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華人、華僑代表前方的是文件,文件的内容是發生在南洋的排/華事件記錄。其中比較出名的是一六零三年、一六三九年西班牙人對菲律賓華人的兩度大/屠/殺和一七四零年十月發生在爪哇雅/加/達(當時叫巴達維亞)的紅溪慘案。
先說說發生在菲律賓的事。
一五六五年,西班牙殖民者入侵菲律賓,攻占宿務島,一五七一年侵占呂宋,建馬尼拉城。西班牙人對菲律賓統治初期,對前往菲律賓的華人采取拉攏政策,因爲菲律賓當時的經貿發展要仰賴華人的努力和貿易。但随着華人影響的提升,西班牙殖民者與華人的矛盾開始凸顯,并最終導緻一六零三年的大屠殺。
一五七四年,活躍于福建一帶的私人武裝頭領林鳳差點攻占馬尼拉,讓西班牙殖民者對華人大爲恐懼。一五九三年,菲律賓總督達斯馬裏納斯遠征摩鹿加群島,由于他強迫華僑充當槳手,引發不滿。途中,達斯馬裏納斯所在旗艦上的華僑潘和五等人奮起反抗,将船上包括總督在内的西班牙人幾乎盡數殺死(僅十二名士兵死裏逃生),随後駕船遠走。這次事件後,馬尼拉當局煽動排華浪潮。在這一背景下,一五九四年初,一支中國船隊在福建官員帶領下,載着士兵和武器到達馬尼拉,接回三千名華人。
一六零三年,菲律賓島又出現一則傳聞:中國皇帝有意占領菲律賓以獲取這裏的黃金。這一傳聞源自一名在呂宋生活多年的木匠,他稱呂宋有一機易山,“其上金豆自生”。萬曆皇帝信以爲真,下令福建官員前去勘查。西班牙人本就對中國頗爲忌憚,何況菲島華僑衆多,因此疑心中國想“開疆裂土”。随着排華情緒漸濃,西菲當局欲迫害甚至屠殺華僑的意圖越來越明顯。
一六零三年十月三日,不願坐以待斃的華僑爆發大起義,但由于缺少武器和軍事經驗,他們僅堅持了四十一天。起義很快演變成一場大屠殺。在當局的煽動和蒙騙下,包括土著、日僑在内的各方力量都參與到屠殺中。據統計,至少兩萬華僑被殺。
大量屠殺華僑對菲律賓本土經濟産生緻命影響,物資匮乏、經濟蕭條。當局财政狀況嚴重惡化,甚至需要借貸度日。西班牙人憂心中國商船不再到來,會令遙遠的美洲受到波及。更大的恐懼是,他們擔心明朝政府會進行報複。西菲當局緊急加強戰備,但軍隊士氣低落,口糧嚴重不足。殖民者隻能心驚肉跳地等待,馬尼拉籠罩在絕望和蕭條氣氛中。一六零四年六月,一批對前途悲觀的富人離開馬尼拉,舉家遷往墨西哥。
西班牙駐菲律賓總督阿庫尼亞一面做些表面工作,如部分發還華僑商人的财産,發動幸存者給國内寫信,企圖證明西班牙殖民者“清白”;一面派特使奎瓦攜帶緻廣東、福建兩省巡撫和其他官員的函件,于一六零三年十二月十日乘船前往澳門,并趁機刺探中國有否進攻菲律賓打算的軍事情報。考慮到澳門的葡萄牙人對中國比較了解,阿庫尼亞還寫了幾封信,詳述華僑起義事件,并附上緻中國官員函件的副本,讓奎瓦分發給澳門的司令官、主教、在政務方面有着較大發言權的耶稣會教士等。
奎瓦一行因遭遇風暴于一六零四年二月折返馬尼拉,二月二十五日又由一百五十名西班牙士兵和一名神父陪同再赴澳門。但葡萄牙人出于打擊貿易競争對手的考慮,始終未将函件轉交中國方面。
萬曆王朝做出荒唐決定
奎瓦等抵達澳門的消息傳到漳州,有經常往來漳州和馬尼拉的中國富商到澳門與其會見,答應把函件轉交中國官員,設法動員華僑繼續貿易。奎瓦在澳門了解到,明朝政府已獲悉屠殺事件,但全國平靜,沒有集結艦隻進攻馬尼拉的迹象。獲得這個重要情報後,奎瓦購買了一批軍事物資,于五月回到馬尼拉。
