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金克斯


金克斯最近對槍械非常感興趣,她把自己淘來的那把槍,拆了裝裝了拆,并且喜歡上了槍油的味道,喜歡上了子彈打進東西内部的那種感覺。那是一隻稍長的手槍,一種獵槍,正合她所需。

祖安城外,靠鐵脊山脈一側有着廣闊的森林,時不時有人來此打獵,也是金克斯今日的目的地。她已經迫不及待想讓自己的第一把槍大顯身手了。

和艾克一樣,她經常鍛煉,錘煉自己的體魄,雖然沒能訓練出魔力或鬥氣,但體内也有了微弱的氣感,至少在城中打起架來一般男孩子都不是她對手。畢竟他們這些孤兒,想在祖安生存下去,總得有個一技之長。

她不清楚自己的身世,也沒有要弄清楚的想法,她最大的願望就是去外面冒險。

走進樹林,陽關透過樹葉間隙照射進來,裏面有點悶熱,她掃了眼周圍。這個季節,應該會有兔子之類的吧,摸了摸槍和腰後挂着的開山刀,她想着,開始在樹林中尋找痕迹。

越往内部樹林越茂盛,她不得不取下刀,披荊斬棘,看到地上的淺顯動物腳印,便一路砍着過去。她突然停了下來,一動不動,靜靜聆聽,幾乎什麽聲音也沒有,偶有樹葉落下的輕微沙沙聲,寂靜之下她幾乎能聽見自己的心跳,金克斯發現自己已經喜歡上這種緊張的感覺了,就像夜裏,偷偷跑到祖安市政廳牆壁上塗鴉那樣的緊張。

她看了看手表,時間還早,她準備繼續前進。那手表是艾克前些天送她的,樣式很普通,但他說隻有自己的時光之力能夠驅動手表運轉,這個世界上找不到第二個能讓手表動起來的人,它精确無比,因爲驅動它的,是那獨一無二純粹的時光,一塊給她,一塊給了布裏茨,每次看到這手表,金克斯都會笑得很溫柔。

她愛惜地摸了摸手表,撥開一小片樹葉,趴到地上,耳朵貼着泥土,仔細感知着動靜,前方傳來輕微的振動,應當是五百米外,她擡頭看了看,沒有炊煙,沒聽到槍響或是刀斧劈砍樹枝聲,縮起身子,小心前進。

她像貓一樣敏捷爬上樹幹,探頭向前張望,那是一頭狼,嘴裏咬着一隻死掉的兔子,正盯着樹林裏一個方向。

“居然是狼,這可有點不太妙啊。”金克斯想着,身子動了動,想調整一下位置,看那狼在望着什麽。

不過她這一動,那狼耳朵随之一抖,立刻看向這邊。

“噢,糟糕。”

她看到遠處地上有幾處兔子洞,那狼顯然是發現還有兔子在裏面,不肯離去。但狼同時也發現了金克斯,它開始仰天嗥叫,很快,四周都響起了回應的叫聲,狼都是群體行動。

與此同時,那遠處洞裏鑽出一隻灰色的兔子,企圖逃跑,速度極快,但狼的反應更快,幾頭狼從草堆中跳出來圍了過去。金克斯跳下樹,和面前那頭狼對峙起來,那兔子剛出來又跑回洞中,深處露出兩隻小眼睛盯着外面。

狼的喉中發出低沉的吼聲,金克斯不甘示弱,拔出刀,另一隻手也摸上槍柄。她神情小心翼翼,心裏卻已鬥志昂揚。“來啊,你這畜生,正好拿你試試槍。”

雖然看上去眼前這個人類女子很瘦小,但狼始終非常謹慎,長年在靠近城鎮的森林生活讓它懂得眼前這個物種,并不是通過體型來看實力強弱的。它輕微往後退了一步。

金克斯突然嗤笑一聲,這個任何有些智力的生物都能讀懂的嘲笑表情,一下子觸怒了領頭的狼,它張開嘴露出獠牙,低吼一聲便開始沖向女孩,其餘的狼幾乎也同時開始跑動。

女孩掏出獵槍打開保險,動作一氣呵成,非常流利,顯然先前練習過多次。一聲爆響,雖然之前打過木頭樁子,但金克斯此時仍覺得這槍響過于巨大,第一發子彈在頭狼臉上狠狠鑽開一個洞,然後從另一側穿出,彈頭後吸滿了一條長長軌迹的鮮血穿過林間。她面不改色,冷靜射擊其他朝她沖來的狼。

“一、二、三、四、五……”五發子彈,是這把槍彈匣的最大容量,她雖然帶了備用子彈,但這關頭來不及了。她盯着最後一頭狼,它已躍在空中,張開獠牙,此時金克斯隻覺心跳加速,渾身血脈噴張,心髒幾乎要跳出胸腔外,緊張到極緻又興奮無比,她突然明白了,自己喜歡的就是這種生死一線間的感覺,喜歡這種神經緊張到極限的壓迫感。

她松開獵槍,任它落下。

少女嘴角掠起一抹弧度,微微笑了起來,在狼的爪子離她臉龐還有半米時,她猛地一轉,一手卡住狼的咽喉,一手刀鋒猛紮,開山刀狠狠刺入那狼的喉口,使勁全身力氣一擰。巨大的沖擊并沒有因爲死亡減緩,一人一狼撞到樹上,女孩咳嗽了一聲,撐起來将那屍體從身上推走,狠狠踹了腳那死狼腦袋。

“死狗,怎麽不動了?再跳一個我看看?”

