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章斬馬刀


單單是平叙一下這件事的經過,聽起來就已經非常帶感了,更别提那些添油加醋的好事者們,動用原始人豐富的想象力,再編排一些虛無缥缈的神怪傳說夾雜其中,于是唐歌的舉動就顯得更加神秘了。

也有人原原本本的将這件事告訴胖巫,企圖從無所不知的胖巫那裏得到一個答案,結果胖巫也皺緊了眉頭,連幹了三碗酒之後依然沒有想出其中有什麽道理存在。

唐歌并不知道這些,知道了他也不在意。如今對他來說最重要的事情,莫過于填飽肚皮。

昨晚上在劍廬,本來就沒怎麽吃好,誰知道折騰了半夜,竟然還跑到野外厮殺一場,此時他早就餓得饑腸辘辘了。

在屋裏尋摸一番,竟然發現桌子上有一包新鮮的野果,唐歌一看就知道紅姑來過,可能是看自己睡的正想,并沒有叫醒自己,估計是有什麽事情找自己,等下得填飽了肚皮得去看看。

屋裏沒啥吃的了,給亞當舉行成年禮時族人們送的東西可不少,不過唐歌都讓老沙找人把大部分東西都搬走了,隻留下一些經久耐放的。懶得做飯了,于是就翻出一包肉幹,也不嫌硬,就着水果慢慢的嚼,這東西味道一般,不過好在頂飽,如今唐歌覺得自己的胃也是鐵打的了。

二毛落在桌子上,一個勁的瞪着唐歌賣萌。唐歌覺得挺納悶的,不是說貓頭鷹是夜行生物嗎?怎麽二毛這家夥不分白天晚上,隻要自己在身邊它就顯得非常的精神,整個一個時差紊亂。

這個家裏不正常的可不僅是二毛,連亞當唐歌也越看越不對味。上輩子動物園裏大老虎小老虎沒少見,連白虎獅虎獸都見過,可是總覺得亞當這家夥似乎有什麽地方不對。可到底什麽地方不對卻說不上來,但是不論是亞當身上的顔色和花紋,還是體型的比例,總是覺得和上輩子記憶中的老虎有些對不上号,而且這家夥貌似長的也太快了些。怎麽沒幾天功夫感覺比以前又大一圈,或許是正在換毛的緣故?唐歌有一碼沒一碼的思量着關于小老虎的問題。

說曹操曹操到,唐歌正琢磨着亞當的事情呢,這家夥就舔着嘴唇,挺着滾圓的肚皮回來了,進了門便徑直溜達到自己窩裏打盹去了。

“又去老沙那裏蹭吃的去了?”唐歌沒好氣的罵道。“就知道自己吃,也不知道給老子帶點。”

亞當不屑的翻了唐歌一眼,把頭轉向一邊繼續眯覺。

亞當很高傲,一般人喂它的食物它嘗都不嘗,部落裏除了唐歌和大石頭之外,也就老九一家和老沙可以給他喂食了。不過他不喜歡老九家,反倒對老沙情有獨鍾。如果唐歌有時候忙,忘記喂它,它就會溜達到老沙那裏,找一塊自己最喜歡的肉,一個勁的盯着看,老沙一定會屁颠屁颠的把亞當看中的肉取下來,樂呵呵的喂給它。但是如果老沙不給它的話,它也不會自作主張的去偷吃。總之,亞當是一頭非常懂事的小老虎。

見亞當不理自己,唐歌就拿手指去逗弄二毛,順便拿了一個果子喂給沒精打采的坦克。如今坦克沒精神,不愛動彈,二毛卻很歡,隻要唐歌在家,就四處圍着唐歌打轉,唐歌也喜歡逗弄他,小家夥非常可愛,萌萌的一雙大眼睛,盯着人看的時候,讓人感覺心都融化了一般。如果不是天天往家帶死老鼠的話,這頭貓頭鷹簡直就是完美的寵物了。

填飽了肚皮,唐歌晃晃悠悠出了門,看到門口樹立的狼頭,心中猛然一愣,暗自的唾罵起自己的二逼行爲,真是活見鬼,到現在他都弄不明白自己昨晚上怎麽就那麽想不開呢。轉過頭來再看,這才多大點事啊,犯得着那麽大的戾氣嗎?還他娘的跑到荒原裏胡鬧,真是老壽星上吊,嫌命長啊!