奎瓦帶回的消息令西菲當局憂懼大減,但直至一六零五年五月,西班牙人望眼欲穿的華商船隻仍難覓蹤影,相反卻從澳門傳來消息,中國已經集結一支軍隊,準備前來興師問罪,一時間又使西班牙人驚懼不已。事實上,盡管明朝當局了解了事件真相,但它一貫把移民國外的華僑視爲賤民,因此僅寫了一份《谕呂宋檄》,于一六零五年五月底、六月初由中國貿易船隊中一名船主帶到馬尼拉,分交菲律賓總督、馬尼拉最高法院和馬尼拉大主教。檄文未對屠殺行爲進一步嚴加追究,隻要西班牙殖民當局保證華僑今後生命财産的安全,并宣布對殖民者“不忍加誅”,“其海外戕殺姑不窮治”,要求西班牙方面“當思皇帝浩蕩之恩,中國仁義之大”。
明朝未出兵讨伐還有當時現實條件的限制。在西班牙屠殺華人大緻同一時期,大明王朝進行了三場大規模戰争:在西北的甯夏,西南的播州,特别是從萬曆二十年(一五九二)開始的長達七年與日本在朝鮮進行的戰争。這三場大戰明朝都取得勝利,但國家軍事和财政能力損耗極大。
鄭氏父子曾欲出兵
明朝的縱容使得殖民者對菲律賓華僑的欺壓更加有恃無恐,絕境中的華僑不堪其苦。一六三九年,華僑再次發動起義,并堅持近四個月。這一次,西班牙殖民者徹底殺紅了眼,無數華僑平民包括虔誠的天主教徒死于屠殺。
得知菲律賓華僑的悲慘處境後,一六五七年,堅持抗清的明朝大臣鄭成功緻函爪哇島巴達維亞的一名華僑,要求他停止與西菲當局進行貿易。他還提出要率兵攻取菲律賓,以示懲罰。一六六二年,鄭成功攻下台灣後,派人向菲律賓總督下書,譴責其殺戮掠奪華僑的罪行,嚴令其改邪歸正。
面對鄭成功的威脅,西班牙人反而進行了第三次對華僑的集體屠殺。鄭成功聞訊大怒,他一面撫恤逃到台灣的華僑,一面組織籌備軍隊,于是菲律賓島上再度風聲鶴唳,人人自危。當時荷蘭人也威脅着西班牙人在菲律賓的地位,島上菲律賓人反西起義頻發,西班牙殖民者感到回天乏術,随時準備撤離。
但鄭成功尚未出兵就出現内亂,不久鄭成功病逝。他的兒子鄭經接着治理台灣,并派人同西班牙殖民當局交涉。據說鄭經在一六七零年和一六七一年兩次準備征讨馬尼拉,但因各種因素而未能出兵。
再來說說紅溪慘案。
一六一九年荷蘭殖民者占領雅/加/達,當地勞動力甚缺,荷蘭殖民者不擇手段從各地誘騙華僑,甚至到中國東南沿海擄掠人口,供其役使。後殖民者嫉視華僑在發展經濟上所起的作用,又怕他們同當地人民聯合起來反抗殖民統治,轉而采取嚴格限制入境,乃至推行排華政策。
一七二七年和一七三六年作出規定,逮捕“失業”和無居留證的華僑。
一七四零年七月,殖民當局下令捉拿被誣爲竊賊的華僑。有些無辜被捕的華僑或被虐殺,或被投入大海。城内華僑紛紛逃往城外,公推黃班爲首領,準備進攻巴達維亞城。但走漏消息,殖民當局有所準備。
殖民者來到東南亞後,華人地位開始下降。但荷蘭殖民者開發巴達維亞,也多依靠華人承包工程,當局對華人的制磚工藝也很滿意。爲了将巴達維亞“建成整個東印度最大的城市”,當局千方百計招募華人。
一六八二年,華人達到三千零一人,一六八四年,清政府開放海禁,華人源源不斷來到巴城。當局開始限制人口入境,并規定華僑必須辦理申請和批準手續才能進入,但收效甚微,華人雇主通過向官員行賄的方式繼續引入華人苦力。
