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除了陰道之外,對于文明應該還有其他部分可以貢獻。——克裏斯托弗·巴克利,《阿拉伯的弗洛倫斯》(Christopher Buckley, Florence of Arabia)福布斯根傑鎮的紅燈區其實沒有紅燈。沒錯,那裏沒有電。妓院隻是泥路上以泥磚爲牆的家庭宅院,再獨立搭蓋幾間茅屋給恩客使用。泥路上孩子們在追趕着玩耍,轉角處有一家單門臉店面,賣色拉油、米和一點糖果。在比哈爾這個靠近尼泊爾邊境的北印度窮鄉僻壤,除了性交易之外,基本沒有什麽商業活動。米納·哈西納走在路上時,小孩都停下來,瞪着她瞧。大人也停下腳步,有些還對她怒目而視,緊張感油然而生。米納30多歲,褐色皮膚,眼神溫暖,笑起來有魚尾紋,左鼻子上穿了一個飾紐,是個可愛的印度婦女。她一身紗麗,把烏黑的頭發往後束起,漫步在那些看不起她的人群之中,顯得相當自在。米納是印度的伊斯蘭教徒,多年來都在納特(Nutt)部族所經營的妓院裏賣淫。“納特”是控制當地性交易的低種姓階級部族,傳統上從事賣淫工作,也喜歡犯一些不甚嚴重的小罪。他們是橫跨兩代的賣淫世界,即母親自己賣淫,也把女兒養大做同樣的事。米納經過一家家妓院,走進一間較大的茅屋(這個茅屋有時也用作學校),找個舒服的姿勢坐好,那些停下來看她的村民又慢慢地重新幹他們的活了。“我八九歲遭綁架被賣掉。”米納開始娓娓道來。她出生于尼泊爾邊境的貧窮人家,被賣到納特部族,又被帶到鄉下一間房子裏。妓院老闆把青春期前的女孩養在那裏,直到她們成熟到能夠吸引嫖客。12歲那年(她還記得是初潮來臨的五個月前)她被帶到妓院。“他們帶進來第一個嫖客,跟他拿了許多錢。”米納面無表情、語氣平淡地回憶道。這樣的初次經驗,跟柬埔寨女孩拉思的遭遇類似,因爲全世界的性交易都采用同樣的經營模式,也使用同樣的手法來破身。“我拳打腳踢,又哭又鬧,讓他無法得逞,”米納說,“妓院老闆最後不得不把錢還他,之後就用皮帶、棍子和鐵棒把我毒打一頓,我被打得皮開肉綻。”她搖搖頭,好把記憶甩開。“但是就算他們打得再狠,我也抵死不從,後來他們亮出刺刀,說我要是不乖乖聽話,就把我殺了。他們又試了四五個嫖客,我還是死不認命,他們繼續毒打我,最後無計可施,隻好把我麻醉:在我喝的水裏摻酒,讓我醉得不省人事。”接着,其中一名妓院老闆強暴了她。她醒來後,宿醉難受,下體疼痛,明白了生米已煮成熟飯。“我是個廢人了。”她當時心想。于是讓步,不再對抗。在米納所待的妓院裏,暴君是該家族的女家長阿伊奴。有時候阿伊奴會自己動手毒打女孩,有時候則指派媳婦或兒子來執行任務,他們全都心狠手辣。“甚至不準我哭,”米納回憶道,“要是有一滴眼淚,他們就會繼續打。我總覺得生不如死,有一次從陽台往下跳,結果毫發無損,連腳都沒斷。”米納和其他女孩從來不準離開妓院,也從來沒拿過薪水。她們每天通常要接待十名或更多的嫖客,一周七天。要是女孩眯眼睡着,或是抱怨胃痛,老闆就用毒打來解決問題。要是誰流露出任何反抗迹象,所有人都會被召集起來,目睹頑強不從的女孩被五花大綁之後狠狠鞭打。“他們會把音響開到最大,好掩蓋尖叫聲。”米納面無表情地說。由此可見,說印度的現代奴隸比其他任何國家還多,幾乎是不可否認的事實。印度有200萬~300萬名娼妓,雖然她們當中有許多是自願賣淫,而且能拿到酬勞,但大部分是非自願進入性産業的。2008年關于印度妓院的一項研究發現,從十幾歲就入行的印度和尼泊爾娼妓,大約有半數表示她們是被強行帶入妓院的;二十幾歲入行的女性,比較可能是出于自由選擇,經常是爲了養孩子。一開始被迫入行的,通常最後還是會接受命運,心甘情願地賣淫,因爲她們沒有其他技能,也因爲深受社會歧視而無法從事其他工作。矛盾的是,在性方面最爲嚴格保守的國家,比如印度、巴基斯坦和伊朗,反而是從妓人數特别多的國家。因爲當地的年輕男子很少跟女友上床,通過娼妓來發洩性欲就變成是社會可以接受的。這種不言而喻的社會默契隐含的意思是:上層階級的女孩保有貞潔,而年輕男子在妓院得到滿足。在妓院工作的是從尼泊爾、孟加拉國或印度貧窮村莊所買來的少女奴隸。隻要這些女孩是像米納這樣未受教育、低種姓階級的鄉下人,社會就會刻意忽視她們——就像南北戰争前的許多美國人刻意忽視奴隸制度的恐怖,隻因爲被鞭打虐待的人看起來跟他們不同。在米納所待的妓院裏,沒有人使用保險套。