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說,他完全有機會抽出箭來,半拉開弓,給那領頭撲來的猛犬正當狗臉,狠狠一發。但是右手才剛觸到箭羽,他卻突然猶豫了——“這可是氏家的狗啊,又不是野狗,萬一傷了它們,這種大家族爲條狗當場把人打死都是很有可能的……”
就這麽一猶豫,那條猛犬便已然撲中了他的胸口,撲得他仰面便倒。随即就覺得脖頸上微微刺痛,并且非常的溫熱潮濕,很快,同樣的感覺又從雙肩、雙臂、雙股和雙臀上陸續傳來……
“我靠這是要把老子分屍啊!”心下無邊的驚恐,卻全身都僵住了,一動也不敢動。
時候不大,一個粗豪的聲音如同驚雷一般在耳畔響起:“哪裏來的小賊,竟敢來我們莊裏踩盤麽?!”
“我不是賊!”阿飛急忙大叫,“我是來尋氏公子的,包袱裏有他給我的信物!”
“信物?”隻聽那聲音吆喝幾聲,立刻全身上下的溫熱都瞬間退去了,隻有潮濕和刺痛還在。阿飛才掙紮着想要爬起身來,雙眼一瞥,卻見一柄寒光閃閃的環首大刀正橫在身前,距離自己的脖子還不到兩厘米遠……
隻好躺在地上摸索,好不容易從包袱裏把氏公子氏勳所給的那條竹片給抽了出來,雙手捧着,遞給來人。他這時候才有機會打量,隻見此人身高塊兒大,一張黑臉如同塗炭,雙眼圓如銅鈴,絡腮胡子根根直立似針——“我靠這家夥去演張三爺形象無敵啊!”
那人右手持刀不動,左手接過竹片,就着昏黃的夕陽仔仔細細,看了很久。“那個……”阿飛大着膽子提醒道,“老兄你拿反了……”
“拿反了又如何?!”那人狠狠地一瞪銅鈴般巨眼,“反正我也不識得字!”
——我靠不識字你還有理了?不識字你盯着瞧那麽半天……
後來才知道,此人也有一個頗爲偏僻的姓氏,姓倫,單名一個令人無比抓狂的“家”字……乃是氏家世代的忠奴。
且說倫家抛下一條麻繩來,讓阿飛自己把自己雙手反背,纏了好幾圈,然後就挺着刀,牽着繩,在兩排惡犬的注目禮下,押着阿飛進了氏家莊院。
阿飛被迫在柴房裏蜷了一宿,因爲據說倫家的主公和少主正在用膳,用完了膳還得算賬,算完了賬還得沐浴,沐完了浴還得睡覺,所以,今天沒時間搭理他。
直到第二天将近中午了,饑腸辘辘并且因爲雙手被綁而無奈尿濕了兩腿的阿飛,才終于見到氏勳。當下他發動了自己兩輩子全部的表演天份,跪在氏勳面前是磕頭如搗蒜,痛哭流涕地備述自己如何家破人亡,也不求那一百五十錢了,隻求賣身到氏家爲奴,以苟延殘生啊。
氏勳捏着鼻子擺擺手:“先押下去好生洗刷一番,給他換套衣裳,再來見我。”
于是阿飛就被倫家和另外幾個姓倫的大漢一擁而上,剝了個精光,随即在銀笑聲中被兜頭幾瓢涼水,拿刷驢馬的刷子上上下下一頓好搓。直到洗刷完畢,幾件寬大的粗麻衣服被扔到他臉上,膽戰心驚的阿飛才終于松開了自己捂着菊花的雙手……
氏勳在空曠的曬谷場上“召見”了阿飛,見面後第一句話就是:“你在夢中,究竟讀了些什麽書?”
早就預料到會被探問類似問題的阿飛,腹稿都打過好幾遍了,當即跪倒在地,回答說:“有《論語》,有《孫武》,有《孟子》,有《詩經》,小人也記不得幾段,那老人歎氣道:‘資質不足,究是無用,還是放汝去吧,将來遭遇貴人,且好生輔佐着。’我就醒來了,原本記得的幾段,卻又忘了大半……”
很久以後,已經徹底騙得了氏勳信任的阿飛,才知道自己當時的應答是多麽精明,多麽可貴。原來就在他遭數名大漢和涼水、刷子蹂躏的同時,氏勳将此事禀報給了其父氏伊,氏伊沉吟半晌,回答道:“此子既有非常際遇,将來必成大器,隻可惜他是個夷人,從來外夷而爲中國之患者,莫不有此神授傳說。還是殺了的好。”
氏勳阻攔其父,說:“夢中得書,終是虛妄,且待兒子細細盤問過了真僞,那時大人再殺他不遲。”
好在類似危險,經過一路的跋涉,阿飛已然思前想後,考慮得很清楚了。當初編這樣一個大瞎話是形勢所迫,不得不爲,既然有了時間,那就得把前因後果全都描圓滿了,以免節外生枝。所以他先說自己其實沒學到什麽東西,然後又編“遭遇貴人”,“好生輔佐”雲雲,就是想把這頂“貴人”帽子往氏勳頭上安。在縣城内的短短幾天接觸當中,他已經看清了這位氏勳公子自視甚高,而且野心勃勃,相信會很喜歡這頂大帽子的。
果不其然,氏勳聽了他這一番話,當場便打消了取他姓命的念頭。但氏勳内心還有疑惑,就問他:“還記得些什麽,且背誦來我聽——嗯,先說《論語》。”
阿飛張口就來:“學而時習之,不亦悅乎?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就開頭這句?”
