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紀四】起旃蒙協洽,盡著雍閹茂,凡四年。
高祖武皇帝四天監十四年(乙未,公元五一五年)
春,正月,乙巳朔,上冠太子于太極殿,大赦。
辛亥,上祀南郊。
甲寅,魏主有疾;丁巳,殂于式乾殿。侍中、中書監、太子少傅催光,侍中、領軍将軍于忠,詹事王顯,中庶子代人侯剛,迎太子诩于東宮,至顯陽殿。王顯欲須明行即位禮,崔光曰:“天位不可暫曠,何待至明!”顯曰:“須奏中宮。”光曰:“帝崩,太子立,國之常典,何須中宮令也!”于是光等請太子止哭,立于東序;于忠與黃門郎元昭扶太子西面哭十馀聲:“止。光攝太尉,奉策進玺绶,太子跪受,服衮冕之服,禦太極殿,即皇帝位。光等與夜直群官立庭中,北面稽首稱萬歲。昭,遵之曾孫也。
高後欲殺胡貴嫔,中給事谯郡劉騰以告侯剛,剛以告于忠。忠問計于崔光,光使置貴嫔于别所,嚴加守衛,由是貴嫔深德四人。戊午,魏大赦。己未,悉召西伐、東防兵。骠騎大将軍廣平王懷扶疾入臨,徑至太極西庑,哀恸,呼侍中、黃門、領軍、二衛,雲:“身欲上殿哭大行,又須入見主上。”衆皆愕然相視,無敢對者。崔光攘衰振杖,引漢光武崩趙熹扶諸王下殿故事,聲色甚厲,聞者莫不稱善。懷聲淚俱止,曰:“侍中以古義裁我,我敢不服?”遂還,仍頻遣左右緻謝。
先是,高肇擅權,尤忌宗室有時望者。太子太保任城王澄數爲肇所谮,懼不自全,乃終日酣飲,所爲如狂,朝廷機要無所關豫。及世宗殂,肇擁兵于外,朝野不安。于忠與門下議,以肅宗幼,未能親政,宜使太保高陽王雍入居西柏堂省決庶政,以任城王澄爲尚書令,總攝百揆,奏皇後請即敕授。王顯素有寵于世宗,恃勢使威,爲世所疾,恐不爲澄等所容,與中常侍孫伏連等密謀寝門下之奏,矯皇後令,以高肇錄尚書事,以顯與勃海公高猛同爲侍中。于忠等聞之,托以侍療無效,執顯于禁中,下诏削爵任。顯臨執呼冤,直閣以刀镮撞其掖下,送右衛府,一宿而死。庚申,下诏如門下所奏,百官總己聽于二王,中外悅服。
二月,庚辰,尊皇後爲皇太後。
魏主稱名爲書告哀于高肇,且召之還。肇承變憂懼,朝夕哭泣,至于羸悴。歸至瀍澗,家人迎之,不與相見。辛巳,至阙下,衰服号哭,升太極殿盡哀。高陽王雍與于忠密謀,伏直寝邢豹等十馀人于舍人省下,肇哭畢,引入西庑,清河諸王皆竊言目之。肇入省,豹等扼殺之,下诏暴其罪惡,稱肇自盡,自馀親黨悉無所問,削除職爵,葬以士禮;逮昏,于廁門出屍歸其家。
魏之伐蜀也,軍至晉壽,蜀人震恐。傅豎眼将步兵三萬擊巴北,上遣甯州刺史任太洪自陰平間道入其州,招誘氐、蜀,絕魏運路。會魏大軍北還,太洪襲破魏東洛、除口二戍,聲言梁兵繼至,氐、蜀翕然從之。太洪進圍關城,豎眼遣統軍姜喜等擊太洪,大破之,太洪棄關城走還。
癸未,魏以高陽王雍爲太傅、領太尉,清河王怿爲司徒,廣平王懷爲司空。
甲午,魏葬宣武皇帝于景陵,廟号世宗。己亥,尊胡貴嫔爲皇太妃。三月,甲辰朔,以高太後爲尼,徙居金墉瑤光寺,非大節慶,不得入宮。
魏左仆射郭祚表稱:“蕭衍狂悖,謀斷川渎,役苦民勞,危亡已兆;宜命将出師,長驅撲讨。”魏诏平南将軍楊大眼督諸軍鎮荊山。
魏于忠既居門下,又總宿衛,遂專朝政,權傾一時。初,太和中,軍國多事,高祖以用度不足,百官之祿四分減一,忠悉命歸所減之祿。舊制民稅絹一匹别輸綿八兩,布一區别輸麻十五斤,忠悉罷之。乙醜,诏文武群官各進位一級。夏,四月,浮山堰成而複潰。或言蛟龍能乘風雨破堰,其性惡鐵;乃運東、西冶鐵器數千萬斤沉之,亦不能合。乃伐樹爲井幹,填以巨石;加土其上,緣淮百裏内木石無巨細皆盡,負檐者肩上皆穿,夏日疾疫,死者相枕,蠅蟲晝夜聲合。
