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因爲這一瓶五糧液,我們又進行了一次饕餮大餐,不過這次再也不弄什麽狗肉了,也該換換口味了,丹江爲此費盡了心機。他找到一個在廟溝的好朋友,前幾年還是一把好獵手,打兔子、打野雞什麽的不在話下,有時還會打到狼和野豬,近絕對不允許捕獵了,鎮派出所都把他的獵槍沒收了,保護野生動物保護生态環境什麽的,反正就是爲了環保吧,但他也别無所長,原來偶爾打到兔子啊野雞啊什麽的還能換到幾個錢,勉強能爲家裏買點柴米油鹽爲妻兒添置些新衣服。
不準打獵後,日子就更加難過了,他隻有種地還是一把好手,隻能趕忙客,麥子熟時出門給人家幫忙收麥子、種玉米,玉米熟時又出門給人家幫忙收玉米、大豆、種小麥,一年兩季倒,從我們村子開始趕忙一直趕到關中平原地區,前後總共也有兩個月時間,每天15塊錢到20塊錢不等,就看主人家管飯不管飯。
而自己家田地裏的農活又是妻兒累死累活地幹,因爲自己家裏麥子或玉米熟的時候,别人家的麥子或玉米也一塊熟了,所以趕緊出門趕忙客去了。平時農閑,他就隻能呆在家裏了,一家的花銷全靠那兩個月趕忙客賺的了,還要供孩子上學,日子真是捉襟見肘。一着急脾氣就不好,有時就沖妻子發脾氣,妻子看他胡亂發脾氣就說他沒什麽本事,“就是有出息在老婆和兒女面前發脾氣。”他也就越發唉聲歎氣不知怎麽尋找出路了。他自己有一個兒子一個女兒,不用我多說,大家應該猜出來女兒要比兒子大,因爲先生了女兒,所以才拼了命地要生個什麽兒子。也算上天眷顧,讓他們第二個孩子就是個地道的兒子,否則,誰知道他們生到什麽時候才罷休。
我常見這種情況,第一個是個女兒,就吵着一定要生個兒子什麽的來繼承什麽香火(實際上自己家的香火到底有什麽可繼承的先不說),結果老天也愛捉弄,第二胎、第三胎都是女孩,就把她們送人,繼續生(這個時候就得“逃”在外地去生,成了“超生遊擊隊”的骨幹了),直到是個兒子了才罷休,也因此弄得家境更加窘迫。老大女兒往往還被留在身邊,大約是因爲第一胎的确還是有點血肉相連的感覺吧,而後面的女兒嘛,就沒那麽強烈的感覺了,不但沒感覺,反而深惡痛絕啊,隻有到了兒子,才有血濃于水的骨肉之情了。也因此,即使大女兒有幸被留到身邊,其“待遇”也是天壤之别,就拿這獵人家的情況來說吧,女兒也僅僅比兒子大不到三歲,還不到十二歲,但已經擔負起了家裏很大一部分農活,而小兒子連個力所能及的活兒也舍不得讓他做,再則,從沒讓女兒去學校讀過一天書,而隻讓兒子去讀書,希望他能光耀門楣,三則如果有什麽好吃的好喝的,肯定先盡兒子,女兒隻有在旁邊看下巴的份,偶爾才會分到一些殘羹冷炙,那也是弟弟吃不了啦才分給她的-----不過這個時候她也倒排在父母前面了,父母讓她先吃,自己繼續看着女兒的下巴,也不知道心裏到底是個什麽滋味。
丹江叫他給逮些松鼠,實際上就是松鼠,松鼠肉丹江是吃過一次,但太難逮,能吃一次絕對是難得的口福。他老念念不忘那頓松鼠肉,老說,就他所吃過的肉類裏面,就屬松鼠肉最好吃,其次才是狗肉,至于羊肉、豬肉、驢肉、牛肉、雞肉、蛇肉、魚肉什麽的,都很一般,即使所謂的别的野味,比松鼠肉也差遠了,所以松鼠肉下酒再美妙不過了。他給那獵人講好一隻松鼠就兩三塊錢,獵人花了足足十幾天時間才逮住了不到二十隻松鼠,但也讓我們足足美餐了一頓,大家對五糧液還是有些感覺,“恩,不錯,不錯,這酒差不多和太白西鳳一樣好喝,沒有辜負這松鼠肉的陪伴啊!”這話反而讓肉蒲團好好笑話了一番,“沒出息,怎麽什麽酒都和太白西鳳來比,好象天下除了太白酒和西鳳酒,就沒别的好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