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千零一十四年十二月十九日下午,加拿大。
星期天站在加拿大一個普通居民房的外面,整個人緊張得瑟瑟發抖,跟随着鴻鈞已經這麽多年了,但是他還是第一次要跟“鴻鈞”見面。
雖然成爲“鴻鈞”的下屬已經數十年,當“默客”的頭号領袖也數十年,但是在他的心目中,“鴻鈞”的神秘感比其他人更甚。
對于他來說,“鴻鈞”才是真正的神。
好不容易制止了自己不再抖動之後,星期天幹吞了一口口水,又整了整衣領,再深吸了一口氣之後,星期天伸出手來要敲門。
然而,當他把手剛伸到門邊的時候,右手卻又情不自禁地顫抖了起來。以至于敲在門上的時候,不是清晰的兩聲“咚咚”,而是先“咚”的一聲,緊接着是仿佛滑到一般的“噗”聲。
“進來吧。”這時候,房裏傳來一個聲音。
星期天将已經憋出汗漬的雙手,在自己身上擦了擦,然後又緊緊的攥了攥,推門走進了“鴻鈞”的房間。
這是一個很普通的房間,房間的大小,以及房間裏的擺設,都跟許多普通的中産階級一樣,唯一不同的是,這個房間實在是太幹淨了,幹淨到讓人渾身不自在。
這感覺就好像一個人在醫院洗牙之後,不喜歡吃飯一樣。而除了幹淨之外,這個房間裏還隐隐有着一些醫院的味道。
星期天無意中從沒有關嚴的我是門縫裏,看到卧室裏好像堆滿了一堆器材。
而從進門一直到現在爲止。星期天都隻敢低着頭偷看房間的布置和卧室裏地情景,但是卻始終不敢正視就坐在對面的“鴻鈞”。
“不用害怕,我也是人,不是鬼神。你擡起頭來吧。”這時候,“鴻鈞”開口了。
“是。”星期天硬了一聲,緩緩将頭擡起。
然後,星期天就看到在這個潔白無暇的房間裏,有一個華人淡淡地笑着坐在沙發上,他看上去大概四十歲左右的樣子,但是他地四肢卻顯得比尋常人要短小一些,跟他高大的軀體顯得有些不相稱。
而他的身體也顯得很無力,整個人軟綿綿的,躺在一個沙發裏。仿佛身上沒有骨頭一樣。
星期天怎麽也沒有想到“鴻鈞”竟然會如此年輕。
“不要太驚愕。”“鴻鈞”笑了笑,說道,“我并不像你想象中那麽年輕。如果我沒有記錯的話,我應該已經兩百一十多歲了。”
“哈?”星期天驚訝地張大眼睛,“難道您就是?”
“沒錯,我就是那對兄弟中的哥哥。”“鴻鈞”點點頭,說道。
“天啊。”星期天難以置信的搖頭。“你怎麽可能活到兩百多歲?”
“如果你想要的話,你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