一七一九年,巴達維亞城内華僑人口已從初建時的八百餘人增至四千零六十八人,郊區人口則達七千五百五十人。一七二零年,由于歐洲蔗糖市場逐漸飽和,爪哇的甘蔗農場面臨來自更便宜的巴西蔗糖的激烈競争,許多農場主破産,一些絕望的失業者成爲了暴民。當局準備将他們強行轉移到錫蘭(今斯裏蘭卡)。
一七二七年六月十日,當局規定,凡是最近十年至十二年内居留在巴城的中國人,未申請領取政府所頒發的居留準許證者,一概驅遣出境。由巴城華僑所寫的《開吧曆代史記》記載,一七四零年,盜賊四起,警察抓獲的罪犯大多是穿黑衣黑褲的唐人。當局經商議後下達命令,凡是看到穿黑衣黑褲的人,一律捉拿。結果不僅無業遊民被捕捉,就是許多住在城裏的較爲富裕的華僑也遭了殃。華僑與荷蘭殖民者之間的矛盾進一步加劇。
因爲聽說被遣送錫蘭的苦力上船後會被投入海中,于是苦力拒絕登船,叛亂爆發。聚集在甘達裏亞糖廠附近的苦力人數超過五千,公推黃班爲首領,準備自衛以圖自救。然而華僑中一個名叫林楚的叛徒,向殖民當局告了密。殖民者便以華僑準備進攻巴城爲由,發動了大規模的屠殺。
一七四零年十月九日,殖民者以搜查軍火爲名,命令城内華僑交出一切利器,荷軍挨戶搜捕華僑,不論男女老幼,捉到便殺,對華僑進行血腥洗劫。屠殺持續7天,城内華僑被殺近萬人,僥幸逃出者僅一百五十人,被焚毀和劫掠的華僑房屋達六、七百家,财産損失,無法估計。城外華僑在黃班指揮下,與荷軍激戰,傷亡千餘人,後轉戰中爪哇,鬥争持續到一七四三年。
黃班的部隊因武器太差,攻城七日不下,撤退。殖民者又以搜查軍火爲名,命令城内華僑交出一切利器,荷軍挨戶搜捕華僑,不論男女老幼,捉到便殺,城内華僑居民被屠殺過萬。僥幸逃出僅一百五十人。被焚毀的華僑房屋六七百家,财産損失無法估計,這就是當時震驚爪哇、中國和歐洲的巴城大屠殺。因巴達維亞城西有一條河,名紅溪,是肇事地點之一,故稱爲“紅溪慘案”。
慘案發生後,荷蘭總督華爾庚尼爾被逮捕并死在監獄裏。據荷蘭史料記載,荷蘭國會曾對此事進行辯論,擔心處于盛世中的乾隆政府的軍事報複以及中斷經濟往來。
福建總督策楞、提督王郡将此事上奏朝廷。後來經過反複商議,歸納如下看法:被殺華僑是“自棄王化”、“系彼地土生,實與番民無異”、是“彼地之漢種,自外聖化”,因此華僑遭屠殺,“事屬可傷,實則孽由自作”,“聖朝”無須加以責備,隻是禁止了彼此之間的通商貿易。巴達維亞陷入蕭條。
除了這三件排/華/事件,還有其他的排/華/事件都寫在了上面。甚至連這次排/華事件的内在原因都寫了出來。
原因就兩字——利益。
由于東南燕地區得天獨厚的地理、氣候條件,當地的土著根本不用辛苦勞作就能從大自然中獲得大量食物。因此當地土著十分懶惰。相比于懶惰的土著,華人是十分勤勞的。這樣一來,華人十分受歡迎了。
(下面這一段摘自鐵血社區的文章——《曆史上的印尼排/華/事件值得每個中國人反思!!!》。希望文章的版權所有人不要将最後告上法庭。)
移居印度尼西亞的華僑華人是和平移民。他們或出于通商貿易、或出于躲避災荒戰亂、或出于被拐騙劫掠、或出于追求新生活而離鄉背井來到印度尼西亞,與當地各族人民共同披荊斬棘,流汗灑血,進行開發和建設。可以說,移居印度尼西亞的華僑華人與原居住在印度尼西亞的各族人民之間是一種同勞動,共患難,互通有無,友好合作的關系,相互之間并沒有根本上的利害沖突。而且,正如印尼前總理阿裏沙斯特羅阿米佐所指出的,由于移居印度尼西亞的“許多中國商人、工人、手工業者”“不僅帶來了貨物”,還“帶來了中國的技術和古老的文化”,(《人民日報》一九五五年六月三日)因而在印度尼西亞島嶼城鄉間受到當地人民的普遍歡迎并享有相應的威望。
