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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3章:“代入感”你是何方神聖1


網文有一個大家諱莫如深的字眼“代入感”,這三個字成爲了無數撲街寫手的噩夢,更是諸多編輯諸多大神常挂嘴邊的标準教條。一些還沒窺得門徑的寫手,往往收到“代入感極差”的評語于是就此被編輯列爲邊緣寫手。那麽到底什麽是“代入感”呢?

大神在說,編輯在說,寫手也口口相傳,即使未能真正理解的作者也煞有介事的口口相傳敦敦教誨前仆後繼的來者。

有人說,要想文章有代入感,必須增強小說的真實性,源于生活,讓人覺得很接近。

有人說,文章的代入感就是語言夠生動,或者文風小白通俗易懂。還有人說,文章代入感就是小說的人物一定要是一個典型的小人物,和讀者和你我一樣都是平凡的人,有着平凡的性格,和所有人一樣有着自己的猥瑣、小心眼、好美色、愛錢财,同時也有着很多閃光的優點,講義氣、仗義等等,讓人一下子就接近,并且代替着讀者經曆着平凡生活中所沒有的不平凡的事情。

有人說,代入感就是讓人讀的爽了。

還有人說,用身臨其境的描述獲得代入,用扣人心弦的故事獲得代入。

更有人說,代入感就是要有新意,讓人眼前一亮跟着讀進去了。

衆說紛纭,見解各有千秋,不相伯仲。但是每每聽到,看到,個人總覺得似乎少了那麽點兒,如果新手無論克奉哪一準則,似乎都會有所欠缺,越走越偏始終繞不出怪圈。

比如,曾經有寫手找到我,讓我給他看文,我一看,很有意思,開篇寫的是一個一夜情的經曆。但是當作者問到我,這樣的文能紅麽,我痛快的搖了搖頭,必死無疑。爲什麽?完全就是貼吧灌水直播的形式。作者告訴我說,這是在走情節流,開篇要簡練,作者還告訴我說這種貼吧的文字模式才夠真實,有代入感。

是的,情節骨架是有,但是情節迅速推進,該鋪陳處一筆帶過,不該交代處也是一筆帶過,也隻剩一堆幹枯的骨頭架子了。網文已經是一種快餐文化了,讀者浏覽速度往往較快,這樣的小說,确實讀來輕快易于入口,但是同樣也易于退出來。

這種文,隻能短暫吸引一批抱着獵奇心态看看,純做消遣娛樂,很難讓人産生欲罷不能繼續跟讀的韌性。作爲論壇帖子,無可厚非,甚至在部分小站,這類型的文也有人看。

但是我個人覺得,空具骨架的文,無論你骨骼再精奇,都無法成爲“美”。既然是小說,一定要有基本的内容,走馬觀花,小說就是有再精彩的風景,也一下子看完了,索然無味。真正的好小說,應該是有血有肉,充實飽滿,能讓人回味,有豐富内容的。

重新說回代入感的問題,上面說的這個事情,就是一個代入感理解的偏差走入了誤區。“我文字多樸實,我情節多真實,貼吧直播還真實”乍一聽确實非常有道理。可是,以當前網文的格局,以及我個人的經驗,已經證實了,把“代入感”片面理解爲“文字風格,故事的真實性”,是有失偏頗的。

然而,“文字風格,故事的真實性”就與代入感無關了麽?

上述例子就一點道理都沒有了麽?并非如此,文字風格上的不同,以及故事能否給人以一定的真實感,會對小說的“代入感”産生影響。假如,通篇胡編亂造,瞎說一氣,讀者立馬點擊叉叉,眼不見爲淨,這個在官場、都市(尤其是都市異能)、鄉村等與現實接軌緊密的文中反應最爲強烈。要是你全然不知道市委、省委和市局、省局等職位的行政劃分,市長和市委書記誰大誰小,這些基本的東西都一頭霧水的話瞎編亂造想寫官場文,必死無疑。

假如,你自以爲是寫都市異能的文,就可以像玄幻那樣,想當然想什麽就寫什麽,同樣必死無疑。都市異能,也是必須緊貼都市,異能是線索,是工具,都市才是最後的落腳。假如,你寫鄉村文,但是完全不知道鄉村的風土人情,最後寫成了不倫不類的,同樣是撲街。

而文字風格,假如你的文字拗口晦澀或過于小白無味,也會影響。

但,也僅僅是有所影響而已,一般人隻要不是太極端了,都不會對文的“代入感”造成緻命傷。所以,文字風格、故事真實性,尤其是故事真實性,是代入感一個影響因素,但不要過于追求,誤以爲這就是代入感的關鍵。(當然,對于官場文來說,真實性的因素稍顯重要,但是即使如此,你爲追求真實性固步自封,中規中矩,你這文也注定石沉大海。不能說你寫的不好,但是一定不會紅。)

談到“文字功力、文字風格、描寫”,另外,說句題外話,有些人極盡描寫,恨不得把腦海所想一一極盡其能的詳細刻畫。這也是一個大誤區!是的,要有好的描寫,好的細節描寫,但是過猶不及。如果是爲了畫面生動,爲了更有視覺感,我爲何不幹脆去看電視?文字的魅力在哪?就在于給人以無盡想象聯想的空間,你把什麽都寫透了,就一點意思都沒了。

文字風格、真實性都不是代入感的關鍵,那人物是麽?