她仔細擦了擦手表,确認沒壞後松了口氣,這時發現腳邊有動靜,那灰兔子居然跑了出來蹭了蹭她褲管。她愛憐地摸了摸小東西。“之前還準備打兔子吃呢,這麽可愛哪裏舍得啊。”她擡起手掌讓兔子坐上去,然後撿起槍,拔出刀挂到腰上,抓了兩條死狼往城裏走去。

金克斯拽着兩條死狼尾巴,另一隻手抱着隻兔子,臉色通紅,不急不慢走向祖安内城。這種緊張、刺激的感覺,這種生死間徘徊的感覺,不正是自己想要的冒險嗎。她想去遙遠的德邦,看看那傳說中無畏騎士團的英姿;她想去艾歐尼亞,體會那傳承自上古的劍道文化;她想去戰争學院,看看最新的魔法成果;她想去班德爾城,看看滿城約德爾人的盛況;她想去恕瑞瑪沙漠,看看古戰場遺迹和宏偉的金字塔。

以及??皮城。聽說那裏治安非常好,犯罪率極低,去搞點小破壞的話,會不會很有趣呢?

金克斯漫無邊際地想着,走進城内,快到街區時,她看到前方有點騷動,一小撮人圍在那裏,她此時提着兩隻狼的屍體,身上挂着刀槍,有種莫名的氣勢,人群自動分開一條道讓她走進。

幾個來自東區的混混正被一群孩子圍住不讓走,那幾個孩子她認識,也都是流浪兒,在祖安混個生存,經常一起打鬧玩耍,看上去是被那幾個混混給欺負了。

“怎麽回事,小鋼?”金克斯皺着眉,走過去問一個熟識的孩子。那戴着鋼牙套的小女孩見是她當即說了原委。“他們來搶我們的東西,我們的食物和我們掙來的錢!”

其中幾個混混臉上明顯有着被小女孩抓出來的血痕,就在他準備出手教訓這小孩時周圍人都漸漸圍了過來,他一時也拿不定主意不敢下手,這時金克斯又來了,恨得他咬牙切齒。

金克斯哦了一聲,手按到槍柄上,“你們這群蠢貨,我的朋友也敢欺負?!”她緩緩抽出槍。衆人見她掏槍都是一陣驚呼。金克斯在祖安是出了名的頑皮大膽,這樣的一個人手裏拿槍指着人,指不定會發生什麽事來。

“金克斯,你想幹什麽?你知道在城裏開槍是什麽後果嗎!我隻不過拿了她幾塊面包而已,你也知道現在生意不好做,我們不希望鬧得太過分。”

金克斯歪了歪頭,想了一下,繼續握着槍,同時拍了拍那小女孩,“去叫你艾克哥哥來。”她則和這些混混對峙起來。

不一會兒小鋼帶着個白頭少年小跑過來。

艾克看了看金克斯,因爲她狀況實在有些詭異,腳下躺着兩隻狼的屍體,肩上坐着隻兔子,手裏拿槍指着一群人。他上前輕輕按下金克斯的槍口,同時對着那群東區來的問道,“就是你們,搶我夥伴的東西?”

說完也不等他們回答,他就揮揮手,“把東西還回去,道歉,然後就都滾吧。”

“什麽?”那領頭的混混似乎有點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算什麽東西,居然敢跟我這樣說話?你不過是個被魔法學校拒收的廢物!”

艾克揉了揉指關節,無奈之下和金克斯對視一眼,金克斯朝他點點頭,收起槍,蹲下來和孩子們一起逗弄那兔子,不再管身後發生了什麽事。

那混混似乎覺得她不敢開槍,便想上來給這白頭少年一點教訓,一拳就要揮出,突然發現那白頭小子人影一閃便不見了蹤影。

艾克将時光之力散開,布滿這片區域,在他眼中,所有人頓時陷入幾乎靜止的狀态,他輕易上前,一拳一個擊倒所有的混混,而在外人看來,他則化作一道藍色幻影以不可思議的速度上前出手,速度比許多鬥氣修者還要快上不少。

“喲,不錯嘛。”金克斯轉過身拍了拍艾克,看着一片人倒在地上,朝他豎了個大拇指。

艾克挑了挑眉,走到那領頭的混混身邊,毫不留情一拳将他腦袋砸到地上,那人嘴角一片鮮血,還掉了幾顆牙。”不要再來這裏,不然我見你一次揍你一次,懂嗎?”

那人說不出話,趴在地上不斷點頭。

等人群散去,艾克幫金克斯拖着狼屍,往住處走去。“打獵去了?這玩意兒能吃嗎。”他指了指狼。“這兔子也不夠吃的啊。”

金克斯狠狠瞪了他一眼,“不許打兔子的注意,它這麽可愛呢。”金克斯摸了摸兔子,小心翼翼摟在懷裏。

艾克撓了撓頭說了聲好吧,突然想起了什麽。“對了,街上有告示說哈特博士過幾天要舉行魔法實驗,能讓沒有魔力的人也可以使用魔法,正在挑選實驗者中,到時候一起去看看吧,應該會很有趣。”

“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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