魏梁州刺史薛懷吉破叛氐于沮水。懷吉,真度之子也。五月,甲寅,南秦州刺史崔暹又破叛氐,解武興之圍。
六月,魏冀州沙門法慶以妖幻惑衆,與勃海人李歸伯等作亂,推法慶爲主。法慶以尼惠晖爲妻,以歸伯爲十住菩薩、平魔軍司、定漢王,自号大乘。又合狂藥,令人服之,父子兄弟不複相識,唯以殺害爲事。刺史蕭寶寅遣兼長史崔伯驎擊之,伯驎敗死。賊衆益盛,所在毀寺舍,斬僧尼,燒經像,雲“新佛出世,除去衆魔。”秋,七月,丁未,诏假右光祿大夫元遙征北大将軍以讨之。
魏尚書裴植,自謂人門不後王肅,以朝廷處之不高,意常怏怏,表請解官隐嵩山,世宗不許,深怪之。及爲尚書,志氣驕滿,每謂人曰:“非我須尚書,尚書亦須我。”每入參議論,好面譏毀群官,又表征南将軍田益宗,言:“華、夷異類,不應在百世衣冠之上。”于忠、元昭見之切齒。
尚書左仆射郭祚,冒進不已,自以東宮師傅,列辭尚書,望封侯、儀同,诏以祚爲都督雍、岐、華三州諸軍事、征西将軍、雍州刺史。
祚與植皆惡于忠專橫,密勸高陽王雍使出之;忠聞之,大怒,令有司誣奏其罪。尚書奏:“羊祉告植姑子皇甫仲達雲:‘受植旨,詐稱被诏,帥合部曲欲圖于忠。’臣等窮治,辭不伏引;然衆證明昞,準律當死。衆證雖不見植,皆言‘仲達爲植所使,植召仲達責問而不告列’。推論情狀,不同之理不可分明,不得同之常獄,有所降減,計同仲達處植死刑。植親帥城衆,附從王化,依律上議,乞賜裁處。”忠矯诏曰:“兇謀既爾,罪不當恕;雖有歸化之誠,無容上議,亦不須待秋分。”八月,己亥,植與郭祚及都水使者杜陵韋俊皆賜死。俊,祚之婚家也。忠又欲殺高陽王雍,崔光固執不從,乃免雍官,以王還第。朝野冤憤,莫不切齒。
丙子,魏尊胡太妃爲皇太後,居崇訓宮。于忠領崇訓衛尉,劉騰爲崇訓太仆,加侍中,侯剛爲侍中撫軍将軍。又以太後父國珍爲光祿大夫。
庚辰,定州刺史田超秀帥衆三千降魏。
戊子,魏大赦。
己醜,魏清河王怿進位太傅,領太尉,廣平王情爲太保,領司徒,任城王澄爲司空。庚寅,魏以車騎大将軍于忠爲尚書令,特進崔光爲車騎大将軍,并加儀同三司。魏江陽王繼,熙之曾孫也,先爲青州刺史,坐以良人爲婢奪爵。繼子叉娶胡太後妹,壬辰,诏複繼本封,以叉爲通直散騎侍郎,叉妻爲新平郡君,仍拜女侍中。
群臣奏請皇太後臨朝稱制,九月,乙未,靈太後始臨朝聽政,猶稱令以行事,群臣上書稱殿下。太後聰悟,頗好讀書屬文,射能中針孔,政事皆手筆自決。加胡國珍侍中,封安定公。
自郭祚等死,诏令生殺皆出于忠,王公畏之,重足脅息。太後既親政,乃解忠侍中、領軍、崇訓衛尉,止爲儀同三司、尚書令。後旬馀,太後引門下侍官于崇訓宮,問曰:“忠在端揆,聲望何如?”鹹曰:“不稱阙任。”乃出忠爲都督冀、定、瀛三州諸軍事、征北大将軍、冀州刺史;以司空澄領尚書令。澄奏:“安定公宜出入禁中,參咨大務。”诏從之。
甲寅,魏元遙破大乘賊,擒法慶并渠帥百馀人,傳首洛陽。
左遊擊将軍趙祖悅襲魏西硖石,據之以逼壽陽;更築外城,徙緣淮之民以實城内。将軍田道龍等散攻諸戍,魏揚州刺史李崇分遣諸将拒之。癸亥,魏遣假鎮南将軍崔亮攻西硖石,又遣鎮東将軍蕭寶寅決淮堰。
冬,十月,乙酉,魏以胡國珍爲中書監、儀同三司,侍中如故。
甲午,弘化太守杜桂舉郡降魏。