小說的根本是故事,沒有故事的小說不稱其爲小說。而故事的核心是人物,人物角色是故事的靈魂。人物,尤其是主角,在小說中的地位,可以說是至關重要的。且不論沒有出色人物塑造的前提下是否能真的構架出精彩的情節,一個情節無論多精彩絕倫假如沒有核心人物角色的支持它也不可能成爲一部好看經典的小說。

而事實上,推動情節發展變化的樞紐就是人物角色,什麽樣的人物性格,導緻了這個事件會往哪個方向演化。《将夜》中正因爲甯缺足夠無恥,才能每每絕處逢生。《鬥破》中正因爲蕭炎的堅韌狠厲,才能承受一次又一次異火鍛體。縱觀傳統文學和網絡文學,大凡小說,人物都是其核心,正因爲有了這麽樣一個人,才有了這麽一系列愛恨情仇悲歡離合。

所以人物角色的地位是至關重要的,很多人連人物形象都模糊不清,前後不一,牛頭不對馬嘴,更有甚者,小說從頭到尾對主角對出場人物都沒有一個概念。試想一下,一個小說連人物都塑造失敗,又有哪個讀者會喜歡讀?會代入人物的情感,悲其所悲,喜其所喜?

所以,有人說,代入感,關鍵就是一個讓人喜歡個性鮮明的人物,帶着讀者走進人物的故事裏。我覺得是非常有道理的。一個成功的角色塑造,至少讓你的小說成功了一半。

很多人,尤其是新手,要麽開篇3萬字裏對人物完全沒有塑造,大到人物什麽樣的性格語言習慣思考方式,小到人物樣貌衣着神态,通通語焉不詳,毛毛躁躁地寫情節,并還沉浸在“恩這個坑挖的不錯,恩,我覺得這樣的情節足夠新穎,有亮點”。人物沒有,哪來的情節,人物都沒塑造成功,情節和人物脫節,無論如何也無法讓人代入你的小說中。

你讓喬峰那樣的大漢去到深宮後院學韋小寶那般,不出一天就會被小玄子咔嚓了。就算你勉強安置了情節,也會讓人渾身别扭,談何代入你的小說中?

還有些人,開篇啰裏啰嗦交代這個人物的性格是外向的,這個人長的很美,這個人如何如何。并不一定是交代的多,就代表人物形象飽滿!情節和人物是相輔相成的,随着情節的推演,人物性格越漸突出,在面對事件中人物的語言、處理手段,就是其性格本身。蕭炎殺敵一定要虐到對方沒有反抗的餘地爲止,決不讓對方有任何翻身的機會,這就是其殺伐果斷,斬草除根,做事絕不留後患的性格。有時候一個眼神,一句話,一個動作,就能把人物形象立起來。

人物太重要了,之後如果有時間我理一個人物篇出來,當然還涉及網文開篇技巧,這些有很多點其實都是相互交叉的。

誠然,小說人物對小說是否有代入感算的上是一個緻命因素,小說人物引起讀者的共鳴,讓人悲其所悲喜其所喜,跟着人物進入到故事中不能自拔。但是,小說的代入感就是有一個讨人喜歡的人物麽?有一個讨人喜歡的人物,就一定能有代入感了麽?

并不然。我們來看,《倚天屠龍記》中張無忌優柔寡斷,甚至有些道貌岸然,滿口正義,令人生厭。《鹿鼎記》中,韋小寶壓根兒就是一淫蕩的小流氓,狡黠,人前一套背後一套。《英雄志》中,盧雲執拗天真,一身子酸腐氣,還冥頑不靈,不聽人勸自以爲是天底下最幹淨正義的人。《将夜》中,甯缺是個典型的小人,陰險自私,甯教我負天下人,不要天下人負我,桑桑被發現爲冥王之子以後他殺盡四方,書院也被連累。

平心而論,道貌岸然,優柔寡斷,陰險自私,虛僞狡黠這種種性格真的是讀者喜歡的性格麽?這樣的人物真的是貼近讀者内心,真的是因爲讨人喜歡猜引起讀者代入的麽?

再反觀,大家都愛聽話的孩子,但是小說中一個聽話的乖乖孩你會喜歡麽?

到這裏有人想反駁,可恨之人必有可憐之處,這些人物雖然諸多缺點,但是卻十分可愛,十分真實。

是的。說的一點沒錯。但你爲何會覺得一個本來令人讨厭的性格,漸漸的有那麽點可愛了?漸漸讓你替他着急,替他開心,即使敵對勢力是好人,你也希望好人都死光,這個可惡的人能好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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