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這下子也終于是反應過來了,剛才也許是被我的眼淚吓住了,這個時候她可又是不遺餘力地數落我。
“以後别在我面前出什麽洋相,我不愛看!”她氣狠狠地跟我說了句。
我撇撇嘴,心想着我也不想啊,誰讓你悄無聲息地不見的。
坐在飯桌前大口吃着面條的時候,我媽這才提起讓她之前暈倒的“罪魁禍首”。
“爲什麽跟鄭黎琛離婚?是不是他做了什麽對不起你的事?還是你讓人家看不上了?”她一連說出好幾個可能性。
就在此時我對我媽還是存着些感激的,她沒把離婚的過錯全都歸咎到我的身上。
“因爲不合适啊,兩個人在一起久了,膩了。”我輕描淡寫地回答一句,并不想把離婚的真正理由說出來。
到了這個地步,說什麽也沒必要。
我媽聞言則是明顯地不相信:“就憑你當初喜歡鄭黎琛喜歡得失魂落魄的地步,難道還會因爲什麽狗屁不合适的理由就離婚?!早知道這樣,我那個時候幹嘛還死皮賴臉地拿着不知道多少年前人家立的字據找上門去丢人?”
我媽說的那個字據,是早些年我爸還在南城做生意的時候,有一次偶然的機會跟鄭氏合作,幫了他們一個很大的忙。
當時鄭家掌權的還是鄭黎琛的爺爺,老一輩的人重義氣,當即就和我爸成了忘年交,還不顧周圍人的反對立下一張字據,說是以後我爸一家有什麽事都可以直接去找他。
後來鄭黎琛的爺爺雖然去世了,不過好在鄭家還是認這張字據的,也由此我以這個理由不算名正言順地嫁進了鄭家,成了鄭黎琛的妻子。
“我過去喜歡鄭黎琛,不證明現在還喜歡嘛。人的感情不就是這樣嗎?要不然你和我爸當年爲什麽要離婚,不是也聽說愛的死去活來的。等我爸抛棄我們娘倆去美國發大财了,你還颠颠地跑回這守着他的家。要我說,媽你也想開點,我爸都走了這麽多年了,不會回來了,還不如跟我一樣,斷的幹幹淨淨的才好。”
我說完之後好久,我媽沒說什麽,原本以爲她會大罵我一頓。
等她沉默着走出去之後,我将手中的筷子一放,原本饑腸辘辘的自己也沒了胃口。
晚上睡覺的時候,我和我媽一人一床被子,并排躺在炕上。
炕頭已經燒熱了,溫度上身,讓睡慣了床鋪的我有些燥悶。
既然短時間内睡不着,我也就跟我媽找話說起來。
“媽,我明天一早的車回去,還有些事情要處理。要不你跟我一塊走吧,去南城好好檢查一下身體。”雖然我媽現在看上去沒事,但是她之前昏倒的消息,還是讓我覺得有些後怕。
意料之中的,我媽沒同意:“去醫院花那冤枉錢幹啥,也查不出什麽毛病。而且我死了你不是更高興,沒人罵你,也沒人管束你了。”
我聞言皺皺眉頭:“什麽死不死的,你說話也别總這麽随心所欲,讓人聽着心裏不舒服。”
我媽哼了聲:“你也會不舒服,不應該啊。”
我不再跟她耍什麽嘴皮子,直接略過這個話題:“對了,我前陣子還聯系林叔叔來着,你還記得他嗎?”
“什麽林叔叔,不記得了,睡覺。”我媽翻了個身,直接就不理我了。
我睜着眼睛安靜待了一會兒,也就慢慢睡了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