初,魏于忠用事,自言世宗許其優轉;太傅雍等皆不敢違,加忠車騎大将軍。忠又自謂新故之際有定社稷之功,諷百僚令加己賞;雍等議封忠常山郡公。忠又難于獨受,乃諷朝廷,同在門下者皆加封邑。雍等不得已複封崔光爲博平縣公,而尚書元昭等上訴不已。太後敕公卿再議,太傅怿等上言:“先帝升遐,奉迎乘輿,侍衛省闼,乃臣子常職,不容以此爲功。臣等前議授忠茅土,正以畏其威權,苟免暴戾故也。若以功過相除,悉不應賞,請皆追奪。”崔光亦奉送章绶茅土。表十馀上,太後從之。
高陽王雍上表自劾,稱“臣初入柏堂,見诏旨之行一由門下,臣出君行,深知不可而不能禁;于忠專權,生殺自恣,而臣不能違。忠規欲殺臣,賴在事執拒;臣欲出忠于外,在心未行,返爲忠廢。忝官屍祿,孤負恩私,請返私門,伏聽司敗。”太後以忠有保護之功,不問其罪。十二月,辛醜,以雍爲太師,領司州牧,尋複錄尚書事,與太傅怿、太保懷、侍中胡國珍入居門下,同厘庶政。
己酉,魏崔亮至硖石,趙祖悅逆戰而敗,閉城自守;亮進圍之。
乙卯,魏主及太後谒景陵。
是冬,寒甚,淮、泗盡凍,浮山堰士卒死者什七八。魏益州刺史傅豎眼,性清素,民、獠懷之。龍骧将軍元法僧代豎眼爲益州刺史,素無治幹,加以貪殘,王、賈諸姓,本州士族,法僧皆召爲兵。葭萌民任令宗因衆心之患魏也,殺魏晉壽太守,以城來降,民、獠多應之;益州刺史鄱陽王恢遣巴西、梓潼二郡太守張齊将兵三萬迎之。法僧,熙之曾孫也。
魏岐州剌史趙王谧,幹之子也,爲政暴虐。一旦,閉城門大索,執人而掠之,楚毒備至,又無故斬六人,阖城兇懼;衆遂大呼,屯門,谧登樓毀梯以自固。胡太後遣遊擊将軍王靖馳驲谕城人,城人開門謝罪,奉送管籥,乃罷谧剌史。谧妃,太後從女也。至洛,除大司農卿。
太後以魏主尚幼,未能親祭,欲代行祭事;禮官博議,以爲不可。太後以問侍中崔光,光引漢和熹鄧太後祭宗廟故事,太後大悅,遂攝行祭事。
高祖武皇帝四天監十五年(丙申,公元五一六年)
春,正月,戊辰朔,魏大赦,改元熙平。
魏崔亮攻硖石未下,與李崇屢約水陸并進,崇違期不至。胡太後以諸将不壹,乃以吏部尚書李平爲使持節、鎮軍大将軍兼尚書右仆射,将步騎二千赴壽陽,别爲行台,節度諸軍,如有乖異,以軍法從事。蕭寶寅遣輕車将軍劉智文等渡淮,攻破三壘;二月,乙巳,又敗将軍垣孟孫等于淮北。李平至硖石,督李崇、崔亮等刻日水陸進攻,無敢乖互,戰屢有功。
上使左衛将軍昌義之将兵救浮山,未至,康絢已擊魏兵,卻之。上使義之與直閣王神念溯淮救硖石。崔亮遣将軍博陵崔延伯守下蔡,延伯與别将伊甕生夾淮爲營。延伯取車輪去辋,削銳共輻,兩兩接對,揉竹爲纟亘,貫連相屬,并十馀道,橫水爲橋,兩頭施大鹿盧,出沒随意,不可燒斫。既斷趙祖悅走路,又令戰艦不通,義之、神念屯梁城不得進。李平部分水陸攻硖石,克其外城;乙醜,祖悅出降,斬之,盡俘其衆。胡太後賜崔亮書,使乘勝深入。平部分諸将,水陸并進,攻浮山堰;亮違平節度,以疾請還,随表辄發。平奏處亮死刑,太後令曰:“亮去留自擅,違我經略,雖有小捷,豈免大咎!但吾攝禦萬機,庶幾惡殺,可特聽以功補過。”魏師遂還。
