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早,該死的鬧鍾居然給我準時響起,我猛然間想起今天是禮拜六,想起我昨晚跟刺猬鬧别扭,想起我正睡在林小明的家裏,想起美芳……但美芳走了,桌子給我留了張字條,這絹秀的字迹我可不敢恭維。
上面寫到:死貨,在我搞定陽一翔之前你最好拿下這個大款,卷走他的私有财産後再跟你最最心愛的男人私奔去吧!電視裏都這麽演的。
看完字條,身子癱軟在床上。腦子有點暈,眼睛有點疼,大腦在重啓,心髒在短路。
林小明敲了敲我的房門。“鮮花,你是喝牛奶還是喝豆漿還是喝新鮮番茄汁還是蜂蜜水?”
我怎麽感覺自己住進了賓館,門外站着的是服務員在給我念菜單?
“新鮮番茄汁!”給我缺維生素、缺蛋白質、缺鉀鈣鎂的殘缺身體裏補充豐富的營養吧。
“早餐馬上就出爐了。”
他在門口激情高昂特像一快餐店的廚師。
我懶懶散散起身去刷牙,洗涮台上他已經替我擠好了牙膏,盛好了漱口水。我在洗手間找到了一根女人的頭發,據我的經驗是美芳留下來的。浴缸很幹淨,讓我想把自己扔在裏面泡上兩小時的沖動。馬桶上新換了一本書,啊哈,竟然是我最喜歡的ELLE。
坐在餐桌上,他給我準備的早餐遠遠不止番茄汁。
“美芳什麽時候走的?”我突然問道。
“大概六點吧,我在健身的時候她跟我打了個招呼。還說如果我不好好照顧你,不然她要跟我沒完。”
我絕對相信後面這句話是林小明自己添上去的,美芳才不會這麽客氣的跟他說呢?
“我一會帶你出去逛逛吧?”
“逛哪?銀泰還是解百?”我宅了近三十年了,想讓我出去逛的代價就是帶足了金卡。
以前我處處替他省錢,因爲我想跟他過一輩子。現在我恨不得刷爆他的每一張卡,然後拎着包繼續滾蛋。這種深仇大恨不知道從什麽時候開始的,我就是基拉韋厄火山,說不準哪天就爆發。
跟林小明逛街有個好處,就是能像幽靈一樣四處遊蕩,卻能滿載而歸。在浪琴的門口我的腿無法動彈,猛然間想起陽一翔這厮也有塊浪琴,碩大的LOGO差點把我眼珠子給炸出來。又在卡地亞櫃台邊欣賞邊歎氣,我怎麽就這麽喜歡這條項鏈呢?
我第一次感受到腐敗的力量,爽快得像舒通堵了幾天的下水管道。要不怎麽說不花自己的錢不心疼呢?
我想起我媽的諄諄教導,身價10000塊的男人肯花100塊在女人身上和身價100塊的男人肯花100塊在女人身上的意義不同,前者是九牛一毛,後者是他把女人當成他的全部。
界定好男人跟壞男人的标準我這有本現成的辭典,那就是美芳。可是裏面明文規定的條款堪比馬關條約,現在的男人都是克隆的愛因斯坦,誰丫會當這個冤大頭?有時候自己想想,糊裏糊塗随便找個男人結婚也沒什麽不好,現在特流行閃婚。别看我外表光鮮,進出寫字樓,名牌傍身,當個小白領,做時尚品牌策劃,但骨子裏還真是一鄉下賣菜的婦女。
從銀泰出來,我站在門口等他把車子開出來,優雅的像貴婦。但人群中還是有一巨型動物吸引了我的視線,那不胖子嘛。旁邊還站着一風流倜傥的帥哥,是刺猬。最令我崩潰的是刺猬旁邊站着一花枝招展,看起來怎麽像從事不正當職業的女人。穿着透視裝,遠遠就能看清她内衣的顔色。超短裙,露出兩條白皙的玉腿。我趕緊摸了摸鼻子,身爲女人的我都快流鼻血更何況是男人。
本想悄悄溜走,但還是被胖子給逮個正着。這個死胖子,以前沒見他眼神這麽好,現在當起名偵探柯南,還揮舞着爪子生怕我沒看見他這蹲彌樂佛。
這時候林小明開着保捷時出來了。本來看見刺猬我心裏還湧動着一絲情殇,但看見他身邊的女人我就怒火攻心。趕緊鑽進保時捷裏,冷淡的瞟了他們一眼,讓刺猬這花心的家夥悔青腸子去吧!
可是我萬萬沒想到了,林小明居然給我來一招狠的。他也看見了刺猬,還硬是牽着我手一起下車跟他們打個招呼。我強忍着沒有發作,畢竟刺猬身邊也站了個女伴,那女人的髒手竟然挽着他的手臂,腦袋靠着他的肩膀,一副胸大無腦庸脂俗粉的花癡樣。
“怎麽這麽巧?”林小明溫和一笑。
刺猬笑着點點頭。
我看你們兄弟倆還能怎麽客套?不是鑽同一條牛仔褲嘛,怎麽彼此眼光差距這麽大?
“鮮花,你就搬回來住吧!你不在,家裏一點意思也沒有。”胖子永遠一副好人模樣。
“算了吧!有人不想見我,我還是滾遠一點比較好!”
“不好意思,我們還有點事,先不奉陪了。”刺猬禮貌朝我們說道便走開了。身邊那個女人跟口香糖一樣粘他更緊了。
一回到家我跟大少奶奶似的鑽進屋子裏把門反鎖。這些都什麽人啊,一點都不讓我消停會。林小明倒也識趣,沒來敲我的門問我怎麽了?不然我肯定開門把枕頭往他身上一陣猛砸制造一場恐怖襲擊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