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空下着蒙蒙細雨,初冬深秋被雨水舔過變得氤氲濕冷。刺猬約我去喝咖啡,光顧着打扮的我想着今晚可以驚豔一把,便忘掉了帶傘。
美芳常常戳着我的太陽穴罵我沒出息,可有戀愛傾向的女人都神經末梢壞死,而有出軌意向的男人神經元無比發達,所以沒出息的我腦細胞經常壞死。
打個車十五分鍾就趕到現場。要是以前,我可以從容得像在開會,可今個我緊張,就跟第一次參加演講比賽似的,露出桌面的上半身胸有成竹,藏在桌底的下半身癫痫發作。
刺猬比我早到,他這個習慣不錯,跟女人約會不遲到,想跟他約會的女人已經預約滿了下個月。我走到他對面坐下的時候他正在吃石鍋拌飯。看見我來了,從口袋裏掏出手帕遞給我,說:“趕緊擦擦,你頭發都濕了,回頭别感冒。”
他的手帕還是這股熟悉的味道,他的品味還真是一點沒變。
不過他的眼睛很快盯到我手腕上的浪琴,這種眼神就看在暗戀多年的女孩突然戴着婚戒出場。我趕忙把袖子往下扯,用另一隻手護住手腕。
“最近怎麽樣?”
“挺好的。林小明也一直在幫我張羅出書的事。”
他朝我笑笑。話少得可憐。
我不喜歡現在這樣子的他。我甚至分不清他這副皮囊下面到底有多少副面具?他從來沒有說過他喜歡我之類的字眼,但他對我的好都已經超越了友誼。我時候我真想叫他把我打包回家,可現在的他讓我想躲在陰暗的角落裏抓狂。
我想沖他發脾氣,質問爲什麽要把我往外推?我想沖他大罵,想讓他别在繼續做正人君子。如果他卑鄙一點,自私一點,至少讓我可以下決定,要麽我跟他郎才女貌珠聯壁合,要麽跟他曲終人散分道揚镳。
但他現在不溫不火,跟我媽用紫沙鍋煲小雞炖蘑菇似的,我隻能看着幹着急。
咖啡端上來以後我猛喝兩口,剛入嘴裏的時候并不覺得苦,可喝完以後的感覺像吃了幾幅中藥。“我想問你一件事?”還是沉不住氣。
他點了點頭。
“當初你爲什麽要陪我來杭州?”
他沒回我,隻是把眼睛投向窗外,看着打傘的人群穿梭。
我現在覺得自己離他真的很遠,仿佛他由始至終隻在我的夢裏出現,但我偏偏就想把他拽進我的現實世界裏。
“鮮花,你記不記在當你跟林小明分手的那天,你打過他一個耳光,說劃清界線。”
我把臉埋在咖啡杯裏。“我記得。”
“那次他把自己鎖在浴室裏痛哭,第二天發高燒進了醫院。而那段日子裏根本聯系不到你。他醒來後的第一句就是求我替他好好照顧你。我知道他愛你愛到骨子裏,我嫉妒林小明,因爲在過去的七年,你一直都沒有忘掉他。”
“那你呢,你有愛過我嗎?”我不知道自己是怎麽了?這個問題可能會讓我一敗糊地,可能會讓我所有的希冀化爲泡沫。
他看着我。沒有回答。
“你有自己的理想,你的人生一定會做出有意義的事情。”
我真不明白我的人生有沒有意義跟他愛不愛我有什麽關系?愛情太坑人了,每個人都假惺惺頂着愛情的旗幟在刻意回避。愛就大點聲告訴對方,憋着不說隻會讓彼此生不如死。
“比如呢?讓我花大半輩子的時間騎車訪遍全球還是登陸火星插面旗子歡呼?”
“你知道我不是這個意思。”
我太知道他什麽意思了。恒古不變的真理就是:愛一個人就是爲對方付出,不管這份付出值不值得,對方想不想要。這就是愛情的表達方式。
喝完咖啡走出來有點涼,雨後的空氣很清鮮,我的心情得到一些緩解。這些年來我變化挺大的,一向處事幹淨利索的我學會了拖泥帶水。
我們一前一後的走着,誰也沒有開口說話。他把我送到小區門口便折返回去,我抑頭看着窗戶,此時的林小明正站在陽台上看着,一幅捉奸的神情。
愛情這玩意兒我提不起也放不下。回到家裏朝林小明賠個笑臉,心虛的模樣好像我真做了什麽見不了光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