魏中尉元匡奏彈于忠:“幸國大災,專擅朝命,裴、郭受冤,宰輔黜辱。又自矯旨爲儀同三司、尚書令,領崇訓衛尉,原其此意,欲以無上自處。既事在恩後,宜加顯戮,請遣禦史一人就州行決。自去歲世宗晏駕以後,皇太後未親覽以前,諸不由階級,或發門下诏書,或由中書宣敕,擅相拜授者,已經恩宥,正可免罪,并宜追奪。”太後令曰:“忠已蒙特原,無宜追罪;馀如奏。”匡又彈侍中侯剛掠殺羽林。剛本以善烹調爲嘗食典禦,凡三十年,以有德于太後,頗專恣用事,王公皆畏附之。廷尉處剛大辟。太後曰:“剛因公事掠人,邂逅緻死,于律不坐。”少卿陳郡袁翻曰:“‘邂逅’,謂情狀已露,隐避不引,考訊以理者也。今此羽林,問則具首,剛口唱打殺,撾築非理,安得謂之‘邂逅’!”太後乃削剛戶三百,解嘗食典禦。
三月,戊戌朔,日有食之。
魏論西硖石之功。辛未,以李崇爲骠騎将軍,加儀同三司,李平爲尚書右仆射,崔亮進号鎮北将軍。亮與平争功于禁中,太後以亮爲殿中尚書。
魏蕭寶寅在淮堰,上爲手書誘之,使襲彭城,許送其國廟及室家諸比還北;寶寅表上其書于魏朝。
夏,四月,淮堰成,長九裏,下廣一百四十丈,上廣四十五丈,高二十丈,樹以杞柳,軍壘列居其上。
或謂康絢曰:“四渎,天所以節宣其氣,不可久塞,若鑿湫東注,則遊波寬緩,堰得不壞。”絢乃開湫東注。又縱反間于魏曰:“梁人所懼開湫,不畏野戰。”蕭寶寅信之,鑿山深五丈,開湫北注,水日夜分流猶不減,魏軍竟罷歸。水之所及,夾淮方數百裏。李崇作浮橋于硖石戍間,又築魏昌城于八公山東南,以備壽陽城壞。居民散就岡壟,其水清澈,俯視廬舍冢墓,了然在下。
初,堰起于徐州境内,刺史張豹子宣言,謂己必掌其事;既而康絢以他官來監作,豹子甚慚。俄而敕豹子受絢節度,豹子遂谮絢與魏交通,上雖不納,猶以事畢征絢還。
魏胡太後追思于忠之功,曰:“豈宜以一謬棄其馀勳!”複封忠爲靈壽縣公,亦封崔光爲平恩縣侯。
魏元法僧遣其子景隆将兵拒張齊,齊與戰于葭萌,大破之,屠十馀者,遂圍武興。法僧嬰城自守,境内皆叛,法僧遣使間道告急于魏。魏驿召鎮南軍司傅豎眼于淮南,以爲益州刺史、西征都督,将步騎三千以赴之。豎眼入境,轉戰三日,行二百馀裏,九遇皆捷。五月,豎眼擊殺梁州刺史任太洪。民、獠聞豎眼至,皆喜,迎拜于路者相繼。張齊退保白水,豎眼入州,白水以東民皆安業。
魏梓潼太守苟金龍領關城戍主,梁兵至,金龍疾病,不堪部分,其妻劉氏帥厲城民,乘城拒戰,百有馀日,士卒死傷過半。戍副高景謀叛,劉氏斬景及其黨與數千人,自馀将士,分衣減食,勞逸必同,莫不畏而懷之。井在城外,爲梁兵所據。會天大雨,劉氏命出公私布絹及衣服懸之,絞而取水,城中所有雜物悉儲之。豎眼至,梁兵乃退,魏人封其子爲平昌縣子。
六月,庚子,以尚書令王瑩爲左光祿大夫、開府儀同三司,尚書右仆射袁昂爲左仆射,吏部尚書王暕爲右樸射。暕,儉之子也。
張齊數出白水侵魏葭萌,傅豎眼遣虎威将軍強虬攻信義将軍楊興起,殺之,複取白水。甯朔将軍王光昭又敗于陽平,張齊親帥骁勇二萬馀人與傅豎眼戰。秋,七月,齊軍大敗,走還,小劍、大劍諸戍皆棄城走,東益州複入于魏。
八月,乙巳,魏以胡國珍爲骠騎大将軍、開府儀同三司、雍州刺史。國珍年老,太後實不欲令出,止欲示以方面之榮;竟不行。
康絢既還,張豹子不複修淮堰。九月,丁醜,淮水暴漲,堰壞,其聲如雷,聞三百裏,緣淮城戍村落十馀萬口皆漂入海。初,魏人患淮堰,以任城王澄爲大将軍、大都督南讨諸軍事,勒衆十萬,将出徐州來攻堰;尚書右仆射李平以爲:“不假兵力,終當自壞。”及聞破,太後大喜,賞平甚厚,澄遂不行。
壬辰,大赦。
