人上門尋求九叔的幫助,九叔忙得不亦樂乎。
但真正令兩人高興又意外的而是另一件事,那就是兩人從路上意外的碰到了一個人。
一個瘋瘋癫癫的人,渾身污垢,如同一個乞丐一般,頭上皆是傷口。
這個人就是國民!
他是先鋒隊的人,帶着炸藥沖鋒的時候,僥幸活了下來,卻被炸傷了大腦,淪爲了傻子。
羅素出手幫他整理了記憶,又收留他在了道場之中,而他妻子的事情,終究還是沒告訴他。
這是那個女鬼要求的,她隻想靜靜的陪在他身邊,做一把雨傘,爲他遮風擋雨。
等兩人死之後,再共赴黃泉,輪回轉世。
羅素也不知道女鬼爲什麽這麽想,他就不怕丈夫再找一個女人嗎?
難道這就是所謂的。
那狗屁的愛情?
ps:今天四千四百字。 16602/10037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