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漸臣和李安,站在半山腰的路上都非常奇怪,兩人明明剛才還在酒吧裏喝酒,沒想到下一刻卻站在青山如翠的半山腰上,兩人幾乎都閃過這個念頭,穿越了?在找了路過的人一問之後,發現果然是穿越了,而且是穿越到北宋年間。
在那路過的人走了之後,幾乎是毫不猶豫的,白漸臣由條形包中翻出刀來,但見明晃晃的一刀捅進了李安的身體,當下真是鮮血飙濺,濺得白漸臣一手都是血液,這是一把鋒利之極的藏刀,由藏民手中買的,本來是買來欣賞的,因爲要和李安喝酒談生意,所以順便帶到酒吧去,放在包中。在得知穿越後,白漸臣立即由包中翻出來,用這把藏刀來殺人。
“爲什麽?”李安看着白漸臣問道,垂死的眼睛。
“爲什麽?”白漸臣冷笑道:“你李安是個狠辣的角色,原本做生意,公司就是個幌子,用來洗錢的,販毒是你的強項,殺人放火,逼良爲娼的事情也做了不少。如果我晚下手一下,估計馬上就是你殺我。”
“我不殺你,等着被你殺嗎。”白漸臣冷聲道:“而且,既然穿越到了北宋,這個世界上,知道曆史走向的隻需要一個,不需要兩個,所以我殺你,就是如此。”
“原來看不出,你這樣狠。”李安的聲音越來越低。
“謝謝誇獎。”白漸臣手中的藏刀一翻,當下把李安的頭顱給割下來,但見鮮血狂飙,爾後腳用力一揣,連李安的人帶頭一起踢入懸崖當中,殺人要殺得幹淨,不要沒殺幹淨讓人來報仇,這是李安教給自己的,所以把頭顱切下。
白刀子進,紅刀子出,到是暢快。
爾後把藏刀重新放入包内,走到瀑布下,開始沖洗向上的血液來。
在瀑布下清洗血液時,白漸臣不由的感歎自己的運氣好,不是碰到那藏民買了一把藏刀,隻怕今日這次就是自己死,李安練過柔道的,據說段位還挺高,如果無藏刀在手再加偷襲出手,就是自己死。
洗刀時,白漸臣心道,殺人如斬草,第一次殺人,卻一點不适感也沒有,看來自己天生适合殺人。
把血腥全部洗掉,白漸臣才出發了,北宋的天空格外的藍,大地遼闊,空氣清新,馬上,白漸臣踏在田梗上看去,見得在田地中勞作的農民,那些農民才叫農民,臉蠟黃得可以,瘦得皮包骨頭,全身破破爛爛,和前世電視中白白胖胖的農民不可同日而語。
白漸臣在這名爲安興縣的縣城中行走着,此時的他早就換了一身衣裳,是由路過的一個小村子那劫來的,白漸臣是個小心的人,又如何會穿得那樣可疑,做普通人的打扮才是正理。
這安興縣城,人并不多,隻是縣城街道極短,隻有那麽橫豎兩條,所以顯得人多一些,在街道上,兩旁有販賣着各種小吃,時新鮮果,魚蝦蝦蟹,山野之珍。
由一班而窺全豹,白漸臣心道,北宋号稱是中國古代最發達、興盛時期,果然不假。
并沒有傻傻的拉住人問,這一年是哪一年,這是什麽地方,在白漸臣看來,在縣城中這種舉動,太引人懷疑,這種風格不是白漸臣的風格。走在安興縣城的街道上,看到有一家招算帳的先生,白漸臣擡步便現招帳房先生的酒樓走去。
帳房先生算帳用算盤,而白漸臣算盤打得賊溜,在白漸臣的前世那個時代,在很小時就學過用算盤。當下打起算盤來,一手華麗的指法,直讓掌櫃的連連叫好。
就這樣安定了下來,在接下來的時間中,借助帳房先天這個身份,通過似乎無意的閑聊,白漸臣已經了解了,現在是北宋宋徽宗政和七年,而所在的地方則是的安興縣城。
雖然前世是生意人,但是下海前去是學曆史的,故而對于北宋的曆史有一定的研究,在宣和二年有北宋曆史上規模最大的農民起義方臘起義,數年後也便是靖康二年,北宋滅亡,是爲靖康之恥。
對于農民起義、北宋滅亡,白漸臣都沒有過多的去感歎,這是它人之事,關自己何事,也不用自己操心,隻是知道,這是兩次可以使得自己崛起的大好機會。
而現在身在的是兩浙路,更是讓白漸臣心喜,因爲方臘起義發生的就是在兩浙路,毫無疑問,因爲再過幾年就要發生農民起義,所以這裏相當危險,但是危險從來都是和機遇并存的。
白漸臣從來都認爲自己是那種可以轉危險爲機遇的人。
把這些都理順了,白漸臣開始沉思自己以後的發展方向,不會天真的以爲農民起義可以成功,經商也不行,在這個時代,素有士農工商,商排在末,雖然有錢,但是地位太低。
所以,隻有當官,當一方之官長,然後借助上面說的兩次機會發展自己,這才是正确的道路。
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這句中國的古話,其實可以換成,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後當官高。
當官,在中國古代是王道。
而要當官不可能是考秀才、中進士,比考八股之類的,白漸臣覺得和古人差距太大,根本不是一個檔次的,所以唯一的道路隻有用錢買官,一切問題轉回來,還是要先賺錢。
白漸臣拿出紙筆來,開始了記憶,白漸臣自然是知道,越是來得久,前世的東西越是忘得多,所以現在白漸臣拿出紙筆,用拼音在白紙上寫着前世記得的。也正是因爲沒有其它人看得懂拼音,所以白漸臣才這樣做。
而此時,北宋時代的畫卷,已經撲面而來,緩緩的展開。
(好多人抗議,既然這樣,就用這個開頭,但是大修是一定的。現在在靜,靜着想如何寫這本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