别看昨晚上唐歌一番厮殺,玩的的異常過瘾,可如今想來真是蠢到家了。不就是他娘的聽了個故事嗎,有什麽想不開的竟然就被刺激的跑去找死了?要知道那可是真正的原始地帶,才他娘的走出兩三裏地就差點被一頭野獸給偷襲了,如果不是亞當跟着自己,估計這會被啃的骨頭都找不到了,還他娘的心魔?見他娘的大頭鬼去吧。

這頭灰狼不但不是自己獨自獵殺的,更是自己神經病發作的産物,所以沒有絲毫的紀念意義,于是随手取下狼頭,然後狠狠的一腳把它踢的遠遠的。

唐歌溜溜達達的晃到了娃娃洞,好久沒來,娃娃洞裏依然熱鬧非凡,熊孩子們依舊玩的熱火朝天,不過這些小屁孩們如今可再也不敢撩撥唐歌了,甚至看向唐歌的眼神都愈加的敬畏,要知道少巫師的身份可不是蓋的,更何況唐歌身上還有不少的神秘光環。

“紅姑,你找我有事?”才進屋,唐歌笑眯眯的問紅姑。

紅姑看不慣唐歌懶洋洋的樣子,嗔怪的在唐歌頭上拍了一巴掌,笑罵道:“小小年紀咋跟個老頭子一樣,整天死氣沉沉的。我問你,你家門口那顆狼頭是啥意思?弄的怪吓人的。”

唐歌開始裝傻,笑眯眯的說道:“沒啥意思啊,就是好玩。立起來就是吓人的嘛。”

紅姑将信将疑的問道:“真沒别的意思,就是鬧着玩?”

唐歌笑道:“對啊。難道狼頭有什麽特殊的含義嗎?”

紅姑搖搖頭,說道:“那倒沒有。不過有的部落圖騰就是狼,你這樣的做法讓别人知道了,會引發戰争的,如今你的身份不一樣了,以後做什麽事可一定要注意啊。”

唐歌點點頭,說道:“放心把,狼頭我已經扔了,這事也不好玩,以後不玩了。”

紅姑再次問道:“聽說你昨晚上出部落了?”

唐歌立馬叫起撞天屈:“诶呦!我去!誰跟你說的?我這小胳膊小腿的,出了部落還有命在?還大晚上?你覺得可能嗎?”這一番做作,那是唱念做打俱佳,端的是有血有肉,幾乎可以以假亂真。

紅姑仔細思量了一下,信了唐歌的鬼話,這才放心的說道:“确實不可能,你小子奸猾的像頭老狐狸,怎麽會做出這種缺心眼的事情來。”

這句話無論從哪方面聽都不是味道,唐歌就覺得嗓子眼裏“咯喽”一聲,被噎的夠嗆。

“聽說外部落裏來人了,你去看看吧。”紅姑忙着手裏的活,頭也不擡的說道。

唐歌疑惑的問道:“外部落的人?什麽來頭?”

紅姑搖搖頭,說道:“不知道啊。還不是秋狩的事,那些小部落們到了這個時節就該挨個的去大部落拍馬屁,總想多讨要點好處來。”

唐歌不屑的嗤笑道:“那還看個屁啊,我對這種貨色沒興趣。”

紅姑無所謂的搖搖頭。

又随便跟紅姑聊了幾句,唐歌便起身去找狗子。這家夥也是部落内定的第一批金屬武器使用者之一,不過他的資格是在他随着遠行交易隊離開之後才确定的,所以直到現在唐歌才有機會去跟他商量一下,看看如何給他量身打造合适的武器。

跟二狗合計了半天,唐歌決定按照二狗的習慣給他打造一把斬馬刀。

所謂斬馬刀,其實是一種劈砍殺傷力巨大的長刀。唐歌将這柄刀設計爲刀柄三分之一長度,刀身三分之二,整把刀長一米五左右。刀身寬大厚重。雖然刀身刻有血槽,但卻決不可能把斬馬刀當做普通的刀具使用。隻因爲這把刀太長太大,而且太重,根本不可能像普通刀具一樣随便揮舞,隻能以劈、砍、掃,甚至是砸,來作爲主要的工具手段。

這樣的刀在冷兵器時代完全可以稱之爲重兵器。這種造型的刀唐歌不知道叫什麽名字。也許是樸刀,也許叫陌刀,不過考慮到這種刀的威力,完全可以輕松的斬下疾馳中的野獸頭顱,唐歌就按照習慣起名斬馬刀。

把自己的設計畫出來給狗子看了之後,狗子對唐歌的手段佩服的五體投地,尤其是見識了其他人的兵器之後,對斬馬刀更是熱切期盼起來。其實唐歌并不想做斬馬刀這樣的重兵器,這樣的武器不但費功夫,而且太費原料。可狗子這家夥除了一把子力氣之外再無優點,敏捷屬性更是低到可怕,這家夥戰鬥時如同演繹故事中的程咬金,鼓足了全身力氣來上幾下就歇了菜了,思來想去也就隻有這種重型大刀可以配上狗子的習慣了。

正當唐歌和狗子商量着細節問題的時候,迎面走來一個人,這個人看起來很陌生,估計就是紅姑所說的外部落派來示好的人了。唐歌對于陌生人比較反感,所以不自覺的便提高了警惕。

這人走到唐歌和狗子面前,未語先笑。唐歌随便掃了一眼,發現這家夥個子比較矮,長得也難看,也就沒有了繼續打量下去的欲望,便轉過頭繼續和狗子商讨斬馬刀的細節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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