公元十七世紀初,荷蘭殖民者入侵印度尼西亞時,也曾清醒地意識到華人在印度尼西亞無數島嶼的開發與建設中的地位和作用。時任荷蘭駐巴達維亞首任總督的彼德遜昆曾在其給上司的信中寫道:華人是“辛勤勞動,沒有武裝,不用害怕的人”,“這個‘新興共和國‘裏無論什麽民族都可以容納,但華僑人口必須永遠占絕對多數,這個國家才能生存。”(《彼德遜昆東印度商務文件集》卷二,七百零二頁)
爲此,他曾對萬丹實施封鎖,迫使在當地從事商業、手工業和農業勞動的兩千多名華僑遷至巴城。彼德遜昆聲稱爲了在殖民地“攫取更多的利益”,“在世界上對我們最有用的莫如中國人。”他在一六二三年離職時勸戒其繼任者“利用此時印度洋的季節風,派遣艦隊到中國沿海去,盡可能把男女幼童擄掠回來。這是最要緊的事。”(maair的著作《chineseabrood》,五十二頁)
爲此,荷蘭殖民者曾以武力侵占我國的領土澎湖列島和台灣,進而到廈門、海澄等沿海地區大肆擄掠中國人,輾轉運到巴達維亞當作奴隸出售。同時,荷蘭殖民者不惜派船艦封鎖馬尼拉、澳門以及中國東南沿海港口,誘使甚至劫持中國商船前往巴達維亞貿易。殖民當局訓令其官員“優厚接待”“經商的華僑,并大量發給華僑自由入境證,歡迎他們來巴城。”凡來自中國的商船,隻要每艘交納550裏亞爾後,“不論其隻數多寡,船舶大小,貨載貴賤”,一律不加“盤查幹擾”。(荷鮑樂史:《東印度公司時期中國對巴達維亞的貿易》)
中國商船除帶來絲綢、紡織品、茶葉、瓷器、鐵器等印度尼西亞人民生活必需品外,還帶來許多因生活窘迫而不得不移居印尼謀生的華人“新客”。據外國史籍記載,至一七三九年,居住在巴達維亞城内外的華人人口已達一萬四千九百六十二人。當時整個印度尼西亞包括巴達維亞在内仍是野獸橫行的荒涼未墾的處女地,“華僑擔任的工作是釀酒、割草、伐樹、挑水、燒窯、制磚、打鐵、制造木具、種植蔬菜和培植牡蛎等”。(荷費缪倫:《巴達維亞的中國人和一七四零年動亂》第八頁)
“來到這裏的中國人,大多數是做生意的人,然而他們的手工藝比任何一位(東)印度人都更高明;他們大部分從事于打魚和耕作,尤其是種稻、種蔗和種玉米;有些人雖然仍以打魚爲業,但主要還在于做買賣。”(約翰.紐霍夫:《東印度的非凡航行和旅行》)
也就是說,華僑活動的經濟領域囊括了農業、漁業、農産品加工業、手工業以及商業等開發建設的各個方面。故而有人贊道:“巴城如果沒有華僑,幾乎不能存在。”(弗列格:《東印度群島史》)
因此當時的殖民統治者也不得不承認:“如果沒有華僑,而要使東印度獲得輝煌的成就,提供豐富的物資,創造幸福的生活,那幾乎是不可能的。”(《巴城寄荷文牍案卷》一七四四年第二卷)
荷蘭殖民者對華僑的政策,不僅是出于勞動力的需要,而且也出于掠奪财富的需要。當移居印度尼西亞的華僑人口的增長以及華僑在印度尼西亞經濟活動的發展危及荷蘭殖民者在印度尼西亞的貿易壟斷地位和利益時,荷蘭殖民當局對華僑的政策就轉化爲限制、排擠和打擊。
