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個百無聊賴的周五,小區的流浪貓伸着懶腰,報刊亭的老闆們眼神呆滞。天氣實在太熱了,一切看上去似乎都無精打采。然而有些東西正在暗流湧動。在一趟上海飛往赫爾辛基的飛機上,我的好朋友,魯瑾,正蓋着薄毯打着盹。她完全不知道,她已經毫無征兆地,忽然間紅了。其實在我們圈内,魯瑾一直是個紅人。她算是小受争議的一個人物,喜歡她的人死心塌地,比如我;不待見她的人也不少,認爲她太過尖銳。他們并不知道,她的尖銳,其實是出于原則,而這也是她彌足珍貴的原因之一。在這個社會,能堅持原則的人實在太少了。2013年初,我們雜志改版,推出專欄欄目。我第一個便想到了魯瑾。她并不是嚴格意義上的專欄作家,隻是很多年前,我在一家日報工作時,曾讓她給我寫過一些情感類的文字,她敢愛敢恨敢言。很快她就發來第一篇稿件。這個稿件并未收入這本書裏,在那篇名爲《前任都是極品》的文章中,她認爲很多女人對前任都有一些理所當然感,可是過去的就過去了,讓前塵往事都随風散了吧。觀點當然是好的,但那篇文章中,她很認真地舉了一個網絡紅人的例子。這紅人也恰是我的好友之一,隻是她們并不相熟。紅人當即在微博進行了反諷式回擊。我很樂意看到兩個智慧女人間的針鋒相對,準備搬個闆凳坐看好戲,最後再賤兮兮地當把和事佬。隻是我闆凳還未買呢,她們早已握手言和。魯瑾在聽了對方以及親友團不算友好的反擊後,當衆道了歉,認爲自己舉錯了例子曲解了其意。她就是這樣,對的她堅持,錯的馬上改正。我常覺得,像魯瑾這樣的好友,100個都不嫌多,因爲和她相處,你永遠可以處在一個很舒服的狀态。大多女人其實是很難捉摸的,她臉上笑着你卻猜不透她内心所想,她嘴上叫你親愛的但你知道有隔閡,你永遠不清楚其背後是否藏着一個巨大黑洞。可她不是,她太真實,把所有高興與不高興都寫在臉上,她不願意去做的你怎麽也叫不動,但如果她做了,那就盡量做到最好。你根本不用去猜她,所以每次聚會吃飯,我大口喝酒大塊吃肉,完全不管邊上這個滴酒不沾的無趣女人正在做些什麽。反正她也不會要求你爲她做什麽。我曾寫過一篇文章,表達了這樣的觀點:“尋求最适合自己的半徑,找到一種最舒服的狀态。我常覺得每個人隻要把自己照料好了,不去算計别人,這個社會就壞不到哪裏去。找些簡單的人、事物及愛好,并睡足覺,即可。”我覺得這亦是魯瑾的寫照。她在自己的世界裏無公害地嘚瑟着,常常發一些自拍照,周末po一些美食,因爲學的是哲學,又對事實、邏輯與論證有着一些小強迫症,她對那些不經分析就亂批評的人說關你屁事。是的,這世界隻要不傷害别人,自己活成什麽樣完全由自己做主。我曾想和那些所謂的“好心人”一樣,好好找她聊聊。因爲她一點都不懂得收斂,比如這次一夜爆紅,她從未掩飾自己的開心。她說,咦,還蠻刺激的。然後每天繼續在網上跟人講事實擺道理。這事要是發生在我身上,我一定會拿出奧斯卡最佳女主角的演技:哎呀,承蒙大家厚愛啦,嘤嘤嘤。謙虛得一塌糊塗。她一點兒都不懂得,嘚瑟這事兒,是會引起公憤的,也更容易受到傷害。可掐指一算,我們已經認識十幾年了,我卻還沒說出口。如今,我也不打算講了,因爲這麽多年過去了,她居然還沒被口水噴垮,永遠一副自得其樂的滿血模樣。我不知道是我把這個世界想壞了,還是她真的太強大了。魯瑾紅了之後,很多影響力遠大于我們的媒體邀請她寫專欄。她接這些活本也無可厚非。但她沒有。她說,我一周隻有時間寫一篇呀,所以一定得先給《行周末》寫。在她看來,她在專欄界還未站住腳跟時,我們義無反顧地将她的文章放在欄目第一篇,沒有我們就沒有她的今天,她不能過河拆橋。爲了搶點功勞,我始終沒有否定這個論調,盡管有些心虛,可當伯樂的滋味實在不錯。但其實那篇文章是放在她自己公号裏紅的,我也并非因爲交情才一直讓她獨霸頭位,而是相對于市面上很多風花雪月無關痛癢的文字,這些有關人性寬度的文章實在太珍貴了。而我,也一直希望讀者能和她一樣,活得那麽漂亮與自在。那天她在電話那頭一如往常咯咯咯地笑,我說,好姐妹,夠義氣。她說,我們一起進步啊。在虛僞世界裏,我們沒法不戴着面具,裝成别人喜歡的樣子。而遇見魯瑾後,我覺得這句話完全是扯淡。徐小芳《行周末》執行主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