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9.被忽視的女人
毛毛學會自立以後,陶桃申請上了正常班,按照每個人一周休一天的順序輪流休息。
有一個周末,李正強來看兒子,照例給他買了一些東西,想帶他去外面下館子。
那天剛好是陶桃上班,一般這種情況,中午飯需要毛毛做好了去送給媽媽吃。
毛毛道:“爸,不用去外面吃,我會做飯,我做給你吃吧!”
李正強好奇,“你會做什麽菜?好啊!”
他以爲兒子不過是學會一個兩個簡單的菜而已,兒子要急于表現,那就給他一個表現的機會,他也想看看,兒子能做出什麽樣的菜來。
沒想到小家夥把圍裙穿起來,到廚房裏面像模像樣的洗,切,炒,煎,就像變戲法一樣,不一會兒,就弄出了看上去還不錯的四菜一湯。
李正強隻看得目瞪口呆。
看兒子操作的熟練程度,他做這些,不是一天兩天就可以達到這樣的水平。
“毛毛,你什麽時候學會的這個?”
從上一年級開始,媽媽就教我做飯,每天媽媽做飯,我在一旁幫忙,不知不覺中就學會了。
“這麽說,你學做飯四年了,怪不得這麽熟練呢!”
毛毛麻利的把飯添好,夾了一筷子給李正強。
“爸爸,你嘗嘗我的手藝。”
李正強吃了,點頭道:“一點也不比外面館子裏面的差。”
“爸爸如果覺得我做的好吃,以後咱們就在家裏吃,也不必要去外面浪費錢了。”
“爸爸常常不在家,所以有空的時候,請你吃一頓飯還是請得起的,男孩子家,不要在錢财上太苛刻自己。”
“媽媽平常告訴我,該花就花,該節省就節省點,而且,自己在家裏做了吃,不僅僅是爲了節省,媽媽說家裏做的衛生。”
“生活能力不錯,學習上怎麽樣?”
“每次都是雙百。”
“真不錯。”李正強欣慰,同時也感激陶桃會教育孩子。
吃過飯,毛毛要去給媽媽送飯。
李正強也一起跟着兒子去了陶桃上班的地方。
在門口,李正強沒有進去。他知道陶桃不喜歡看見他。
他看着兒子把食盒帶給媽媽,兩個人親親蜜蜜的在那裏說話。
他有一瞬間,腦子裏突然冒出來一個念頭,有這樣一個乖巧懂事的兒子,有這麽一位亮麗聰慧的老婆,他就算是做一個普普通通的人,一家三口每天和和睦睦的在一起生活生活,那也是一種一般人都無法企及的幸福。
可是想到每次他接近陶桃,她的笑靥如花瞬間就變得冷若冰霜。
她就像一株帶刺的玫瑰,如果靠近,就會傷到,保持距離,相安無事。所以隻能遠觀。
如果時間可以倒流,他一定會好好珍惜跟她在一起的那些日子,現在,把人傷了,再也捂不熱她的心。
他現在身居高職,在外人眼裏,他的人生圓滿,但是,她卻是他此生最大的遺憾。
魚和熊掌不可兼得,這世上哪有圓滿的人生。
就這樣,毛毛很快就上了初中,因爲他們學校離家遠,所以,陶桃買了一輛自行車給他,讓他騎着上學放學。
這樣,去學校隻要十分鍾就到了。
有一天,毛毛鼻青臉腫的回來,吓了陶桃一跳。
問他怎麽回事,毛毛毫不在意的道:“媽,沒什麽,我騎自行車的時候,不小心跌了一跤。”
陶桃也沒有多想,孩子很少撒謊,他說什麽就是什麽。
她給孩子買了跌打損傷的藥擦上,叮囑他以後小心一點。
孩子乖巧的答應了。
可是第二天,就有三位家長氣勢洶洶的來到陶桃上班的地方向她讨說法。
她們說,陶桃的兒子毛毛把她們的兒子打傷了,一個個都重傷躺在醫院裏面。
三位家長義憤填膺,高嗓門,音量大,很快就引起供銷社裏面買東西的人的注意。
三位情緒激動的家長和陶桃很快被人圍觀。
陶桃想起昨天晚上,兒子身上的傷,心裏頓時明白了七八分。
陶桃淡定的道:“你們說,我兒子把你們三位的兒子打傷了?你們的兒子多大年紀?”
“一個十六歲,兩個十五歲。”
“這麽說,我兒子一個十二歲的孩子,把你們三位十五六歲的兒子打到醫院去了?這符合邏輯嗎?”
她轉向其他圍觀群衆,“你們說說看,這說得通嗎?”
大家都紛紛點頭,“對呀!一個十二歲的孩子怎麽可能打傷三個十五六歲的孩子?”
“别說她的兒子隻有十二歲,就是有十七八歲,也不可能把三個十五六歲的孩子打進醫院裏吧!”
大家議論紛紛,三位家長臉色難堪。
“三個孩子說了,就是你兒子打的。”一位家長說,語氣卻明顯沒有之前嚣張。
“一個打三個,小的打大的,怎麽打?爲什麽打?有什麽證據?不能你們說打就打了吧?”
三個家長面面相觑。
她們隻知道孩子被打進了醫院,卻不知道到底是怎麽回事。
沒想到到了這裏,被陶桃三言兩語就問得啞口無言。
陶桃冷靜的道:“你們可以去報警,讓警察處理,如果警察說,是我兒子的責任,我半分也不會推辭。”
圍觀群衆也附和。
“對啊!警察不會冤枉人,是怎樣就怎樣,讓警察來查證,到底是不是她兒子打的。”
“就是,都打進了醫院裏去了,那就是很嚴重了,報警的話,警察不會不管的。”
在大家的勸說下,剛才還情緒激動的三位家長,都冷靜下來。
她們商量一下,就去了派出所。
陶桃想了想,就請假去學校找毛毛。
她得先了解清楚情況,才能應對接下來的一切。
從六歲到十二歲,六年時間,陶桃知道毛毛已經從她身上學到了兩成功夫,對付三個比他大幾歲的毛孩子,一點也不在話下。
她知道那三個躺在醫院裏的孩子可能是兒子打的。
但是她想知道,爲什麽毛毛會跟他們發生沖突,她養了這個孩子六年,她了解他,除非迫不得已,他不會輕易傷害别人。
(本章完)