魏胡太後數幸宗戚勳貴之家,侍中崔光表谏曰:“《禮》,諸侯非問疾吊喪而入諸臣之家,謂之君臣爲谑。不言王後夫人,明無适臣家之義。夫人,父母在有歸甯,沒則使卿甯。漢上官皇後将廢昌邑,霍光,外祖也,親爲宰輔,後猶禦武帳以接群臣,示男女之别也。今帝族方衍,勳貴增遷,祗請遂多,将成彜式。願陛下簡息遊幸,則率土屬賴,含生仰悅矣。”
任城王澄以北邊鎮将選舉彌輕,恐賊虜窺邊,山陵危迫,奏求重鎮将之選,修警備之嚴,诏公卿議之。廷尉少卿袁翻議,以爲:“比緣邊州郡官不擇人,唯論資級。或值貪污之人,廣開戍邏,多置帥領;或用其左右姻親;或受人貨财請屬。皆無防寇之心,唯有聚斂之意。其勇力之兵,驅令抄掠,若值強敵,即爲奴虜,如有執獲,奪爲己富。其羸弱老小之輩,微解金鐵之工,少閑草木之作,無不搜營窮壘,苦役百端。自馀或伐木深山,或芸草平陸,販貿往還,相望道路。此等祿既不多,赀亦有限,皆收其實絹,給其虛粟,窮其力,薄其衣,用其功,節其食,綿冬曆夏,加方疾苦,死于溝渎者什常七八。是以鄰敵伺間,擾我疆場,皆由邊任不得其人故也。愚謂自今已後,南北邊諸籓及所統郡縣府佐、統軍至于戍主,皆令朝臣王公已下各舉所知,必選其才,不拘階級;若稱職及敗官,并所舉之人随事賞罰。”太後不能用。及正光之末,北邊盜賊群起,遂逼舊都,犯山陵,如澄所慮。
冬,十一月,交州刺史李畟斬交州反者阮宗孝,傳首建康。初,魏世宗作瑤光寺,未就,是歲,胡太後又作永甯寺,皆在宮側;又作石窟寺于伊阙口,皆極土木之美。而永甯尤盛,有金像高丈八尺者一,如中人者十,玉像二。爲九層浮圖,掘地築基,下及黃泉;浮圖高九十丈,上刹得高十丈,每夜靜,鈴鐸聲聞十裏。佛殿如太極殿,南門如端門。僧房千間,珠玉錦繡,駭人心目。自佛法入中國,塔廟之盛,未之有也。揚州刺史李崇上表,以爲:“高祖遷都垂三十年,明堂未修,太學荒廢,城阙府寺頗亦頹壞,非所以追隆堂構,儀刑萬國者也。今國子雖有學官之名,而無教授之實,何異兔絲、燕麥,南箕、北鬥!事不兩興,須有進退;宜罷尚方雕靡之作,省永甯土木之功,減瑤光材瓦之力,分石窟镌琢之勞,及諸事役非急者,于三時農隙修此數條,使國容嚴顯,禮化興行,不亦休哉!”太後優令答之,而不用其言。
太後好事佛,民多絕戶爲沙門,高陽王友李瑒上言:“三千之罪莫大于不孝,不孝之大無過于絕祀。豈得輕縱背禮之情,肆其向法之意,一身親老,棄家絕養,缺當世之禮而求将來之益!孔子雲:‘未知生,焉知死?’安有棄堂堂之政而從鬼教乎!又,今南服未靜,衆役仍煩,百生之情,實多避役,若複聽之,恐捐棄孝慈,比屋皆爲沙門矣。”都統僧暹等忿瑒謂之“鬼教”,以爲謗佛,泣訴于太後。太後責之。瑒曰:“天曰神,地曰礻氏,人曰鬼。《傳》曰:‘明則有禮樂,幽則有鬼神。’然則明者爲堂堂,幽者爲鬼教。佛本出于人,名之爲鬼,愚謂非謗。”太後雖知瑒言爲允,難違暹等之意,罰瑒金一兩。
魏征南大将軍田益宗求爲東豫州刺史,以招二子,太後不許,竟卒于洛陽。
柔然伏跋可汗,壯健善用兵,是歲,西擊高車,大破之,執其王彌俄突,系其足于驽馬,頓曳殺之,漆其頭爲飲器。鄰國先羁屬柔然後叛去者,伏跋皆擊滅之,其國複強。
高祖武皇帝四天監十六年(丁酉,公元五一七年)
春,正月,辛未,上祀南郊。
魏大乘馀賊複相聚,突入瀛州,刺史宇文福之子員外散騎侍郎延帥奴客拒之。賊燒齋閣,延突火抱福出外,肌發皆焦,勒衆苦戰,賊遂散走,追讨,平之。
甲戌,魏大赦。