米納目前是健康的,但是她從來沒有做過艾滋病病毒篩檢。(雖然印度的艾滋病并沒有肆虐,但是娼妓面臨的風險特别高,因爲要接觸大量的客人。)後來米納意外懷孕了,這讓她的心情跌入谷底。“我不想生孩子,我的人生已經浪費了,我不想再浪費另一個生命。”米納這麽說。但是就跟印度許多妓院一樣,阿伊奴的妓院喜歡手下的女孩懷孕,認爲這是繁殖新一代“搖錢樹”的大好機會。孩子生出來後,女的長大成爲妓女,男的成爲洗衣做飯的仆人。在沒有醫療設備協助的情況下,米納在妓院裏生下一名女嬰,取名爲奈納。很快,阿伊奴就把女嬰從米納身邊帶走,一方面不讓她喂哺母乳(嫖客不喜歡分泌乳汁的妓女),另一方面把女嬰當作人質,确保米納不會逃走。“我們不讓奈納留在你身邊,”阿伊奴跟她說,“你是妓女,沒有名譽,随時都會逃走。”後來米納又生了兒子維瓦克,妓院老闆也把他帶走了。米納的兩個孩子都在妓院裏由他人撫養,活動範圍主要是在宅院裏她不準進入的區域。“他們軟禁我的孩子,認爲這麽一來我就不會逃跑了。”她說。就某種程度而言,這樣的策略成功了。米納曾經幫13名女孩逃脫,自己卻沒有逃走,她舍不得孩子。留下來的後果是遭受作爲懲罰的一次又一次毒打。阿伊奴年輕時也是妓女,因此對年輕女孩毫不同情。“如果連我自己的親生女兒都可以做妓女,你們也可以。”阿伊奴這麽告訴女孩。她的确讓自己的兩個女兒當了妓女。“她們也是被打得死去活來,最後隻好認命,”米納解釋,“沒有人想做這行。”米納估計,生活在妓院的十幾個年頭裏,她平均一周有五天被打。大多數女孩很快就承受不住,妥協了,米納卻從來沒有輕言讓步。她與衆不同之處就是頑強和固執,必要時可以誓死不屈,這是村民不那麽喜歡她的一個原因。她違反了印度鄉下所認同的女孩該有的柔順氣質,她不僅頂嘴,而且還手。警方似乎不可能是妓院女孩的救星,因爲警察定期光顧妓院,而且能得到免費服務。然而米納實在是走投無路了,有一次她就偷偷跑到警察局求救。“鎮上一家妓院逼我賣淫,”米納對警察局裏一臉錯愕的值班警員說,“老闆沒命地打我,還軟禁了我的兩個孩子。”其他警察出來觀看這難得一見的場面,邊看邊冷嘲熱諷,趕她回去。“你還真有膽啊!”一名警察斥責她。米納執意要告妓院,最後警方不得已,隻好要求妓院承諾不再打她,才把她送回去。妓院老闆沒有立刻處罰她,但是一名友善的鄰居偷偷警告米納說老闆打算殺了她。這在紅燈區并不常見,就像農夫不會殺掉好乳牛這樣的生産資料。但要是有人把這裏鬧得雞犬不甯,老闆也隻好殺雞儆猴。米納擔心自己性命不保,隻得抛下孩子逃出妓院。她搭了好幾個小時的火車到福布斯根傑鎮,該地有人向阿伊奴的一個兒子馬奴傑報告米納的行蹤,他很快趕到,并把米納毒打一頓。馬奴傑不想讓米納再回到妓院惹麻煩,他命令米納在福布斯根傑鎮接客,把賺來的錢交給他。米納不知道要是不乖乖照做是否還能活命,就同意了。每次馬奴傑來福布斯根傑鎮收錢時,都對米納給他的錢數相當不滿,借此又是一頓痛打。有一次馬奴傑把米納摔到地上,用皮帶狠抽,這時一名令人敬佩的當地男子——他叫庫德茲,是名藥劑師——打斷了他:“你已經在利用她的身子,把她壓榨成這副樣子了,你還想把她打死嗎?”庫德茲并沒有撲到馬奴傑身上把他揪開,但是對于米納這種受盡社會白眼的女子而言,有任何人挺身而出替她說話,都算是太陽打西邊出來了。馬奴傑住手後,庫德茲把米納扶了起來。米納和庫德茲住得很近,這次的事件讓兩人産生了情誼。之後,庫德茲時常來找米納聊天,後來向她求婚。米納興奮不已地接受了。馬奴傑聽說這樁婚事後勃然大怒,他說願意給庫德茲10萬盧比(2500美元)——非比尋常的高價——讓他放棄米納。這也許正反映了他的擔憂:米納可能會利用已婚婦女的新地位,爲妓院帶去麻煩。庫德茲對于這項交易無動于衷。“就算你給我25萬,我也不會放棄她,”庫德茲說,“愛情無價!”米納和庫德茲結婚後,生了兩個女兒,然後回到老家尋找父母。她母親已經過世(鄰居說米納失蹤後,她母親一直哭泣,最後瘋了),她父親看到女兒有如死而複生,不禁又驚又喜。生活顯然變好了,但是米納忘不了她留在妓院的兩個孩子,常常搭五個小時的巴士回到妓院。她站在外頭,懇求他們把奈納和維瓦克還給她。“我盡可能多回去,”她回憶着,“我知道他們不會還我,還可能往死裏打我,但我覺得我必須試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