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說小幽的這個網友古怪,是因爲他約見小幽見面的地點。
一般來說,網友第一次見面,約的地點,無外乎是飯店,酒吧。再或者也是網吧,或者是電影院,可是她的這個網友約見她的地方,居然是在對方的家裏。
在聽說要去對方家裏見面之後,林夏就馬上反對,因爲這樣實在是太危險了,萬一對方真的是什麽變态殺人狂,又或者是什麽色魔之類,那她們兩個小姑娘豈不是任人宰割嗎?
可是小幽卻對對方表現出了極大的信任,并且信誓旦旦的向林夏承諾,對方一定不是壞人,還說自己好不容易交到的男朋友,請林夏一定要幫自己。
小幽還把對方的照片拿出來給她看,從照片上看,的确是一個帥氣的男生,也難怪小幽會如此的義無反顧。
可是,看着這張照片,林夏心中的疑慮卻更深了,不是林夏看不起小幽,她實在是想不出這樣帥氣的一個男生,到底是看上了小幽哪一點。
不過這樣的話,她是無論如何都說不出口的,最後架不住小幽的苦苦哀求,林夏還是同意陪小幽走這一趟了。
也就是這個決定,差點要了林夏的命。
小幽告訴林夏,對方叫做孟凡,就住在城東,說是自己做生意的,聽了小幽的介紹,林夏就更覺得不靠譜了。нéíуапGě醉心章、節億梗新
這完全就是個高富帥的版本,這樣的人怎麽會在網上找女友,特别還是像小幽這樣毫不起眼的女孩子。
可是,小幽卻對此深信不疑。
爲了不傷害小幽的自尊心,林夏和小幽一起去見了她的這位所謂的男友。
按照對方給出的地點,她和小幽來到了城東的郊區。
“城東?”聽到林夏說道這裏,齊易忽然覺得有哪裏不對,又是城東,昨天爺爺不是說,盜屍案就是發生在城東嗎?
“那你們到底在城東發生了什麽事情,爲什麽她們會說你已經死了。”
“其實,那天的事情,我也說不太清楚。”林夏皺着眉頭,似乎在極力的回想着什麽。
那天,林夏極不情願的陪同着小幽一起坐車去城東。
坐在車上她還在抱怨,既然對方是生意人,而且還是住在城東的别墅區,他爲什麽不開車來接她們呢。
小幽則陪着笑臉說對方太忙,對于這種說辭,林夏心裏當然是不屑一顧的,她已經暗地裏把對方定義爲一個見光死的家夥了。
等到兩個人一路坐這車,兩人坐車大概坐了有半個多小時,才到了孟凡給小幽的那個地址。
一下車,林夏就覺得有些不對勁了,因爲這附近實在是太荒涼了,她在本市上學也有一年多了,還是第一次聽說這個地方。
按照小幽的描述,這裏應該是一個别墅區才是,可是眼前居然是一片荒地。
“小幽,你是不是搞錯了?”就在林夏看着眼前的這片荒地發呆的時候,送她們來的那輛出租車已經調頭開走了。
“不會啊,這是他告訴我的地址啊。”
“可是,這裏怎麽看都不像是有人住啊。”
林夏環顧四周,這附近一片荒涼,應該是城市還沒有開發的邊緣地帶,遠遠的能夠看到遠處的樓房,但是城市喧嚣似乎已經離她們很遠很遠了。
林夏拉着小幽,就要往剛才來時的馬路上走:“我們還是回去吧,這裏怎麽可能有人呢。”
可是她卻沒有拉動對方,回頭一看,小幽正直直的盯着不遠處。
“你看,那裏,是不是有一棟樓房。”小幽伸手指着她們的身後。
林夏順着小幽手指的方向看去,果然看到了一個房屋的頂部,在一個廢棄的建築物後面若隐若現。
這時候,小幽的電話忽然響了起來,小幽接起電話,臉上露出了甜蜜的笑容。
”是的,我們已經到了,是那棟紅色的房子嗎?好的,我看到了,我們這就過去。“
挂掉電話,小幽拉着林夏的手,就往前走去。
”小幽,你去哪?“
林夏不肯往前走。
”剛才孟凡給我打電話了,他告訴我,他家就在這裏,就是前面的那棟紅色的屋頂。“
”可是……“
”好了,林夏,我們來都來了,你就陪我去看看吧。“
小幽一雙眼睛水汪汪的看着林夏。
林夏歎了口氣,搖了搖頭,跟上了小幽。
這裏應該是城市規劃的回遷地帶,因爲一路走來,兩邊都是要拆沒拆的廢棄的房屋,一棟棟陳舊的建築,被黃色的隔離帶圍了起來。
隻有不遠處那棟紅色的三層小樓看上去與周圍格格不入。
看到這種景象,林夏的心裏就更奇怪了,到底是什麽樣的有錢人,會住在這種地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