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下意識的拔出腰間匕首,一手用力向上拽着身體,匕首則警惕的指着不遠處聲音傳來的地方。
很快,兩道人影從溪流旁的密林閃出。
林飛揚沒有任何猶豫,匕首向當先一人狠狠投去。
“噹.......”一聲清脆至極的響聲傳來。
林飛揚失望的發現,自己扔出去的匕首,竟然被對方給擋下了。
“體力還是缺失的太嚴重了,要不然.......”林飛揚在心中歎息。
但他還不準備束手就擒,他已經死過一次。這次活過來,他就要抗争到底。
“師父,你想殺了我嗎?”
就在林飛揚奮力要爬上來時,一個全身裹在僞裝服裏的男子來到了溪邊。
“什麽?”林飛揚趴在樹枝上,動作看起來像個準備逃跑的猴子。
他呆呆的看着那名男子,對方的臉龐全部塗滿了迷彩,隻能看到一雙炯炯有神的眼睛。
這雙眼睛裏綻放出絲絲精芒,還有一種無法言喻的坦誠,讓林飛揚對他第一眼就産生了好感。
“你喊誰師父?”林飛揚一時被對方叫懵了。
“你啊,鼎鼎大名的死神,我的師父啊!”男子非常認真的說道。
“我.......有收過徒弟嗎?”林飛揚有些哭笑不得。
自己到底缺失了多少記憶啊,怎麽一下子冒出安妮,一下子又冒出個徒弟來啊。
況且,這深山老林裏,自己最危難的時候,這徒弟是從哪兒跑出來的?
想到這兒,他不由警惕起來:“我不記得你了,你到底是誰,想幹什麽?”
“他就是你的徒弟,血刀沙朗!”
此時,從男子的身後,緩緩走出了另一個人。
林飛揚擡頭看去,此人也同樣穿着一身叢林迷彩,隻不過身材高挑纖細。
而且,這家夥的聲音非常熟悉,好像在哪裏聽過。
“你是......”林飛揚詫異的看着對方。
“死神,你這個混蛋,把我一個人丢在機場,你以爲就可以甩掉我了嗎?”那人氣呼呼的說道。
林飛揚的腦海中頓時浮現出一個人影,和眼前之人稍稍對比,完全符合。
“艾.....艾米.....怎麽會是你?”林飛揚吃驚的張大嘴巴。
那嘴巴完全可以塞下一整個蘋果。
艾米氣呼呼的推開沙朗,湊近林飛揚道:“死神,我恨死你了。你知道,我被你們的安檢部門盤查了二十四小時嗎?你知道當時我又渴又餓嗎?”
林飛揚臉上露出尴尬的笑:“對不起啊,肯定是我的兄弟把機票弄錯了。等我回去,一定找他們算賬!”
艾米氣的大罵:“混蛋,你們都是混蛋!”
“艾米小姐,現在還是把我師父給救上來吧,你總不能老讓他挂在那裏啊!”沙朗呵呵笑道。
艾米讓開身子,氣呼呼說:“你的師父,你自己去救!”
沙朗幫着林飛揚回到岸上,沙朗從背包裏立即找出一身幹淨的迷彩服。
艾米轉過身,讓林飛揚去換衣服。
“大小正好合适啊!”林飛揚笑着道:“我們的身材還真相似!”
沙朗搖搖頭:“師父,這是特意爲你準備的。你穿什麽型号的衣服,我從來沒忘記過!”
林飛揚心中一陣感動,雖然不記得這個徒弟。
但對方居然能記住自己穿衣服的型号,光這一點,也說明此人對自己非常的尊敬。
“行了,換好衣服就立即離開吧,不然紅蜘蛛的人就要追來了!”艾米幽怨的瞪了眼林飛揚。
雖然她滿臉迷彩,但她那絕美的氣質,仍是讓林飛揚的心髒小小跳動一下。
林飛揚在水裏泡了兩天,加上之前的傷勢,隻能由沙朗背着他走。
這個身高一米九的漢子,拿着一把AK74沖鋒槍,外加大量的裝備,以及林飛揚,仍然在叢林裏健步如飛,甚至大氣都不帶喘一下。
艾米則在兩人前方帶路,時而會停下,觀察四周的動靜。
行走了兩個小時後,他們來到了密林中一處谷地。
“什麽人?”就在他們快靠近時,谷地裏突然沖出了兩人。
“是我們回來了!”艾米輕聲應答。
聽到艾米的聲音,那兩人才放松了警惕。
“找到死神了嗎?”其中一人問。
“不是在沙朗的身上嗎?”艾米沒好氣的說。
那兩人一聽,立即大喜,朝沙朗沖去。
“死神,好久不見,想死我們了!”
兩人将林飛揚搶過來,又是擁抱又是親吻,搞的林飛揚想大叫,别吃爺爺的豆腐。
“行了,他受傷了,讓他來好好休息休息!”艾米提醒。
那兩人這才反應過來,連忙架着林飛揚來到谷地裏。
谷地裏用枝葉僞裝起一個帳篷,遠遠看去,就跟灌木叢一樣。
進了帳篷,林飛揚被安置在一張行軍床上,一名男子立刻拿來醫藥箱爲他檢查起來。
林飛揚看着圍着自己的四人,尴尬的笑道:“誰能給我解釋一下,這到底是怎麽回事?”
谷地裏的兩個男子詫異的擡起頭,艾米則聳聳肩。
“他失憶了,我已經告訴過你們了,不記得你們是誰很正常!”
艾米又看向林飛揚,随後一一介紹:“這個叫威廉,這個長的帥的叫謝爾德,都是國際刑警的人,曾經我們是搭檔。還有這個,已經跟你介紹過了,是你在火神小隊收的徒弟,血刀沙朗。”
林飛揚的眼神從三人身上一一掃過,但無論他看上幾遍,眼裏仍是充滿了茫然。
“行了,你就是告訴我你們是誰,我也不記得你們了!”
林飛揚搖搖頭:“現在告訴我,你們是怎麽找到我的吧!”
艾米微微一笑:“别忘了,我們是國際刑警,擁有的情報網可是非常強大的!”
“你大鬧坎多城的時候,我們就立刻收到了線人的信息。随後立即奔赴這裏,很慶幸,在你沒死前找到了你!”艾米輕笑。
林飛揚點點頭,不過經曆了大康巴的事情後,他開始懷疑任何一個主動接近自己的人。
大康巴就是個很好的列子,曾經的兄弟,可以爲了利益背叛自己。
這些人,難道就不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