一六零六年,荷蘭當局宣布:“除荷蘭東印度公司外,禁止其他(商旅)私自與印度尼西亞東部貿易。”(《荷印布告彙編》卷一)之後,又陸續頒布禁令,禁止中國商船到除巴達維亞外的印尼各島嶼及港口貿易。
從一六二零年十二月開始,荷蘭殖民當局對印度尼西亞的華僑,尤其是華僑蔗農實施各種項目繁多的橫征暴斂,并強迫華商将運來的商品和收購到的土特産按照他們規定的低賤價格賣給東印度公司。
一六一九年,荷蘭殖民當局在印度尼西亞實行華僑甲必丹制度,加強對華僑的控制和管理,華僑必須在自己頭領的管理下集體居住在指定的地方,以便“分而治之”。之後,荷蘭當局還實行通行證制度和居留區制度,對華僑人口的遷移、流動、居住進行限制。
一六九零年,印尼荷蘭殖民當局頒布公告,規定船隻運載華人新客入境的限額,超過限額者則要被罰款、服苦役和遣返。(《荷印布告彙編》卷三)
一七一七年範斯窩爾(vanswoll)就任總督後還曾一度下令停止對華貿易,禁止華人新客入境。進入十八世紀二十年代,在印度尼西亞因失業陷入貧困的華僑日益增多,荷蘭當局害怕這些無業的華人會危害他們的殖民統治,即将其拘捕流放到錫蘭、班達、好望角等殖民地充當種植園的苦力。這些無辜的華人往往在途中就被殺害或抛棄海中。一些不願坐以待斃的華僑紛紛逃往城外,聚集在一起,組成一支近五千人的抗荷隊伍,以圖自救。
後來他們都失敗了。
從此,每隔一段時間當地的殖民政府都會進行一次排/華/事件。而且随後的排/華/事件中,充當急先鋒和打手的不是當地的殖民者,而是當地的土著。
而這次排/華/事件的起因則是當地土著眼紅李斌對當地華人的獎勵。
“你們看完了,有何感想?”李斌向衆人問道。
“我們感觸頗深。真沒想到,他們居然會這樣做。”
“是呀!說到底,這裏不是我們的祖國。我們的根在中國。對他們來說,我們就是侵略者。”
“我已經打定主意要回去了,而且是全家都回去。要是你們當中有人想要回去,我們就一道。”
“我和你一起回去。這此算我們運氣好,下次運氣就不會這麽好了。”
“我也一路。”
“我也一路。”
“我也一路。”
“我……”
“老甯,你什麽你?走不走,給句話。”
“我倒是想走,但走了,那偌大的家業就沒了。”
“如果家業的話,倒還沒多少擔心的。”
“李主席,你這話什麽意思?”
“我的意思是說,你們完全可以将在當地的産業全部都賣了。雖然到時候價格比較低,但隻要你們回國辦廠,我相信你們獲得的回報要比在南洋的多上幾倍。你麽别忘了,當初辦法勳章的時候,可是給了你們回國投資設廠的優待的。”
“對呀1我怎麽忘了?!還是李主席說得對。沒說的,我一回去就将産業賣了,哪怕價格低點都沒關系。”
“我也是。”
“我也是。”
“我也是。”
“對了。”
“李主席還有什麽話說嗎?”
“我希望你們回去的時候,盡可能地鼓動當地的華人、華僑離開當地。”
“這沒問題。”
就這樣,在場的人都表示自己回去後會将自己的産業賣光,然後回國投資設廠。至于回去後是否真的這樣做李斌就不知道了。
看着衆人離去的身影,李斌很憤怒。因爲這次排/華/事件的背後居然有那些被趕出來的人和香/蕉/人的影子。李斌已經打定主意,在未來的日子裏,一定要讓他們後悔。
這次事件也讓新政府順勢推出了一項新規定——政府應采取妥善行動保護在海外華人、華僑的切身利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