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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線索

“那你叫什麽?”我問。

“亞伯。”他說。

丫頭瞪起圓溜溜的大眼睛:“鴨脖?不還是鴨麽?”

亞伯灰着臉解釋道:“亞軍的亞,伯仲的伯。”

“你叫鴨脖,我叫丫(鴨)頭,”丫頭眼珠骨碌碌一轉,不知哪根筋又搭歪了,忽然沖我笑道,“幹脆你改名叫鴨舌算了,咱仨正好湊一拼盤。”

“敢情我就你嘴裏的一塊肉?”我忽然意識到這時候插科打诨不太合适,連忙言歸正傳,“别鬧,人家剛救了我們,還沒道謝呢。”

“大恩不言謝嘛,瞧這麽高級的車,”丫頭摸着車廂上的寶石,問道,“坐一次得不少錢吧?”

亞伯收起尴尬的表情,露出謙虛的微笑:“能爲人道盟的朋友服務是我的榮幸。”

我掂了掂令牌:“魯前輩的面子這麽大?”

亞伯不無羨慕地盯着令牌:“這‘蟻神令’在江湖上比聖旨都管用。”

丫頭半開玩笑道:“那我們用它跟你換這輛馬車。”

亞伯一驚,正色道:“不要亂說!從魯盟主把這塊蟻神令贈予你們的那一刻起,它就隻屬于你們,除了你們,誰也不能持有它。在你們手裏,它是護身符,如果到了别人手裏,就成了催命符。”

“不是吧?還會認主人?它又不是……”丫頭做了個表示費解的手勢把那個‘狗’字攔在了自己那張快嘴裏。

“前些年,北部齊寒州的州府喚海城裏有位富商林員外,樂善好施,多次幫助人道盟,魯盟主便送了他一面蟻神令。沒多久,這令牌被江湖第一神偷刀尖舞偷了去,刀尖舞拿着這令牌逢人就吹噓自己和人道盟盟主是拜把兄弟,結果不出三天,他的頭就挂在了自家門梁上。當時人們都以爲這是江湖仇殺,因爲被他偷過的人實在太多,誰也不會想到是令牌的問題。後來,押送從刀尖舞家搜出的贓物的官兵路過郊外時,遭到山賊伏擊,被洗劫一空,山賊們把包括蟻神令在内的戰利品全部帶回了山寨。數日後,前來圍剿的官兵攻入了大門洞開、毫無抵抗的山寨,隻看見遍地身首異處、爬滿螞蟻的屍體。”

一想到屍體上爬滿螞蟻的樣子,我渾身都感覺不自在,看來我真有丫頭說的密集恐懼症。丫頭卻在喃喃自語:“身首異處?爲什麽都……”

“叨咕什麽呢?”我問她,“對了,剛才你分析那個女屍有闆有眼的,比四大神捕還厲害,哪學的?”

“嗨,這算什麽,”丫頭謙虛地擺擺手,“不是跟你說過麽,我在醉煙坊經常幫廚,宰過很多雞啊鴨啊,對血迹的規律最熟悉不過了。别說是我,但凡有點生活常識的人都比那些狗屁神捕強。”

亞伯打斷我們:“破案的事我幫不上忙,也沒興趣,總之你們把蟻神令保管好,咱們繼續趕路,你們要去哪?”

我其實也沒有個明确的目标,隻知道一直往南走,便朝那方向望去,視線捕捉到一片若隐若現的青灰色城堞,當下伸手一指,道:“就那兒吧。”

“耽秀城,好嘞,把那個扣在腰上,坐穩了,”亞伯用下巴朝車廂座椅上的幾條鑲金皮扣指了指,又俯下身去,對那八匹馬說,“小祖宗們,天底下最漂亮的小母馬這兩天都會來咱們耽秀城,去晚了就隻有暗戀的份了。”

