剝奪一個人生命的權利不應該屬于另一個人,屬于法律的的那份也是出于無奈,既是由于人的醜陋也是出于人對清潔和善美的向往,連耶稣和佛祖也不能妄爲強制任意修改人的生命期限。爲什麽對于殺人犯關于剝奪生命的判決是大家可以接受的唯一例外?因爲法律是大家商定的,不是由什麽人來強制大家商定的,并且是事先商定,由不得誰見機行事。但法律既爲人訂就别指望它沒有一點問題,無法無天一直未曾完全退隐,甚至有可能妄圖擦着法律的邊躲過應得的懲罰。——隐藏證據,殺人滅口,是兇手讓自己置身事外的優質手段還是将自己最終送上審判的蹩腳花招,大部分取決于刑偵人員所做的工作。楊萬的肩膀感到一種無形的重量,他必須承擔起來。
楊萬想起出現在原生墅火場的那輛指揮車,車裏的人有可能是去接應殺人放火的同謀,但是不是還有一個可能:他同時是要親眼确認陳全已死?就和确認郭文飛的死一樣。——如果殺了陳全的是郭文飛,他會不會是出于某人的授意?而這個人在意識到郭文飛暴露後又殺了郭文飛——就是那個人,那個坐在指揮車裏的人!
楊萬把所有的疑點都對局長作了彙報,但一直沉默的局長說了一句:“還有什麽證據,一起說出來。”他強調了“證據”兩字,意思就是說楊萬之前所說的都不是證據。
“到目前爲止,還沒有證據。”楊萬說。
“你對案件的分析是很有一套的,這個我們都知道也引以爲榮,但是——”一說到“但是”局長的官腔就出來了:“證據是整個刑事訴訟的基礎和核心,任何一起案件都需要通過搜集證據來還原和再現已經發生的事實真相,在查明事實後,才能使用法律。記住,是‘查明”,不是推斷。你的推理合情合理,但是對于破案意義不大,而且,你所說的嫌疑人不是一般的人。”
“您不贊成我去消防大隊調查主要原因就在于嫌疑人不是一般的人?”楊萬有點斷章取義,但不這樣說實在對不起自己準備了半天的彙報。
“不是,當然不是——楊萬,隻要有了證據,随便嫌疑人是什麽樣的大人物我都不會阻止你的調查。”
“那我回去找證據了。”楊萬站起來。
看着楊萬離去,局長揪着眉心的部位:有能力的人一旦讓人頭疼也是格外的疼。這個楊萬是誰的臉色也不看的主,如果不壓着點随着他性子來恐怕就像孫悟空沒取經前的模式。——自己和消防大隊的人也不是很熟,楊萬懷疑的會是誰呢?局長不由琢磨起來,還真有點好奇。
“有心事?”李金龍問,他看楊萬一副無精打采的樣子。
楊萬把自己想要進行的調查不得不中止的情況說了:“早知道我去彙報什麽,直接去差了看他能怎樣!“
“嗯,當然還是手裏有些證據再查比較合适。我們都認同陳全的死是在他來這裏之前埋下的伏筆,那麽嫌疑人就是在那時和陳全認識的。也許,和陳全一樣那人也不是本地人。我們可以着手從這個查起,比如誰的祖籍是廣東,那麽他和陳全認識的可能性就大些。”
“隻能這樣了。原來想豁出去一棒子打到老家的,又得悄沒聲的跟做賊一樣。”
“做賊?你當自己是在做偵探的工作會不會心裏平衡些?”
“哎,還真是的!地獄天堂一念之間啊。”楊萬露出孩子一樣的笑臉,像是老師說課間操不做了改爲自由活動。
作爲楊萬的線人,李金龍再次出馬和他在消防隊的朋友一起吃飯,目的當然是打探某些消息。
這兩天的新聞焦點是天津濱海新區的爆炸事故,人們讨論最多的問題是爲什麽消防員傷亡慘重。楊萬坐在家裏的沙發上看着新聞,關于消防員的話題一直在繼續。那些年輕的生命從此定格在最美的年華,讓人心疼不已,楊萬的母親抹着眼淚:“讓他們父母可怎麽活啊?”——在烈火中永生,是楊萬當時想到的,他同時想到的還有李金龍打探到什麽情報,除了這些英勇的消防員,在那個群體裏還可能隐藏着兇手。
人群是複雜的,卻不是因爲複數而複雜,人,單個的人本身就是複雜體。撇開犯罪不說,不能看透人的複雜讓楊萬覺得了解一個人有多艱難,何況是去愛一個人。當你以爲他人是天堂的時候,也許正是你的地獄。那兒有語言排布的迷宮,有笑顔遮蓋的陷阱,還有防禦的目光鑄成的刀劍——那樣的情景,你還會不顧一切地要賭一把嗎?對于愛,楊萬習慣知難而退,但是對于案件裏的人,他沒有後退的權利,那些人甚至是和他不同極的磁石,步步吸引。
“隊長。”是李金龍的電話。
“有消息了?有沒有誰是廣東那邊的?”楊萬的心跳加快,他希望聽到“有”。
“不,沒有。”
楊萬沒好氣地說:“那你還打電話幹嘛?”
“真是,不是你讓我打電話的嗎?話還沒說完呢,你知道他們的政委是哪裏人嗎?”
“你不要賣關子了,懶得猜。”
“和陳全的老家離得不遠哦,說不準就是我們上次呆的那個縣城。”
——這也不是寫書,非要這麽巧嗎?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目标基本鎖定!楊萬問:“你今天吃飯花了多少錢?到我這裏報銷吧。”
“切,就你一人是警察想破案?”李金龍挂了電話。
楊萬接過電話從陽台上過來,臉上笑眯眯的,他父親問:“中獎啦?”
“差不多,隻是沒錢好拿。”
真的和中獎差不多!完全是用砸的,還一砸一個準!那接下來怎麽辦呢?去和那個政委說:“你和陳全是同鄉,因此你有重大作案嫌疑。”然後再加上一句:“案發當晚你就坐在指揮車裏對不對?”想到對方會像看白癡一樣看着他,楊萬的思路戛然而止。
——死人是最好的替罪羊,他永遠不會反駁,郭文飛再也不可能說出他因何而死。如果是殺人滅口,會不會制造出自殺的假象更有利?像郭文飛的死,想讓警察不查都難。那人沒有考慮到會被扯出嗎?還是他有足夠的自信認爲警察不會找到确鑿的證據?那麽局長的阻攔還是對的。
現在假設那個政委就是殺死郭文飛的人,首先是要調查他的不在場證明。楊萬想如果自己就是那個人會怎麽做呢?還有同黨當然最好,對方可以證明兩人是在一起吃飯喝酒什麽的,就像何忠強給郭文飛做的證明。如果沒有呢?即使他說是在家睡覺也沒什麽不對。問題不在于他當時是在什麽地方,隻要沒有證據證明他在現場一切假設都是白搭。
還有一點關于槍的問題。——兇手爲什麽如此自信?因爲他所使用的槍的來源是警察無法掌握的。——但是,如果他是在老家買的槍,情況會是怎樣呢?他永遠不會知道楊萬親曆過槍的交易。霞姐,還有那個阿勝,最重要的是那個坐在賓利車裏的老人都有可能見過那個人……楊萬的心情像《桃花源記》裏說的:初極狹,才通人。複行數十步,豁然開朗。
就在楊萬爲自己掌握着假想中的嫌犯不知道的情節暗自得意的時候,他怎麽也不會想到他不知道的那才是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