魏初,民間皆不用錢,高祖太和十九年,始鑄太和五铢錢,遣錢工在所鼓鑄。民有欲鑄錢者,聽就官爐,銅必精練,無得淆雜,世宗永平三年,又鑄五铢錢,禁天下用錢不依準式者。既而洛陽及諸州鎮所用錢各不同,商貨不通。尚書令任城王澄上言以爲:“不行之錢,律有明式,指謂雞眼、镮鑿,更無馀禁。計河西諸州今所行者悉非制限,昔來繩禁,愚竊惑焉。又河北既無新錢,複禁舊者,專以單絲之缣、疏縷之布,狹幅促度,不中常式,裂匹爲尺,以濟有無,徒成杼軸之勞,不免饑寒之苦,殆非所以救恤凍餒,子育黎元之意也。錢之爲用,貫繦相屬,不假度量,平均簡易,濟世之宜,謂爲深允。乞并下諸方州鎮,其太和與新鑄五铢及古諸錢方俗所便用者,但内外全好,雖有大小之異,并得通行,貴賤之差,自依鄉價。庶貨環海内,公私無壅。其雞眼、镮鑿及盜鑄、毀大爲小、生新巧僞不如法者,據律罪之。”诏從之。然河北少錢,民猶用物交易,錢不入市。
魏人多竊冒軍功,尚書左丞盧同閱吏部勳書,因加檢核,得竊階者三百馀人,乃奏:“乞總集吏部、中兵二局勳簿,對句奏案,更造兩通,一關吏部,一留兵局。又,在軍斬首成一階以上者,即令行台軍司給券,當中豎裂,一支付勳人,一支送門下,以防僞巧。”太後從之。同,玄之族孫也。
中尉無匡奏請取景明元年已來,内外考簿、吏部除書、中兵勳案、并諸殿最,欲以案校竊階盜官之人,太後許之。尚書令任城王澄表以爲:“法忌煩苛,治貴清約。禦史之體,風聞是司,若聞有冒勳妄階,止應攝其一簿,研檢虛實,繩以典刑。豈有移一省之案,尋兩紀之事,如此求過,誰谌其罪!斯實聖朝所宜重慎也。”太後乃止。又以匡所言數不從,慮其辭解,欲獎安之,乃加鎮東将軍。二月,丁未,立匡爲東平王。
三月,丙子,敕織官,文錦不得爲仙人鳥善之形,爲其裁剪,有乖仁恕。
丁亥,魏廣平文穆王懷卒。
夏,四月,戊申,魏以中書監胡國珍爲司徒。
诏以宗廟用牲,有累冥道,宜皆以面爲之。于是朝野喧嘩,以爲宗廟去牲,乃是不複血食,帝竟不從。八坐乃議以大脯代一元大武。
秋,八月,丁未,诏魏太師高陽王雍入居門下,參決尚書奏事。
冬,十月,诏以宗廟猶用脯脩,更議代之,于是以大餅代大脯,其馀盡用蔬果。又起至敬殿、景陽台,置七廟座,每月中再設淨馔。
乙卯,魏诏:北京士民未遷者,悉聽留居爲永業。
十一月,甲子,巴州刺史牟漢寵叛,降魏。
十二月,柔然伏跋可汗遣俟近尉比建等請和于魏,用敵國之禮。
是歲,以右衛将軍馮道根爲豫州刺史。道根謹厚木讷,行軍能檢敕士卒;諸将争功,道根獨默然。爲政清簡,吏民懷之。上嘗歎曰:“道根所在,令朝廷不複憶有一州。”魏尚書崔亮奏請于王屋等山采銅鑄錢,從之。是後民多私鑄,錢稍薄小,用之益輕。
高祖武皇帝四天監十七年(戊戌,公元五一八年)
春,正月,甲子,魏以氐酋楊定爲陰平王。
魏秦州羌反。
二月,癸巳,安成康王秀卒。秀雖與上布衣昆弟,及爲君臣,小心畏敬過于疏賤,上益以此賢之。秀與弟始興王憺尤相友愛,憺久爲荊州刺史,常中分其祿以給秀,秀稱心受之,亦不辭多也。
甲辰,大赦。
己酉,魏大赦,改元神龜。
魏東益州氐反。
魏主引見柔然使者,讓之以籓禮不備,議依漢待匈奴故事,遣使報之。司農少卿張倫上表,以爲:“太祖經啓帝圖,日有不暇,遂令豎子遊魂一方。亦由中國多虞,急諸華而緩夷狄也。高祖方事南轅,未遑北伐。世宗述遵遺志,虜使之來,受而弗答。以爲大明臨禦,國富兵強,抗敵之禮,何憚而爲之,何求而行之!今虜雖慕德而來,亦欲觀我強弱;若使王人銜命虜庭,與爲昆弟,恐非祖宗之意也。苟事不獲已,應爲制诏,示以上下之儀,命宰臣緻書,谕以歸順之道,觀其從違,徐以恩威進退之,則王者之體正矣。豈可以戎狄兼并,而遽虧典禮乎!”不從。倫,白澤之子也。