八匹棗紅馬仿佛聽懂了似的,歡快地揚蹄長嘶,都不用鞭子趕,争先恐後地嗖嗖迸射出去。我和丫頭沒反應過來,嘭!嘭!直接貼在了車廂後壁上,又彈回座椅,暈頭轉向,忙不疊地去抓四處舞動的皮扣,卻沒辦法穩住手往腰間扣,隻得死死拽住。小灰唧倒是機靈,沒有躲到我懷中或背囊裏,不然很可能會被擠成鼠片,它一伸爪子,牢牢抱住座椅下面的支撐架,甚是穩當。不可思議的車速和年久失修的路面讓我和丫頭着實體驗了一回飛一般的感覺,兩個人像風筝一樣在車廂裏飛來飛去,幸好四壁都柔軟無比,并未受傷,但五髒六腑還是被攪成了漿糊。

一陣風馳電掣,一頓騰雲駕霧,一聲梢響過後,馬蹄笃笃,停在距城門百步之處。我驚魂未定,奪門而出,生怕馬車又啓動,一落地就狠狠吐了個淋漓盡緻,兩腿像是踩進了雲朵之中,擡頭一看,眼前重重疊疊堆着好幾輛馬車和一大群馬,每道車門裏都鑽出個長得一模一樣的丫頭,她們搖搖晃晃地拍着車轅,異口同聲道:“太刺激了!”

我長籲一口氣,用力揉搓胸口:“哎喲我的天哪!确實與衆不同,别人趕馬用鞭子,停馬用缰繩,你是停馬用鞭子,趕馬用忽悠。”

亞伯嘿嘿一笑:“我可沒忽悠,這耽秀城裏有太平州最大的馬場和馬市,每年這個時候都會舉辦名馬相親活動。”

我奇道:“馬還有相親?畜牲的待遇比人都高了。”

“可别瞧不起畜牲,看你年紀輕輕的沒見過世面,我來給你補補課,”亞伯娓娓道來,“戰場上這馬有多重要就不提了,生活中更是必不可少,剛才要沒馬,你們現在就跟那五個傻子一樣被關進囚車了。行天莫如龍,行地莫如馬,像你這樣帶個姑娘出門在外,不管私奔還是度蜜月,沒有馬就跟逃荒沒區别。最關鍵一點,馬從來都是身份地位的象征,騎在馬上的人看誰都是居高臨下,有一種高人一等的感覺,穆王收八駿、始皇禦七龍,不是至尊顯貴之人哪有實力和資格擁有名馬?所以,沒錯,畜牲的待遇就是比人高,一匹好馬有時比十條人命都值錢。”

丫頭茅塞頓開道:“難怪以前老聽醉煙坊的女人們說,甯願坐在汗血寶馬上哭,也不要坐在單套驢車裏笑。”

我不禁對亞伯刮目相看:“那你一個人就擁有這麽多匹神馬,一定是個有頭有臉的大人物了。”

亞伯聳聳肩:“是我的就好了,我隻是替别人養馬趕車的,要不是看你們有蟻神令,我也不會拿這些馬去冒險的。多嘴問一句,你們這一路是要辦什麽事麽?”

我答:“找人。”

“誰?”

“不知道。”

“長什麽樣?”

“不知道。”

“住哪裏?”

“不知道。”

“那怎麽找?”

“我們要找的人很特别,天賦異禀,身懷絕技,擁有常人所不及的本領……”

“哦!難道是他?”

“嗯?你認識?”

“我不确定此人是不是你們要找的對象,但絕對擁有常人所不及的本領,這方圓百裏沒有誰不知道他,他是我這輩子見過最不可思議的能人,”亞伯的語氣中透着敬仰與自豪,仿佛連認識這個人都是件很了不起的事,談起此人的能力也是如數家珍,“他不用拿碗筷,就能吃到飯菜;他不用伸手和彎腰,就能穿上鞋子;他不用腳,就能從一個地方移動到另一個地方。”

這難道就是傳說中的隔空取物和瞬間移動麽?我隻不過能隔空傷人,他的能力可比我全面得多了。

“有一次,他路過河邊,見一大片柳樹,風一吹柳絮亂飛,他随口說了句‘這些樹真是多餘’,不一會兒,這片柳樹就消失了。”

丫頭贊歎道:“哇哦!愚公移山來找他就行了。”

“不僅如此,城裏的大街小巷、高牆深院,沒有他到不了的地方,錢莊的元寶、古玩店的字畫,沒有他取不到的東西,就算當着一個人的面拿走他口袋裏的銀票,對方都跟看不見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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