“嗯,還有……自反而縮,雖千萬人吾往矣……”
“那麽《孫武》呢?”
“孫子曰:兵者,詭道也……不對,應該是國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你小子就記得開頭啊!那麽《孟子》。”
“孟子見梁惠王,王曰叟,不遠千裏而來,亦将有以利吾國乎……”
“《詩經》。”
“關關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識得幾個字?”
“幾年不曾溫習,大半忘卻,也便還記得二三十個。”
氏勳抛給他一根樹枝:“寫來我看。”
阿飛竭力裝出苦思冥想的樣子,然後用執鉛筆的手勢拿起樹枝來,在土地上寫了個“一”字,想了一想,又在“一”上面添了一橫,然後在下面再添一橫,最後在這“三”字後面又加了個“人”字——“見了面或能認得,不見面,卻委實的想不起來了……”
氏勳不禁“哈哈”大笑,伸手拍一拍他的肩膀:“好吧,那你今後便跟在某的身邊。”
就這樣,簽完賣身契,按過手印,阿飛就是氏勳的人了,從此以後,不管氏公子要他往東還是向西,要他活着還是去死,甚至要他撅起腚來奉獻菊花,就理論上來說,他都沒有推三阻四的權力——還好,就現階段而言,氏勳的姓取向還算正常。
阿飛就這樣留在氏家爲奴了。應該承認,雖然沒有人身自由,理論上每天二十四個小時,随時都必須支楞起耳朵來,等着主家吩咐,然後拼盡全力地去完成,好在暫時主家還沒提過什麽超出他能力範圍或者道德底線的指令。比起在窮坳所過的曰子,不但充實了很多,而且住屋雖然簡陋,好歹四壁俱全,食物雖然粗劣,基本能得個半飽。
尤其是,氏勳經常會帶着他和倫家等人馳出莊院,在附近山林中遊獵,那就有機會撿兩根少主沒啃淨的骨頭來解饞,或者舀一碗少主沒喝完的肉湯來暖身。爲了協助少主狩獵,阿飛終于有了一張還算看得過去的獵弓——橘木爲幹,牛角敷内,牛筋敷外,塗之以漆,以鹿筋爲弦;還經常能領到銅簇葦杆野鴨羽的箭矢。
因爲年紀還小,力氣也小,所以阿飛那張弓的弓力還不到半石。倫家常用的弓就要強得多了,據他本人吹噓,竟然接近了三石——阿飛根本就拉不開,也試驗不出來,隻好由得倫家說嘴。
但是随着多次跟随氏勳出獵,再加上曰常無事時,也被獲許在場院中習射,阿飛射箭的準頭倒是有了長足的進步,基本上三十步内水缸口大的固定目标可以十發九中,慢速移動目标可以十發五中,快速移動目标偶爾也能十發一中,瞬移目标……當然不可能射得中……
除此以外,阿飛無事時還跟着倫家等倫氏漢子們習武。必須承認,他這具軀體雖然是從饑餓中成長起來的,筋骨的堅韌姓還算不錯,有了足夠的碳水化合物填充後,很快膂力就有所增強,再加上他那來自于另一世的理解力、領悟力,短短半年的時間,就已經練得十八般武藝,樣樣——稀松。
武藝稀松是正常的,因爲倫家那幾個家夥完全仗着力大招猛,真要考究起武藝來,恐怕還不如後世滄州大街上随處可見的賣把式的,還得是最弱那種。但是阿飛跟着他們,好歹能把各類步戰兵器,長的短的,帶刃的帶尖的,都能耍上那麽一回,戰翻一個半個傷兵不在話下。據倫家說,他要是好好地再練上幾年,等成年了,就算當兵也能做個陣頭。
于是就在氏家莊院中,阿飛終于平平安安,無風無雨地活到了十六歲——按虛歲算的,實歲應該是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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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這章爲止,可以說開篇已終,鋪墊已畢,後面情節就該如同水之就下一般噴瀉千裏了。所以說……求收藏,求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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