三月,辛未,魏靈壽武敬公于忠卒。
魏南秦州氐反。遣龍骧将軍崔襲持節谕之。
夏,四月,丁酉,魏秦文宣公胡國珍卒,贈假黃钺、相國、都督中外諸軍事、太師,号曰太上秦公,加九錫,葬以殊禮,贈襚儀衛,事極優厚。又迎太後母皇甫氏之柩與國珍合葬,謂之太上秦孝穆君。谏議大夫常山張普惠以爲前世後父無稱“太上”者,“太上”之名不可施于人臣,詣阙上疏陳之,左右莫敢爲通。會胡氏穿圹,下有磐石,乃密表,以爲:“天無二日,土無二王,‘太上’者因‘上’而生名也,皇太後稱‘令’以系‘敕’下,蓋取三從之道,遠同文母列于十亂,今司徒爲‘太上’,恐乖系敕之意。孔子稱:‘必也正名乎!’比克吉定兆,而以淺改蔔,亦或天地神靈所以垂至戒、啓聖情也。伏願停逼上之号,以邀廉光之福。”太後乃親至國珍宅,召集五品以上博議。王公皆希太後意,争诘難普惠;普惠應機辨析,無能屈者。太後使元叉宣令于普惠曰:“朕之所行,孝子之志。卿之所陳,忠臣之道。群公已有成議,卿不得苦奪朕懷。後有所見,勿難言也。”
太後爲太上君造寺,壯麗埒于永甯。
尚書奏複征民綿麻之稅,張普惠上疏,以爲:“高祖廢大鬥,去長尺,改重稱,以愛民薄賦。知軍國須綿麻之用,故于絹增稅綿八兩,于布增稅麻十五斤,民以稱尺所減,不啻綿麻,故鼓舞供調。自茲以降,所稅絹布,浸複長闊,百姓嗟怨,聞于朝野。宰輔不尋其本在于幅廣度長,遽罷綿麻。既而尚書以國用不足,複欲征斂。去天下之大信,棄己行之成诏,追前之非,遂後三史。不思庫中有大麻,而群臣共竊之也,何則所輸之物,或斤羨百铢,未聞有司依律以罪州郡;或小有濫惡,則坐戶主,連及三長。是以在庫絹布,逾制者多,郡臣受俸,人求長闊厚重,無複準極,未聞以端幅有馀還求輸官者也。今欲複調綿麻,當先正稱、尺,明立嚴禁,無得放溢,使天下知二聖之心愛民惜法如此,則太和之政複見于神龜矣。”
普惠又以魏主好遊騁苑囿,不親視朝,過崇佛法,郊廟之事多委有司,上疏切谏,以爲:“殖不思之冥業,損巨費于生民,減祿削力,近供無事之僧,崇飾雲殿,遠邀未然之報,昧爽之臣稽首于外,玄寂之衆遨遊于内,衍禮忤時,人靈未穆。愚謂修朝夕之因,求礻氏劫之果,未若收萬國之歡心以事其親,使天下和平,災害不生也。伏願淑慎威儀,爲萬邦作式,躬緻郊廟之虔,親纡朔望之禮,釋奠成均,竭心千畝。量撤僧寺不急之華,還複百官久折之秩。已造者務令簡約速成,未造者一切不複更爲。則孝弟可以通神明,德教可以光四海,節用愛人,法俗俱賴矣。”尋敕外議釋奠之禮,又自是每月一陛見群臣,皆用普惠之言也。
普惠複表論時政得失,太後與帝引普惠于宣光殿,随事诘難。
臨川王宏妾弟吳法壽殺人而匿于宏府中,上敕宏出之,即日伏辜。南司奏免宏官,上注曰:“愛宏者兄弟私親,免宏者王者正法。所奏可。”五月,戊寅,司徒、骠騎大将軍、揚州刺史臨川王宏免。
宏自洛口之敗,常懷愧憤,都下每有竊發,辄以宏爲名,屢爲有司所奏,上每赦之。上幸光宅寺,有盜伏于骠騎航,待上夜出;上将行,心動,乃于硃雀航過。事發,稱爲宏所使,上泣謂宏曰:“我人才勝汝百倍,當此猶恐不堪,汝何爲者?我非不能爲漢文帝,念汝愚耳!”宏頓首稱無之;故因匿法壽免宏官。
