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書清老是自稱少女,把鍾新宇稱作少年。
少年該是什麽樣的呢?鍾新宇不知道答案。他的十七歲是在昏暗的房間和苦澀的中藥味中度過的。
明亮的教室,沒有雜事打擾的學習時間是他一天中最快樂的時光。
放學後,他必須以最快到速度回到家裏,耐心地爲母親換洗尿布,洗菜做飯,這樣的工作他已經很熟練。
沒有親人朋友的拜訪,仿佛他們已經被人遺忘。鍾新宇上學的時候,母親無人照顧,爲了避免她走丢或者傷害自己,鍾新宇不得不把她綁在床上。
束縛的布條解開後,母親優雅地坐在窗邊,緩緩将垂下的發絲挽在耳後,娴靜如同古時的閨秀,除開消瘦的身型以及略亂的頭發,絲毫看不出她是一個被精神病折磨着的可憐女人。
鍾新宇沉默地端上飯菜,招呼母親:“媽,吃飯了。”
女人遲疑地望着少年,仿佛不明白爲什麽這個十來歲的少年會把她叫做媽。她的記憶永遠停留在了十七歲,和她的兒子同年。
十七歲那年,她遇上了一個男人,故事很俗套,這個氣度不凡的男人早已成家,甚至身邊有諸多紅顔知己,女人隻是其中一朵素雅的小花。
鍾新宇歎了口氣:“姐姐,吃飯了,今天做了你愛吃的醋魚。”
女人綻出一抹微笑,仿佛花朵的綻放,從平凡到絕美,生命都變得鮮活。
十七歲的鍾新宇太想趕快長大,讓這樣的日子趕緊結束,讓女人可以在陽光下笑得燦爛。
這個夢想截止在了鍾新宇的十八歲,高考的前一個月。
等紅燈的時候女人突然掙脫了鍾新宇的手,歡快地朝馬路對面奔去,被不曾減速的汽車撞倒在地。
女人手無力地朝前伸着,像是想抓住什麽,被血沫糊住的嘴唇不斷喃喃:“哥……”
鏡片被霧氣糊住,鍾新宇隻來得及看到一個潇灑離去的中年男人,以及他懷中窈窕的少女。
身邊的親戚早就沒有聯系,鍾新宇穿着孝服,捧着母親的骨灰獨自走出火葬場。
火葬場在郊外,三面環山,隻一條來路。望着寬闊卻又冷清的馬路,少年鍾新宇變得迷茫無比。
高考毫無疑問的失利了,鍾新宇并不在意,因爲他已經決定放棄讀大學。
高中的班主任是個心地善良的女人,偷偷塞了一萬塊錢給鍾新宇:“新宇,無論如何你要去讀大學。老師知道你的能力,不讀大學絕對是浪費你的才華。這一萬塊錢不是白給,算是老師投資在你身上的,将來有能力了加倍還就行了。”
鍾新宇無數次感謝這位可愛的南方女子,如果不是她,他會錯過太多美好的人和事。
開學第一天,鍾新宇背着碩大的行囊,站在寬廣的廣場迷失了方向。
一個嘻嘻哈哈的女孩兒跑了過來:“同學,新生吧?哪個系的?”
“控制工程……”
“喲,院友啊。”女孩笑得更燦爛了,回頭招呼了一個男生:“那個……诶?叫什麽來着……”女孩敲了敲腦袋:“噢噢,想起來了,小佘佘,過來幫忙,咱院友呢!”
這就是和齊書清的第一次見面。
很明顯齊書清這姑娘是有明顯的健忘症的,因爲第二次見面是在班會上,鍾新宇和她打招呼的時候,她一臉的茫然,偏偏裝作熟悉的樣子:“啊,是你啊!寝室收拾好了麽?我發現這附近有家特别好吃的鐵闆燒,下次我帶你去吃!”
鍾新宇忍不住笑了:“好的……另外,我的名字叫鍾新宇。”
“哈哈哈,我記得的,鍾新宇嘛。”
鍾新宇假裝沒有看到齊書清偷偷往本子上記名字的動作,禮貌地道别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