宏奢僭過度,殖貨無厭。庫屋垂百間,在内堂之後,關籥甚嚴,有疑是铠仗者,密以聞。上于友愛甚厚,殊不悅。佗日,送盛馔與宏愛妾江氏曰:“當來就汝歡宴。”獨攜故人射聲校尉丘佗卿往,與宏及江大飲,半醉後,謂曰:’我今欲履行汝後房。”即呼輿徑往堂後。宏恐上見其貨賄,顔色怖懼。上意益疑之,于是屋屋檢視,每錢百萬爲一聚,黃榜标之,千萬爲一庫,懸一紫标,如此三十馀間。上與佗卿屈指計,見錢三億馀萬,馀屋貯布絹絲綿漆蜜纟甯蠟等雜貨,但見滿庫,不知多少。上始知非仗,大悅,謂曰:“阿六,汝生計大可!”乃更劇飲至夜,舉燭而還。兄弟方更敦睦。
宏都下有數十邸,出懸錢立券,每以田宅邸店懸上文契,期訖,便驅券主,奪其宅。都下、東土百姓,失業非一。上後知之,制懸券不得複驅奪,自此始。
侍中、領軍将軍吳平侯昺,雅有風力,爲上所重,軍國大事皆與議決,以爲安右将軍,監揚州。昺自以越親居揚州,涕泣懇讓,上不許。在州尤稱明斷,符教嚴整。
辛巳,以宏爲中軍将軍、中書監,六月,乙酉,又以本号行司徒。
臣光曰:宏爲将則覆三軍,爲臣則涉大逆,高祖貸其死罪可矣。數旬之間,還爲三公,于兄弟之恩誠厚矣,王者之法果安在哉!
初,洛陽有漢所立《三字石經》,雖屢經喪亂而初無損失。及魏馮熙、常伯夫相繼爲洛州刺史,毀取以建浮圖精舍,遂大緻頹落,所存者委于榛莽,道俗随意取之。侍中領國子祭酒崔光請遣官守視,命國子博士李郁等補其殘缺,胡太後許之。會元叉、劉騰作亂,事遂寝。
秋,七月,魏河州羌卻鐵忽反,自稱水池王;诏以主客郎源子恭爲行台以讨之。子恭至河州,嚴勒州郡及諸軍毋得犯民一物,亦不得輕與賊戰,然後示以威恩,使知悔懼。八月,鐵忽等相帥詣子恭降,首尾不及二旬。子恭,懷之子也。
魏宦者劉騰,手不解書,而多奸謀,善揣人意。胡太後以其保護之功,累遷至侍中、右光祿大夫,遂幹預政事,納賂爲人求官,無不效者。河間王琛,簡之子也,爲定州刺史,以貪縱著名,及罷州還,太後诏曰:“琛在定州,唯不将中山宮來,自馀無所不緻,何可更複叙用!”遂廢于家。琛乃求爲騰養息,賂騰金寶巨萬計。騰爲之言于太後,得兼都官尚書,出爲秦州刺史,會騰疾笃,太後欲及其生而貴之。九月,癸未朔,以騰爲衛将軍,加儀同三司。
魏胡太後以天文有變,欲以崇憲高太後當之。戊申夜,高太後暴卒;冬,十月,丁卯,以尼禮葬于北邙,谥曰順皇後。百官單衣邪巾送至墓所,事訖而除。
乙亥,以臨川王宏爲司徒。
魏胡太後遣使者宋雲與比丘惠生如西域求佛經。司空任城王澄奏:“昔高祖遷都,制城内唯聽置僧尼寺各一,馀皆置于城外;蓋以道俗殊歸,欲其淨居塵外故也。正始三年,沙門統惠深,始違前禁,自是卷诏不行,私谒彌衆,都城之中,寺逾五百,占奪民居,三分且一,屠沽塵穢,連比雜居。往者代北有法秀之謀,冀州有大乘之變。太和、景明之制,非徒使锱素殊途,蓋亦以防微杜漸。昔如來闡教,多依山林,今此僧徒,戀著城邑,正以誘于利欲,不能自已,此乃釋氏之糟糠,法王之社鼠,内戒所不容,國曲所共棄也。臣謂都城内寺未成可徙者,宜悉徙于郭外,僧不滿五十者,并小從大;外州亦準此。”诏從之,然卒不能行。
是歲,魏太師雍等奏:“鹽池天藏,資育群生,先朝爲之禁限,亦非苟與細民争利。但利起天池,取用無法,或豪貴封護,或近民吝守,貧弱遠來,邈然絕望。因置主司,令其裁察,強弱相兼,務令得所。什一之稅,自古有之,所務者遠近齊平,公私兩宜耳。及甄琛啓求罷禁,乃爲繞池之民尉保光等擅自固護;語其障禁,倍于官司,取與自由,貴賤任口。請依先朝禁之爲便。”诏從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